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行政管理论文,文章提出通过充分发挥相关供给主体作用,实现供给主体与供给模式的多元化与复合化;通过健全居民需求表达渠道,实行自下而上的供给决策方式,推进政府、市场组织、社会组织等主体合作,建立健全绩效评估与考核来实现供给机制的创新。
1 绪论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1.1.1 研究背景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大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日益增长。文化产品作为文化的载体,对于文化的传播、承载与升华有重大意义。而公共文化产品作为公共产品的一种,具有公益性、广泛性等公共产品所具有的一般特征。公共文化产品不仅能给公众带来物质和精神双重层面的享受,而且有利于实现公众的基本文化权利。因而,如何实现公共文化产品的有效供给、“供给一产出”率的提高、供需平衡等问题是非常值得探究的。城市社区作为城市居民生活的基本单位,为居民提供各种各样的公共产品。近些年,城市社区建设发展迅速,在各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就。但是在社区文化建设方面,尤其是社区公共文化产品供给效率低下问题一直饱受争议。因而研究城市社区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具有特定的现实需要。
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日益重视文化建设,为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建立覆盖全面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逐步颁布并施行一系列建议举措。2006 年,《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中指出,在公共文化方面,要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加强农村文化建设,普及文化知识,建立健全文化援助机制以及鼓励社会力量捐助和兴办公益性文化事业。2012 年,《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指出,要加快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加快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到 2015 年实现“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城乡居民能够较为便捷地享受公共文化服务,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的目标。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发布《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统筹服务设施网络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建立群众评价和反馈机制,推动文化惠民项目与群众文化需求有效对接。整合基层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体育健身等设施,建设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目前我国已出台了一系列的文化政策条例来保障公共文化产品及服务的供给,政府已经认识到落实和完善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工作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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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国内外研究综述与文献评析
1.2.1 国内研究综述
1.城市社区公共产品供给研究
学术界关于城市社区公共产品供给已经取大量研究成果,包括社区公共产品概念,如陈伟东(2004),李丹丹(2008);社区公共产品的分类,如林凤祥(2003),王雪梅(2005)等;社区公共产品供给现状及困厄,如庞娟(2010);社区公共产品供给影响因素以及对策路径分析,如彭正波(2009),何继新(2015)。相对而言,社区公共产品的概念并没有达成共识,对公共产品类型的划分也没有统一的标准,所以一直不是学者们关注的重点。而社区公共产品供给主体与供给机制却一直是学术界的研究热点,也取得了较大进展。
(1)关于城市社区公共产品供给主体的研究。学者主要从以下两个角度对供给主体进行分析:一是多主体合作供给视角。王子奇在《城市社区公共设施的分类及发展趋势》中将公共产品分为个人产品、收费产品、集体产品和共用资源四类,针对不同类型产品则采取不同的供给主体。杨术在《社区公共产品供给的多维模式探析》中提出,由社区提供公共产品可克服政府难以准确把握个人偏好的弱点,同时社区供给公共产品具较强的灵活性,可解决政府承担社区公共事务无限责任的困境。张洪武在《社区公共产品供给中的有效协同》中认为建立政府、非营利组织、商业组织多中心供给及生产市场化能有效解决社区公共产品的供给问题。二是社区治理视角。以钟广静《非营利组织评估:上海罗山市民会馆个案研究》,袁琦《社区义务教育与公共产品有效供给的思考》,林凤祥《城市社区物业公共产品的生产》等为代表,均是从社区治理角度对某种社区公共产品作个案分析研究。王雪梅则以社区公共产品为视角,运用治理理论创新了社区治理结构。崔宏轶从宏观层面对政府、私人企业和居民在城市社区公共产品供给中所承担的角色进行系统性分析,厘清各方责任与义务,为以社区为载体向居民有效提供公共产品提供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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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核心概念界定与相关理论阐释
2.1 社区公共文化产品供给的相关概念
2.1.1 公共文化产品
一般而言,公共文化产品的含义包括无形的公共文化服务和有形的公共文化物品,如经济学中对公共产品的纯度划分针对的就只是有形商品。本文将公共文化产品的范围界定为公共文化物品与公共文化服务的总称,既包括有形的公共文化物品,如公共文化设施、公共图书等文化载体,也包括无形的公共文化服务,即通过一定载体实现和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利的手段、途径等,如文化宣传普及、公共文化艺术展览等服务。
近代及以前的经济学对公共产品的定义不够精确和系统化,现代经济学则作了进一步的努力。1954 年保罗 萨缪尔森运用数学表达式给出了公共产品的精确定义:“公共产品就是在使用和消费上不具有排他性的物品,即增加一个人对该物品的消费并不同时减少其他人对该物品消费的那类产品”。我们现在比较熟知的是曼昆的经济学划分,通过竞争性和非竞争性、排他性和非排他性自由组合,将产品划分为四类:私人物品、自然垄断、共有资源、公共物品。我国学者毛寿龙、李梅根据对有关文献的梳理和研究,结合中国实践,同样依据曼昆对公共产品的划分标准作出了如下分类:“纯粹私人物品、俱乐部物品、公共池塘资源和纯公共物品”。据此,无论从物品的本身属性,还是物品的供给方式,大多数学者还是依据公共物品的两大基本特征进行分类的。
文化产品与其他物质产品一样,都是人类智慧的结晶。就其经济属性而言,文化产品的一般性表现在生产需要劳动力、资本和其他投入品,尤其是人类脑力劳动。文化产品有其自身属性,及社会共享性。这种社会共享性在经济学中属于正外部性特征,即一种溢出效应,表现为跨越代际的文化影响。文化产品的存在方式既有实物形态,也有服务形态。前者包括物质文化产品即包括像音像制品、书籍等文化物质载体,后者则通过文化活动、文化服务等表现形式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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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相关理论阐释
公共文化产品虽然具有特殊性,同时也兼具一般公共产品特性,在其供给上必然要遵循公共产品供给的一般规律。公共文化产品的供给是政府与公民的双向互动过程,包含公共选择以及公共服务内容。从本质上来看,社区公共文化产品的供给模式是社区治理方式和治理水平的体现。
2.2.1 公共产品理论
公共产品理论形成与演进过程中,涌现很多代表性人物与权威观点。意大利学者马佐拉(UgoMazzola)认为,公共产品的性质决定了公共产品消费的不可分割性且不能单独计价,因此无法通过市场提供。瑞典经济学家林达尔(Lindahl,1919)构建的模型指出公共产品的供给价格由政府生产或购买公共产品的公共支出决定;意大利学者马尔科(De Marco, 1936)提出公民纳税与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义务具有对称性。美国经济学家萨缪尔森(PaulA.Samuelson,1954)认为消费不具有竞争性的产品即为公共产品。布坎南(James McgillBuchanan,1965)的俱乐部产品理论论证了一些准公共产品的提供可以纳入市场机制。制度学派将公共产品的生产与供给视为不同的环节,如政府作为提供者却并不意味着此种公共产品由政府来生产;德姆塞茨(Harold Demsetz,1970)主张竞争性市场可以生产公共产品。
公共产品理论的一般观点给社区公共文化产品的供给提供了很多借鉴之处。我们知道公共文化产品也要分为纯公共文化产品和准公共文化产品。对于纯公共文化产品,一般由地方政府通过地方税收或国家拨款进行投资生产,并向该区域内的消费者免费提供。部分地方纯公共文化产品也可以委托私人部门、非政府组织进行生产,通过政府招标采购方式向社会免费提供。而对于准公共文化产品,公共资源类的消费难免会出现公地悲剧现象,而俱乐部类型的产品则难以避免边际拥挤成本。如果有政府单独供给,可能出现低效率的情形,或者供给不足,或者供给过度。如果由私人部门单独供给,可能导致消费的排他性。因此,准公共文化产品一般由公、私部门以及第三部门联合供给。结合我国实际,社区公共文化产品的供给应采取以政府主导,多主体共同参与的复合供给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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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城市社区公共文化产品供给现状 ......................... 20
3.1 永安街道社区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资金投入情况 ................ 21
3.2 永安街道社区公共文化机构和人才队伍 .................. 21
4 城市社区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存在的问题 ............. 25
4.1 社区公共文化产品供给资金不足 ............ 25
4.2 社区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不健全 ............. 26
5 影响城市社区公共文化产品供给的原因 ............. 32
5.1 政府供给不足 ................. 32
5.2 供给队伍薄弱 ................ 34
6 完善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