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绪论
1.1研究背景和意义
1.1.1研究背景
2006年6月21日,修改订正完成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正式颁布。该规范在第2章术语中“项目风险管理”做出了明确的界说;在第7章中对“项目合同管理”做出了全面而又具体的规定及要求;在第16章中对“项目风险管理”亦给出了全面而又具体的规定及要求。其对于还未进行投标时的“项目管理规划大纲”以及结束投标后的“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的风险管理阶段均给出了界定及条件,使涉及项目实施的所有单位均能够在工程项目投标以及项目实施管理中确实地建立起一定的“风险意识”,同时将风险管理视作为项目目标系统的一项内容。
就某种意义而言,市场经济等同于合同经济。所以,对项目管理进行研究时便将不可避免的与合同产生牵连,研究怎样拟定并实施合同。广义的合同管理含盖了凭借合同而展开的全部合同管理工作,包括招投标工作。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作为其项目管理每一项工作的目标及根据,同时也是判断每一项管理的标准,因此研究分析有关合同的风险管理是不可或缺的,以此来增强项目管理的水平。
风险管理是项目管理中的一个过程,同时项目合同风险管理也是项目合同管理的一个过程。作为一家通过项目建设来推进企业迅速发展壮大的大型化工企业,着重增强合同管理,改良公司内部合同管理的相关体系及制度,掌握合同的风险程度,不但有助于增强公司本身的现代化管理水平,同时还能够有效掌握工程质量、进度以及造价,特别是能够有效防止、减少纠纷的发生。
合同管理作为基本,而风险控制则是作为重点。本文基于企业近些年有关项目建设合同管理的实践经验,根据怎样增强对加大型化工建设合同风险的掌握,作为未来实践的参照。
1.1.2研究意义
全球范围内的工程建设技术与规模均获得了迅速的进步,同时,工程项目间的竞争随着时间的流逝越发激烈。工程项目管理从一开始的粗放型管理逐步转化为精细化管理,对任何一项工程建设项目,包含筹资新建、设计规划、工程施工以及投产使用等多个环节在内,均与社会、自然的大环境和各种不确定要素存在密切的联系。所以对于建设工程项目的风险管理是各方最为关注的要素之一。当前环境下对于工程项目的管理方面,风险管理对企业业绩所造成的影响正日益扩大,因此,成立足够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并确保合同能够顺利执行将会对企业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本篇文章分别从理论和实践等方面探索分析工程项目合同风险管理,这一行为所隐含的意义具体体现在:
(1)经由一系列的研究活动,使得人们能够充分掌握有关理论,例如风险管理,合同管理等,经由对工程项目可能会对企业造成的损失的说明以及剖析,使人们能够更进一步的了解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并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人们对于风险管理的重视程度。
(2)逐个介绍经常使用的如何对合同进行判断的措施,以这些措施为基础对风险进行判断分析,并在对风险进行判断的前提下对有关风险的评估手段以及控制方针展开分析讨论,增强有关工作人员控制风险的意识以及对风险实现规避的能力,要求施工人员在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的同时,避免粗制滥造,规避可能的风险以及由于风险所带来的亏损。
(3)对于大型化工项目合同的具体情况,在对其中的各种风险要素进行研究剖析之后,成立切实可行的合同风险管理体系,实现项目管理中工程类合同风险所制定目标的缩小,实现对风险涉及范围和所造成影响的实时掌控,同时基于此实现在工程相关项目中的普及,为另外的公司提供部分有价值的参考。
1.2研究现状
1.2.1国外研究现状
人们对风险相关的问题展开探讨起自14世纪中叶,当时地中海地带的海上人员所展开的保险活动是人类着手于风险管理研究的开端。第一个对风险就理论方面展开研究的是德国,因为第一次世界大战所造成的严重影响,导致德国国内的经济一片混乱,当时在风险管理研究方面出现了不少出类拔萃的人士,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便是莱特纳,莱特纳在1915年完成的著作《企业风险轮》是对风险管理理论进行研究的根基。在承受了第一次世界所带来的严重后果后,德国爆发了经济危机,货币持续不断地贬值,在经营学已不再归属于经济学以后,为了规避风险并在面临风险时尽可能地减少风险所带来的损害,开始着手于有关于公司的风险管理的研究,并且从理论方面为指导如何正确面对风险的法律法规做了具体的介绍。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德国有关风险的政策大部分将存在风险作为前提,根据实际情况科学的为公司提出相应的经营经济措施以及风险处理手段。在结束了世界大战以后的一段时间内,主要通过对风险进行控制、转嫁、防止、回避、抵消、分散弥补等措施实现对风险的顺利解决。18世纪,由经济学家法约尔所著作的《一般理论和工业管理》中第一次正式提出在企业管理范围内融进风险管理理论,这一行为是有着关键含义的行为,在18世纪时提到的公司内部的风险管理理论,保证这一理论的基本思想是:经营主体对需要保障的客体进行风险识别,风险评价和估算,以此为基础,设定风险保障的目标,以设定的目标选择抗御风险的控制策略。自上世纪30年代开始,美国未来能够在面对经济问题时能够迅速有效的解决,着手于有关风险管理的研究。随着研究以及实践的不断深入,对于风险管理,其相关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基本观点、理论模型以及问题解决的基本思路等开始逐渐受到不同管理专家的承认,规范化、合理化的管理模式正处于不断完善的过程中。至上世纪50年代前后,风险管理已然成长为了一门比较完整的学科,其后的20年时间里,美国第一个完成了风险和保险会社的建立,利用对于不同风险所实施的不同管理方针解决风险。英国亦成立了符合本国特征的风险管理理论体系,并不断扩充完善这一理论体系,不少学者专门为此开展了实践活动,第一次在现实的工程项目中使用该理论,并获得了不错的成果,实践与理论互相填补不足之处,代表了当时风险管理这门学科两个主要的分支。
在西方国家中大部分使用的是市场经济体制这一经济体制,身为经济体制在某一特定情况下所诞生的事物,有着较为完整的管理体系和政策法规的合同被普遍使用于工程项目领域。建设工程的合同管理在海外大多数时候会被划分为两个部分:①政府有关组织对工程合同的宏观管理,②相关专业人士对合同所进行的详细的实施管理。大多数发达国家其政府机构对工程合同所发挥的宏观管理主要表现在:
(1)制定法律法规。政府机构利用编订相关政策从原则上划定合同主要条款的范围、合同签订时的规定以及由合同所产生的矛盾。例如日本的《建筑业法》以及美国的《建筑统一条例》等均从原则上划定了相关领域内的合同内容。
(2)编制出版了标准的合同文本同时并授权合同管理的专业人士。编制标准合同文件作为政府机构对合同实现宏观管理的一种重要措施,在其中发挥中关键作用。世界范围内,部分有名的标准合同文本一般是有颇具盛名的专业人员参与编制的,用来表示不同领域内的经济利益,为了得到政府方面的承认,参与工程项目的一方需要对这些标准合同文本进行参考并于实践中实行,利用实践检验并证实文件的可行性,并对其进行更进一步的修正。因为能够更为公正地对风险责任义务和权力进行分配,同时内容相对合理且符合实际,因此这些文本通常能轻易地被与合同有关的各方承认,并且由于这些文本被长时间地应用于实践,参与工程管理的工作人员普遍对其有较高的熟练度,因此容易掌握与交流,大大减少了项目相关人员之间爆发矛盾的可能性,减少了在招标、投标以及合同管理方面的支出。
(3)设置工程项目合同监理机构对合同的执行力度进行监督。在大部分的发达国家中,一般是由熟练掌握了有关知识并有一定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例如工程师等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管理的,在全球范围内通用的标准合同文本例如FIDIC条款等,明确规定了专业人员在合同管理当中所具有的地位。这类人在合同管理上有着十分丰富的经验,身为独立的第三方,相较业主可以对参与的合同实现效率更高、科学程度更高的管理,对实现合同的准确、全面运行发挥着十分关键的作用。
(4)维护合同各方的合法权益,调节结构和法院等之间的矛盾。在大部分的发达国家中,通常是通过风险转移来实现对风险的管理的,关于风险转移,大致可分为两类:①工程担保;②工程保险。工程保险是一种通过向承包商以及业主等保险组织支付一定的保险费用,而接受费用的组织则依照所签订合同的相关规定为在工程中可能出现的亏损承担责任的一种措施,由承包商以及业主方面来监督保证工程项目能够保质保量的完成。
概括发现,海外关于合同风险管理的控制研究中最为重视的一点是其应用性,十分注重其在实践中的应用,具体表现在对风险方法的研究设计以及为风险编写标准合同文件。在发达国家中,相关法律所必须遵守的原则中最首要的一点便是要求自由,签订合同的各方在对本身所具有的权力以及需要负责承担的义务方面均由合同所划定并且各方必须严格遵循,爆发冲突时首先便是要根据所签订合约的内容对冲突予以处理,因此海外十分关注合同以及合同条约的分析与制定。海外通常使用行业管理来实现合同管理,经由合同管理协会制定标准文件、合同文本,尽管制定出来的这些内容不属于正式的法律,然而这些内容却有着极高的适用性,这些文件、文本是基于对合同的分析以及实践所编制的,并且在实践的过程中持续修改,使其逐日趋向于成熟。
1.2.2国内研究现状
风险管理作为在现代项目管理中不可缺少的一环,然而在中国对其相关内容的分析所用时间并不长,直至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由于改革开放,经济获得了长足的发展,才正式将与风险管理相关的概念引进中国,并正式应用于实践。因为国内承包商与业主方有关风险管理的概念相对薄弱,未能对其有充分的理解,并且在政府方面亦未能及时制定出与之配套的政策法规,在工程保险以及工程担保方面存在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