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有关民事执行的规定数量少且幅度较短,随着改革开放的政策实施,张卫平教授说,开放市场带来的最直接的变化就是经济体制从传统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9市场经济的最主要特点就是市场竞争,而市场竞争常常会诱发经济纠纷。因此,自改革开放之后,市场经济得到迅速发展、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加强、人民群众法律意识提高、随着法律服务市场的扩大,民事诉讼案件增多,因为败诉而延迟履行、躲避履行的被执行人增多,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的民事案件数量也增多了。个人躲避债务履行的方式各种各样,对强制执行程序相关规定的出台也是迫在眉睫。在此背景下,1982年3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正式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该版本的民诉法与过去法条相比较而言,对强制执行程序的规定作的更为详细。但随着改革开放和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出现了许多1982年《民事诉讼法》不能应对的新局面,经济纠纷案件也随之不断增加。为了更好的适应改革开放的步伐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各界人士纷纷呼吁对1982年《民事诉讼法》内容进行丰富。在以说服教育为原则的司法时代,逐步因案件增多而降低效率,被执行人难寻,被执行财产难找已经成为民事权益保护的主要问题。比如债务人欠债不还,被执行人隐匿财产,躲避执法行动,此外还存在有关单位拒不协助执行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导致的最终结果就是损害司法公信力。因此《民事诉讼法》在1991年的修订过程中,增加了如何预防和应对“执行难”的相关措施,比如诉前财产保全制度、赋予对被执行人住所地搜查权力的规定、强制执行保证制度、加倍支付迟延履行金制度、拘留罚款等强制执行制度。
最高审判委员会于1992年7月通过《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将民事执行程序进一步的规范化。但是自从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市场化经济迅速蔓延开来,因经济纠纷而立的案件也逐渐增多,司法实务中的执行难问题也变得尤为明显。最高人民法院为了解决执行难的问题,便通过颁布司法解释来应对强制执行程序法缺位的不足。这些司法解释或者具有司法解释性质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包括有《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公开的若干规定》、《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等。然而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有关执行程序的司法解释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效力层级较低,由最高人民法院单方面制定的司法规则对其他公权力机关的约束力较为薄弱,司法规范不具有凝聚力,很难形成高效的法律体系。所以各界人士都纷纷呼吁立法机关能制定属于我国单独的《民事强制执行法》,但此时与民事执行法相关的理论研究背景不够成熟,该项计划仍处于搁置阶段。
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07年10月颁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虽然在该决定中已对强制执行程序进行了部分的调整与更改,但在司法实践过程中仍然难以破解执行难的局面。此外,我国也正式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在此期间迸发出各种各样的价值观,受部分西方不良媒体价值观输入的影响,使得我国某些被执行人以规避司法执行为光荣。除此之外,还有申请执行人为实现其非法目的滥用申请执行权,执行主体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问题也十突出。因此除了引导公民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减少“执行难”案件数量之外,还要建立完善的执行规则体系,解决执行乱的困境。为了有效解决执行难以及执行乱的局面,满足各界人士对立法需求的呼吁。2012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的决定》,其主要内容包括有:明确了检察院对强制执行程序的监督权;完善了协助执行主体的法律制度;健全了司法拍卖体制等法律规定,但此时立法机关的立法计划任务中并没有有关强制执行法的规定。2016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明确指出要用两到三年的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为了实现这一目标计划,在这段时间内,最高人民法院也逐步多次发布了许多有关强制执行程序的司法解释,以及其他具有司法解释性质的规范性文件。例如《关于执行担保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问题的规定》等法律规定。但此时,我国依旧没有将单独制定的民事执行法纳入到立法计划中去。在司法实践中,有关强制执行程序的规范只占《民事诉讼法》篇章的35个条文,因此强制执行程序的立法供给问题仍是老大难问题,执行实践的需求难以真正得到解决。最后,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一系列司法解释以及其他具有司法解释性质的规范性文件,目的为了解决强制执行法律长期缺位的现状。例如2017年1月最高院审判委员会颁布《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规定》。
因此,这些有关强制执行程序的司法解释及其相关规范性文件的颁布,也为民事强制执行法的单独制定奠定良好的理论基础。另外,在实务界对制定民事强制执行法的强烈呼吁下,2019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终于在北京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由专职委员公开表示《民事强制执行法》正式被列入立法计划。
结语
由于司法信息化水平的提高,这些改变也影响了人们的日常工作、生活,改善了人民的生活水平,推进了社会的全面发展。在信息化的普及下,各级法院也积极响应最高院提出的政策目标,出台了与强制执行法相关的司法解释条例,促进了执行信息化水平的发展,取得司法领域内的重大进展。民事执行是实现民事权益的最后一步,民事执行与生效的民事判决书息息相关。民事执行的顺利实施对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树立法律公信力,确立司法权威。但纵观我国整个法律体系建设的成果来看,“执行难”问题一直都是困扰各级人民法院完成绩效的最大障碍。目前能够完成结案任务的执行案件为数不多,造成“执行难”问题迟迟无法解决的原因有很多,其中最根本的原因还是对被执行人信息的掌握不足。
针对被执行人和执行机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大数据技术应用能有效地缓解法院执行机构与被执行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高效地查到被执行人的行为信息和被执行财产信息,最终实现民事权利,提升民事执行效率。但是新的工具、方法的利用,在解决原有问题的同时,还存在需要解决的新问题,比如民事执行信息平台应该要求哪些部门、机构、企业提供信息;数据获得的程序应该如何规定;无法保障当事人的隐私权,解决公权与私权的矛盾迫在眉睫。作为法院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效的执行信息是保护执行申请人权益的重要前提,提倡执行信息化的普及也是解决目前我国执行领域内执行困难的渠道。
参考文献(略)
以上就是关于“在职研究生论文经典范文20篇”的相关介绍,对于论文书写建议大家还是要掌握一定的方法,初次数学论文不要着急,要先考虑一下自己的论文选题,根据自己的专业和自己研究的方向来选择选题,避免选题太大或者是太小之后收集相关的资料,根据自己的观点来确定自己书写的方向,让自己的论文整体结构性更加的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