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物流供应链论文,本文主要从外部政府层面和内部企业层面两个角度探讨了政府环境规制和企业社会责任对跨国绿色供应链的影响,分别构建了四种模型,首先从外部政府层面,将环境规制中的碳关税引入供应链模型,分析碳关税对跨国供应链的影响,然后引入政府对供应链企业的补贴,综合分析碳关税和政府补贴对跨国供应链运营的影响。
1 绪论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1.1.1 研究背景
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使得各类优质产品和资源可以更好地在全球范围内流通,跨国供应链也因此得以不断发展,而作为一国发展支柱的制造业,也在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中得到了更多的机遇,其中离岸外包作为跨国制造供应链的重要战略,受到了许多企业的青睐。由于不同国家在制造水平、人力成本和生产资源等方面的差别,不同国家的制造企业在产品品质和生产成本方面差异巨大,为了在保证产品品质的同时进一步降低产品生产成本,企业开始重视外包生产模式,得益于跨国供应链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倾向于将产品的生产任务外包给其他国家更有优势的制造企业,例如苹果公司将电子产品的代工业务外包给富士康等企业,耐克公司将服装产品的生产任务外包给越南等人力成本较低国家的企业。但随着国际贸易形势日趋复杂,国际贸易风险对离岸外包这类跨国供应链的发展带来了一系列负面影响[1],例如美国在2019年对我国出口到美国的商品加征了10%的关税,这给我国企业带来了极大的成本和竞争压力,此外,还有与碳排放相关的一系列国际贸易政策,也给各国企业带来了许多风险,其中就包括欧盟即将实施的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2],因此,探究这类国际贸易风险对跨国供应链的影响并引导企业正确应对很有必要。
碳排放是温室气体排放的总称,人类所进行的任何活动都有可能产生或多或少的碳排放,而碳排放对地球环境会产生一系列负面影响,诸如温室效应、自然灾害增多、海平面上升等环境问题,其中制造业及其供应链是碳排放的一大来源,随着全球制造业的发展,碳排放量日益增加,其对环境的危害也愈发明显,近年来这一现象受到了各国政府和社会的关注,在政府层面许多部门加强了制造业碳减排的宣传和扶持力度[3],我国政府在2021年9月发布的《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就提出到2025年,我国要初步形成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同时大幅提升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其次到2030年,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方面取得显著成效,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大幅下降,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峰值并实现稳中有降,最后到2060年,全面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和清洁低碳的能源体系,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顺利实现碳中和目标。
1.2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1.2.1 研究内容
研究内容Ⅰ(对应第3章):碳关税政策与跨国绿色供应链相结合。构建一个考虑碳关税政策的三级跨国绿色供应链博弈模型:出口国制造商→物流服务商→进口国零售商,碳关税由进口国零售商负责支付但实际由出口国制造商承担,求解该模型均衡结果,对比碳关税政策实施前后供应链各企业最优决策的变化,分析碳关税变动对供应链各企业最优决策的影响,给出跨国绿色供应链企业应对碳关税政策的管理启示。
研究内容Ⅱ(对应第4章):引入政府对企业碳减排的补贴政策。在研究内容Ⅰ的基础上考虑政府为跨国供应链企业的碳减排投入提供一定补贴,由出口国政府为本国制造商和物流服务商提供补贴,进口国政府为本国零售商提供补贴,求解该模型均衡结果,对比政府实施补贴政策前后供应链各企业最优决策的变化,分析一国政府补贴比率变动对跨国供应链上本国及他国企业最优决策的影响,帮助跨国供应链企业正确认识政府补贴,也为政府制定相关补贴政策提供理论参考。
研究内容Ⅲ(对应第5章):企业社会责任与跨国绿色供应链相结合。构建一个考虑企业社会责任的三级跨国绿色供应链博弈模型:出口国制造商→物流服务商→进口国零售商,由出口国制造商和进口国零售商共同承担供应链社会责任,求解该模型均衡结果,对比制造商和零售商共同承担社会责任前后供应链各企业最优决策的变化,分析社会责任关注度对供应链各企业最优决策的影响,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提供管理启示。
2 相关概念与研究综述
2.1 相关概念
2.1.1 政府环境规制
(1)碳关税
碳关税主要指一国政府对进口到本国的产品依据其碳排放量所征收的一种关税,其主要针对部分发展中国家所出口的排放密集型产品,如钢铁、水泥、铝等化工产品。碳关税的概念最早是由法国前总统希拉克所提出,在1997年12月《京都议定书》获得通过的背景下,由于美国在2001年宣布退出《京都议定书》,因此希拉克在2007年提出对没有遵守《京都议定书》国家的进口产品征收进口税以避免欧盟国家的排放密集型产品在国际市场遭受不公平竞争,而在2009年,法国新任总统萨科齐再次指出碳关税政策的实施有利于打造更公平的国际贸易环境,其计划先对发展中国家出口的产品征收碳关税,但此举遭到了国际社会的一致反对而最终未能落地。在法国提出碳关税的设想后,美国认为该政策是一种变相的贸易保护主义而提出反对,但也注意到了其对本国贸易的潜在作用,因此在2009年美国国会通过了《清洁能源安全法案》,其中规定自2020年起出口商品到美国但不实施减排限额的国家必须购买碳配额,其实质就是变相征收碳关税。
2015年12月在巴黎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一次缔约方会议上,196个缔约方一致通过了《巴黎协定》,其也成为继1992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1997年《京都议定书》之后,人类历史上第三个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协议。此后,一些国家认为《巴黎协定》存在着“碳泄露”问题,简单来说就是当一国采用较严厉的环保政策时,该国企业便将排放密集型产业转移到环保政策较宽松国家而导致该国碳排放量提高的情况。随后在2021年7月,欧盟委员会发布了《欧盟关于建立碳边境调节机制的立法提案》,一直到2023年5月,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法案最终获得通过并计划于2026年正式生效,如果这项法案如期实施,则意味着欧盟将实施一种碳关税制度,未来会对进口到欧盟的部分商品征收与其碳排放成本相当的关税,而 CBAM 也将成为第一种在国际贸易中征收的碳关税。
2.2 相关研究综述
2.2.1 绿色供应链相关研究
在绿色供应链决策方面,梁玲等[6]考虑构建一个由两个制造商和一个零售商组成的两阶段绿色供应链,两个制造商之间存在竞争关系,探究在不同权力结构下供应链成员的决策与利润等问题,研究发现制造商主导下的产品减排水平最差且制造商利润最高,而零售商主导下的产品减排水平最好且零售商利润最高。Wang等[7]考虑构建一个双渠道绿色供应链,其中制造商生产的绿色和非绿色产品分别通过直销渠道和零售商分销渠道的方式进行销售,探究在集中式、分散式和协作式三种模型下制造商和零售商的最优决策问题。周岩[8]在考虑零售商公平关切行为的基础上构建了双渠道绿色供应链,分析了零售商公平关切的程度、产品绿色化的效率及传统渠道市场的份额对各成员决策和利润的影响,研究发现零售商公平关切程度对供应链各方决策和利润有不同的影响机制,而产品绿色化效率对产品需求和供应链各方利润有积极作用。
在绿色供应链管理和优化方面,Wang等[9]发现企业加强绿色供应链管理有助于提高其环境、社会和经济效益。Le等[10]通过结构方程模型对218家越南建筑材料制造商的样本数据进行处理,研究结果表明企业进行供应链绿色改进有利于提高企业的各项绩效。Jassim等[11]研究发现,企业绩效主要受绿色制造、绿色采购和绿色营销影响,其中绿色制造对企业绩效的影响最为明显,而绿色设计反而会对企业绩效带来消极影响。韩梦圆等[12]考虑一个由制造商和零售商组成的绿色供应链,其中制造商同时生产存在替代关系的绿色产品和非绿色产品,研究发现存在替代产品的情况下,企业在产品质量和服务方面的竞争会导致产品均衡价格降低,但价格的竞争并不一定会提高绿色产品的质量。
3 考虑碳关税政策的跨国绿色供应链决策研究 ................. 15
3.1 问题描述与模型假设 ............................... 15
3.1.1 问题描述 ........................... 15
3.1.2 模型假设 ............................ 15
4 碳关税政策下考虑政府补贴的跨国绿色供应链决策研究 ............... 45
4.1 问题描述与模型假设 ................. 45
4.1.1 问题描述 .................................. 45
4.1.2 模型假设 ........................................ 45
5 考虑企业社会责任的跨国绿色供应链决策研究 ....................... 58
5.1 问题描述与模型假设 .............................. 58
5.1.1 问题描述 ................................ 58
5.1.2 模型假设 ................................ 58
6 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下考虑政府补贴的跨国绿色供应链决策研究
6.1 问题描述与模型假设
6.1.1 问题描述
第五章主要探究了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对跨国绿色供应链的影响,但在此过程中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