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是完善绩效评价制度。政府数据开放不是闭门造车,最终还是应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评价标准,没有科学的绩效评价制度,就无法知道数据开放工作的落实情况如何,最终完成情况如何,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如何。鉴于当前各基层政府的数据开放工作并不统一,有的已经建设多年,有的才刚刚起步,所以可以在国家层面先出台一份指导性意见,或建立一个数据开放绩效评价指标库,各基层政府在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前提下,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构建数据开放绩效评价体系。评价体系的构建要科学严谨,指标的选择要不仅要有全面性和系统性,同时也要具有代表性,而且指标本身也应是可量化、易获得、易操作的指标,从而有效避免评价过程中的主观性,更客观地测评出数据开放的真实成效。除此之外,还应建立绩效评价实施细则,明确绩效评价的开展时间、开展步骤、具体负责部门等等,评价结果也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
第7章结论与展望
7.1研究结论
通过问卷调查,本研究发现,L市数据开放成效总体良好,用户评价较高,但在基本价值方面,存在平台内容全面性问题、平台内容的客观性问题、平台内容更新问题、平台设计和平台操作问题。在安全价值方面,存在不法分子利用平台数据来影响国家安全问题和个人信息安全问题。在服务价值方面,存在平台服务包容性问题、平台定制化服务问题、服务无歧视问题、服务体验问题。在尊重价值方面、存在扩宽知识面问题和及时反馈问题。
通过德尔菲法,本文发现,基层政府的数据开放主要受制度条件、组织条件、技术条件和社会条件四大因素的影响。其中制度条件可以细分为法律制度、配套保障制度、绩效评价制度和奖惩问责机制四个方面。组织条件可以细分为政府的执政理念、上级部门的支持、政府官员的数据开放意识、政府的公信力四个方面。技术条件可以细分为数据开放平台渠道的多样性、查询便捷性、内容丰富性、信息及时性四个方面。社会文化条件可以细分为公众对数据开放的意识、公众对知情权的权利意识、公众对数据的需求和公众获取信息的能力和素养四个方面。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