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人员要做到客观公正和降低审计风险
摘 要: 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审计评价是否恰当,不仅影响对领导干部的业绩评估,而且直接关系到审计机关的信誉和形象。这就要求审计人员客观公正,尽量降低审计风险。
关键词: 经济责任; 审计风险; 审计环境; 审计承诺制
经济责任审计风险,是指由于审计人员本身的失误或其它客观原因而导致经济责任审计结论失实,以致对被审责任人任期内的经济责任做出不恰当评价的可能性。客观、公正是审计工作的总体原则。如果审计机关出具了不真实的审计报告,则可能导致对干部的错误评价,影响审计机关的信誉和形象。因此,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必须努力降低审计风险,更好地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
一、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成因分析
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形成有多方面的原因,主要表现为审计环境、审计主体、被审客体等方面。
(一)审计环境方面的原因
审计环境的缺陷是产生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重要原因之一。目前,审计环境方面存在下列主要问题:
1. 审计独立性不强。
独立性是影响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关键因素之一。我国现行的审计管理体制是审计机关受本级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双重领导,其经费来自本级政府预算,审计机关领导人由本级政府任免。这样的体制和实际存在的行政干预,造成了审计独立性不强。被审责任人作为领导干部,不可避免地牵涉到上上下下、方方面面的复杂关系。审计中一旦查出问题,上下左右的说情者或明说或暗示,或硬缠或软磨,或直接讲情或间接施压。凡此种种,往往使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难以彻底摆脱人情世故的干扰,使其责任心与原则性受到严重威胁,对发现的问题难以充分揭露、客观评价。
2. 法律法规不健全。
经济责任审计政策性很强,但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不配套,甚至有的相互矛盾。比如,我国在1987年就颁布了《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1994年进行了税收制度、会计制度改革,1997年出台了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1999年又对会计法进行了修订。而处罚规定至今已近20年,仍然在继续沿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在处罚规定中往往找不出恰当的依据,法律法规的滞后造成审计人员在对违法违纪问题的定性和处理上无法可依或有法难依。
3. 审计时间选择不当。
按规定,经济责任审计应当在离任前进行。但实际工作中“先离后审”、“先任后审”的现象普遍存在。这给审计工作带来了多方面的不利影响。首先,损害了审计的权威性。“先离后审”、“先任后审”势必带来“审”“用”脱节,给社会造成一种审计不过是“走过场”、“马后炮”的印象。
其次,挫伤审计人员的积极性。“先离后审”、“先任后审”导致审计目标模糊,审计作用弱化,使审计人员的积极性和工作责任心受到影响。尤其是对已升任领导人员的审计,给审计人员带来了无形的压力。再者,增加了审计工作的难度。审计中,许多情况必须向当事人了解,但如果当事人已离任,要做到这一点就比较困难。而且,因为当事人已离任,继任者又不愿承担责任或触及矛盾,会使审计发现的问题难以处理和解决。结果离任者走得不清不楚,继任者接得不明不白,如此恶性循环,给以后的审计工作留下了隐患。
(二)审计主体方面的原因
审计主体是指实施审计检查、做出审计结论和评价的行为主体,具体包括执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机构和人员。从主体方面分析,经济责任审计风险来自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审计工作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1. 审计人员素质问题。
目前我国执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首先,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不合理。绝大多数审计人员仅有审计和会计知识背景,法律、金融、财政、企业管理和信息技术等知识明显不足。经济责任审计涉及的不仅仅是会计审计问题,知识结构的不合理,会严重影响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能力。其次,审计人员缺乏经济责任审计经验,对问题不够敏感或把握不准,审计结论难免出现偏差。再者,部分审计人员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不高,有些审计人员畏惧权贵,明哲保身;有些审计人员盛气凌人,自以为是等等。
2. 审计业务执行存在的问题。
由于经济责任审计起步晚,涉及面广,在审计实务上有许多不规范之处。这些不规范性和随意性直接增加了审计风险。例如,在审计计划阶段,如果审计人员对被审单位的经营活动和经济业务不熟悉,审计方案的制定与实际情况脱节,审计重点没抓准,审计资源分配不合理,结果就会降低审计效率和质量,增加审计风险。
在审计实施阶段,如果审计人员因对具体审查目标把握不准或自身经验不足,选择了不恰当的审计程序和方法,或者不清楚自己所选审查方法的缺陷,未能及时采取必要的审计程序和方法进行补偿,因而可能无法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加大审计风险。在审计终结阶段,如果审计人员对审计证据分析不当,对评价标准把握不准,或者因多方的干扰,也可能对问题定性不准,评价失当,增加审计风险。
(三)被审客体方面的原因
经济责任审计风险与被审客体也有直接关系。如被审单位或被审责任人不配合,被审单位会计与经济信息失真,经营活动复杂,内部控制薄弱,都会增加审计风险。
首先,被审单位或被审责任人不配合。在审计中,审计人员与被审客体信息是不对称的,审计人员要向被审单位或被审责任人了解取证。如果被审单位或被审责任人不积极配合,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不真实、不完整,甚至对审查工作刁难阻挠,则审计人员很难全面了解情况和发现问题,所作的判断和评价也容易出现偏差。
其次,被审单位的会计与其他经济信息失真。评价责任人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必须靠数据说话,要以真实的会计和其他有关资料为依据。近年来,虚假的会计、统计信息层出不穷,“官出数字”、“数字出官”已是公开的秘密。随着打假治乱的深入,经济活动中违法和造假行为更为隐蔽,技巧更为“高明”。审计人员稍有疏忽,就有可能被虚假信息蒙蔽,得出不真实的审计结论。
再者,被审单位的经营活动复杂,内部控制薄弱。在经济业务复杂而内部控制不健全的情况下,被审单位的经营管理比较混乱,经济信息可能失真,其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都比较大。在经营活动复杂且混乱的情况下,如果审计人员没有采取特别措施控制检查风险,审计风险就会增大。
二、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防范措施
按照审计署关于“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搞好经济责任审计”的指导原则,努力防范和降低审计风险,已经成为当前审计工作必须关注和解决的迫切问题。
(一)尽快完善经济责任审计法律法规
通过几年的经济责任审计实践,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立法时机已经基本成熟,应尽快将“两个暂行规定”上升为法律或法规。要对经济责任审计的现象、程序、内容、方法、评价的内容和标准、审计报告的运用等进行明确的规定,以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有法可依,减少或防范审计风险。
(二)提高审计人员自身素质
提高审计人员素质是搞好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环节。审计人员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具体执行者,其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质量的好坏和审计风险的大小。因此,提高审计人员的自身素质,对控制和防范经济责任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有着根本性的作用。首先,要在经济责任审计立法中确定经济责任审计人员必备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配备高素质的审计人员;其次,加强经济责任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培养;
第三,加强审计人员的业务培训,使其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和审计业务素质,能从宏观上把握整个经济责任审计事项;第四,强化经济责任审计人员的风险意识和职业关注意识。
(三)加强审计基础工作管理
经济责任审计是一个复杂的工作过程,其中任何一个环节的失误均会导致审计风险。为此要加强审计项目管理,在每一具体环节上都要注意避免差错,控制审计风险。首先,要做好审前调查,合理确定审计方案。其次,要选准风险控制的关键点,把好审计实施关。再者,要关注被审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把好内部控制审计关。
(四)建立经济责任审计承诺制度
建立经济责任审计承诺制度,正确区分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既有利于保护审计人员缩小其承担责任的范围,也有利于被审计人员和被审计单位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行为的进一步规范化。因此,在审计前,审计人员应要求被审计人员、被审计单位及其财务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对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做出书面承诺,这是防范审计风险的有效措施。当前,许多审计机关实行的审计承诺制,由于在法律法规上没有明确的规定,在要求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人员进行承诺时,没有强制性的约束力,随意性也比较大。所以要明确建立承诺制度,借以防范和降低审计风险。
参考文献:
[1]陈婉玲,黄莘茹. http://www.51lunwen.org/ 经济责任审计风险成因分析[J].中国内部审计,20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