本文是一篇行政管理MPA论文,本研究以新制度主义理论,嵌入理论为基础,以非正式制度和多元法律为核心概念,提炼出“嵌入-耦合”型社区村民自治模式,并从基本内涵、产生逻辑、基本特征以及适用条件等层面对这一模式进行详细阐述。
第1章 绪论
1.1 问题的提出
“村民自治”的提法始见于1982年我国修订颁布的《宪法》第111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其内容简而言之,就是广大农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一项基本社会政治制度。村民自治的核心内容是“四个民主”,即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因此,全面推进村民自治,也就是全面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村级民主决策、村级民主管理和村级民主监督。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方案》中对于村民自治做出了重要指示,即要完善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机制。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集体经济组织作用,坚持和完善“四议两公开”制度,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村民监事会等,引导农民全程参与乡村建设,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在项目谋划环节,加强农民培训和指导,组织农民议事,激发农民主动参与意愿,保障农民参与决策。在项目建设环节,鼓励村民投工投劳、就地取材开展建设,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吸纳更多农村低收入群体就地就近就业。在项目管护环节,推行“门前三包”、受益农民认领、组建使用者协会等农民自管方式。完善农民参与乡村建设程序和方法。在乡村建设中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
1.2 文献综述
1.2.1 国内研究现状
1.2.1.1 村规民约研究
当前国内关于村规民约的研究,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展开,即村规民约的概念,村规民约的性质与特征以及村规民约在村民自治中的作用。
(1)村规民约的概念
关于村规民约的概念,汪俊英认为,村规民约是在村民自治的条件下,由全体村民共同制定并遵照执行的关于村务管理的行为规范[1],姜裕富认为村规民约是维系乡村秩序的准则,是国家在乡村的自立工具[2]。谢晖认为村规民约是乡民有序生活的规范凭据,不论这种规范来自家族,村落,自治体还是地方政府,都能够有效发挥调整乡民日常交往秩序的功能[3]。而卞利则认为,村规民约是在某一特定乡村地域范围内,有一定组织,人群共同商议指定的某一共同地域组织和人群在一定时期内共同遵守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共同规则[4]。
(2)村规民约的性质与特征
就村规民约的性质而言,国内学者主要从道德规范,法律规范,政治规范这三个方面进行研究。梁治平就认为村规民约的内容主要是道德规范,是在农民长期的生活与劳作过程中逐渐形成、被用来分配农民之间的权利义务、调整和解决农民之间的利益冲突,主要在一套关系网络内部予以实施的地方性规范[5]。余维良则认为村规民约属于公约的一种形式,它的结构基本上是条款式,内容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规定村民应该怎么做,另一方面则是规定村民违反和破坏规章制度的处罚条款,主要有进行教育,给予批评,做出书面检查等[6]。王雅莉则认为村规民约是用来约束和规范村名行为的带有契约性质的文书,是国家整合农村,实现村民自治的重要手段[7]。
第2章 Y市L村的田野调查
2.1 进入田野
距离开题答辩还有七个月时间左右,但导师业已对开题相关事宜做了要求和布置,笔者不得不提前开始寻找与自己研究方向与研究兴趣相契合的田野点。
在网络上翻查了一阵,笔者家乡所在的Y市的公众号所推介的一篇推文进入了笔者的眼帘,推文中,对Y市L村的治理成果做了大概描述。
L村的村规民约不仅极大的改善了本村的治理成效,还助力其成为了本省唯一一个成为2021年度全国基层治理创新典型案例,这极大地引起了笔者的好奇心,使得笔者隐隐有了将L村作为田野点的想法。
心念一动,即有所为,笔者当即通过一些信息公开渠道与L村的村委书记J书记取得了联系,并在微信上做了一些简要交流。 听到笔者对L村的治理效果和治理模式感兴趣,J书记很热情的向笔者介绍了一下村里的大致架构,并给笔者发了一些村里的图片以及一份介绍村里概况的文档。
笔者对这些文件一一浏览,心中对L村的兴趣便又多了几分,于是在交流后向J书记提出了想来L村实地调研并对村内干部等人做访谈的想法,J书记一口答应并与笔者大致商量了见面时间,于是,笔者就这样将L村初步定为了自己的田野点。
2.2 L村概况
2.2.1 村两委的运行概况
村两委在L村的村民自治中扮演着复合角色,它既是村域范围内基层治理的有效组织基础,是国家权力在更加具体的,细化的乡土空间内的载体,是村民自治合法性,合理性和规范性的保障,又是基层党组织与村民的对话和互动窗口,在及时传达党的最新理论和理念,引领村民进步,农村发展的同时,通过村民将理论付诸于实践中,并将实践成果及时收集反馈给党组织,已达到不断在实践经验中修正优化党的理论和理念的目的。
除此以外,L村村两委还扮演着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者,通过对国家政策的认真解读和对本村具体情况的灵活应用,结合本村实际与村民意见,并指派两委专门成员进行分管,本着最大化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的原则,对该组织进行着运营。
综合来看,L村村两委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都对本村起着引领作用,在本村治理中扮演者绝对的引领者作用。
2.2.2 Y市L村村集体经济组织
L村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已颇有规模,现以年均两百万左右的总收入排在其所在镇范围内各村年收入的第二名,并正向着第一名的目标不断努力。
我们村因为地理位置比较特殊,是一个城郊村,也是一个城中村,那从经济发展的角度来讲,更重要影响因素还是整个县市范围的经济发展情况,村集体经济的发展跟我们市整体的GDP,社会资本这一块关联很大。
第3章 “嵌入—耦合”型村民自治模式................................ 31
3.1 “嵌入-耦合”型村民自治模式的内涵 .......................... 31
3.1.1 以非正式制度作为国家制度的嵌入载体.................... 31
3.1.2 国家法与地方性规范形成“多元法律”协同................ 33
第4章 “嵌入-耦合”型村民自治模式理论适用和政策建议............... 41
4.1 理论适用 ............................... 41
4.1.1 村庄具有集体经济组织.................................. 41
4.1.2 强有力的村两委........................................ 41
第5章 结语............................... 46
5.1 研究结论 ................... 46
5.2 研究不足 ................ 46
第4章 “嵌入-耦合”型村民自治模式理论适用和政策建议
4.1 理论适用
4.1.1 村庄具有集体经济组织
L村“嵌入-耦合”型村民自治模式得以良好运作的最基本的前提在于,其拥有发展态势良好,回报不菲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说,良好经济基础的存在不仅影响村两委的运作效率,更影响村民对于本村的认同感与归属感。
如上文所言,当今社会的快速发展极大削弱了村域范围内的公共性,村民更强调个人发展和利己主义,对于公共事务漠不关心,对村委会的号召与引导不积极甚至不响应,要重塑村民的公共精神,重建村域范围内的公共性,让村民重新关心并重视公共问题,就需要构建公共空间,在公共空间内搭建公共规则,并通过明晰公共规则,引导村民认可公共规则来达到塑造村民公共精神的目的[。
而要重塑乃至扩展公共空间,不可能只依凭财政拨款,必须有财政拨款外的经济收入才能支撑村级组织对于村域公共空间的重塑与维护,而村集体经济组织无疑是承担这方面重任的最好选择,其本身能够为村庄创造较为稳定且可观的经济效益,同时自身也能作为市场主体参与到市场经济活动中,通过市场手段为本村发展补充所缺少的要素。
而要想搭建村民认可的公共规则,则规则的制定必须民主,且规则需要指向全体村民的公共利益,而民主程序的实施与推行都需要经济条件的保证,且村域范围内最直接的公共利益即是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收入,围绕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分配所指定的规则,也最受村民认可,即村集体经济组织即可以提供公共利益,也可以提供公共规则的建立框架,是重塑公共性的重要影响因素。
第5章 结语
5.1 研究结论
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石,基层治理是映照我国治理体系的一面镜子,作为基层治理中极为重要的一部分,村民自治的实践是否顺利,是否有序,是否能够不断发展不断优化,是实现我国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所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问题。
本研究以Y市L村积分制村规民约的推出与施行为切入点,采用田野调查法,探究Y市L村村民自治模式得以顺利运转的内在逻辑——在村两委、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共同参与和努力下,Y市L村通过抓住本村区位优势,利用本村优势要素,即土地要素,建立本村的土地租赁业务,并以此为主营业务成立了本村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村集体经济不断发展,不断壮大,创造了良好和较为稳定的经济效益之后,村两委适时将本村通过民主程序形成的村规民约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年底收入分红相挂钩,将全体村民的共同经济利益与本村的治理实践相挂钩,进一步引导村民参与到公共事务中,在践行依法治国的同时践行人民民主,在给全体村民供给良好的公共服务与公共物品的同时培育了本村村民的公共精神,推动了村域范围内善治格局的形成。
研究以新制度主义理论,嵌入理论为基础,以非正式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