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风险管理论文,本文通过对比国内外的研宄,通过理论研宄和实证分析两方面有机结合,将5C 评估法的几个层面进行重新总结,通过委托代理理论以及 Johnson 模型提出假设,构建 Logit 模型,并且运用了 H 城商行具有代表性的 150 组客户数据并进行实证研究,根据实证研究结果,结合原有 H 城商行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对其进行了优化。
第 1 章 绪论
1.1 研究的背景与意义
1.1.1 研究背景
我国社会经济正在飞跃式的发展,在我国特色社会主义金融经济体制中,对于小微企业的顶层设计政策支持正在持续性的完善。李克强总理于 2017 年 9 月的会议中,明确指出了商业银行应当始终坚持对小微企业出台优惠性金融政策与服务的工作方向,再次强调了小微企业的地位,由于其正在向好向稳发展,我国应当保持更高的关注度在支持小微企业层面上。我国的小微企业数量数不胜数,在促进 GDP 增长、保障就业、促进人民群众民生改善等方面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习总书记在 2018 年 11 月的会议中,明确指出了我国民营经济的重要性,会议提出,鉴于其在促进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所起到的关键作用,民营经济的重要性在我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作用也得以日益彰显,成为了构成国民经济体系的重要一环,地位越来越重要。然而,民营企业在其发展的过程中,因为各个方面条件的制约,与国有经济相比,尤其是在融资层面上,成本过高且渠道不畅。根据习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在支持民营企业的主要措施中,尤其在金融领域中的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层面上,应重点解决民营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融资成本过高以及渠道不畅等问题。根据国家领导人的相关讲话,我国相关职能部门于 2019 年 12 月向商业银行设定了具体目标。商业银行在开展日常业务过程中,自上而下的中小银行应当在其公司类型的信贷业务中加大对于民营企业的贷款份额,在数量上其占比要超过 66.7%。这些都反映出从顶层设计层面上,国家正在持续性促使金融机构愿意、敢于、可以向民营企业贷款的企业信贷文化。各个地方的城商行主要业务来源也是小微企业,所以站在小微企业的基础之上研究其金融领域的信贷风险意义非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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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国内外研究的现状
1.2.1 国外研究现状
针对企业的信用评级制度最早产生于美国,这是一种在市场经济的发展之下逐步成熟的一种制度,现在已经遍及世界各地,并有多种表现形式,比较典型的有美国注重企业的财务状况,同时这也是被参照最多的一种模式。相较之下,日本则比较注重企业的经营,而德国则注重企业的偿付能力。目前国外学者对商业银行小微企业业务信贷风险管理的研究有很多种类型,既包括传统的定性研究,也包括定量研究,在定量方法研究中,近年来,主要是构建各种分析模型,将企业的各个条件放到模型里,以此来评价企业违约的可能性。
最早的定性分析方法是通过专家评价法,但是该方法具有很大的主观性。Salas等(2002)认为,在针对西班牙的商业银行的研究中,各家商业银行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占据的比重更大,这是相较于宏观经济因素等外部环境影响而言的。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各家商业银行为了自身的业务增加存在着竞争现象,当存在竞争时,就会容易出现重业务发展而轻风险控制的情况,各大商业银行为了招揽更多的业务,开出比对方更优惠的条件,而在这个过程中,容易出现对授信企业客户贷前调查不够严格细致的情况[1]。Gabriel et al(2005)通过研究,对各种不良贷款进行归纳总结,在探究其违约的原因的过程中发现,附属抵押品的真实性对信用风险的影响较大,附属抵押品情况越真实可靠,质量越高,企业发生违约时银行的损失程度越轻。而造成附属抵押品真实性存在疑虑的原因之一就是与经济周期有关,在经济上行时期,资产的价格会上升,同样与之相伴的是附属抵押品溢价增高,在这种情况下对附属抵押品的评估就会偏高,而当经济下行时期到来之时,资产的溢价下降,在这种经济条件下,企业容易产生生产经营受困,容易发生违约风险,而此时的抵押品溢价也随着消失,甚至有可能减值,在这种情况下银行就处于被动地位,其对于溢价降低抵押品的风险承受能力也大大降低[2]。Daskalakis 等学者(2013)以希腊国内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为研究样本,通过对这些样本的研究,得出以下观点:首先,相较于短期融资和长期融资,企业更倾向于长期融资,但是融资环境中针对小微企业的政策使得小微企业在融资过程中受到很大限制;其次,小微企业融资往往存在信息不健全,监管不到位,应出台相关政策解决此类问题;最后,相较于出让股权的这种外部融资方式,由于受到企业规模限制,小微企业往往更倾向于使用自有的资产[3]。Imola DRIGA(2010)指出,站在商业银行的角度,商业银行在某种程度上也属于盈利性企业,商业银行对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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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章 相关理论综述
2.1 委托代理理论
2.1.1 委托代理理论
第一类委托代理理论指的是债权人与经理人之间的利益冲突,以及债权人的风险防范措施。Jensen&Meckling(1976)主要研究了委托代理关系的内涵,阐释了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存在着的合同关系,在追求最大效用的过程中,委托人与代理人实际上均在追求这个效用最大化,这个理论也可以理解为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的博弈,双方均想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委托人需要对代理人的适当动机进行激励并对代理人的行为进行监督。基于此,他们认为其是委托人监督成本加上代理约束成本再加上剩余损失,换句话说,是在最佳的方案下预期收益与减去成本后的真实收益相减得到的值。在西方国家中,此理论主要是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尤其是美国本土的部分上市公司所构想出来的研究结构的内容。美、英等国特别是美国多数上市公司反映出来重要的特征,就是股份的分散,这体现出来的直接结果即所有权与控制权相分离。在股权分散或以上两种权利分离严重的现实状况下,上市公司接踵而至的问题就是所有股东和管理人员可能会因为利益而产生争端。更具体地说,上市公司最为头疼的问题在于投资者如何使经营者向他们返还一些收益,在这个阶段,欧美等发达国家的传统委托代理理论就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这一问题。其核心是委托人为所有股东设计最佳控制结构和机制,以确保代理人做与委托人利益相符的事情,这被称作单委托代理理论。
2.1.2 双重委托代理理论
根据上文所述,单委托代理理论是分析美国和英国(尤其是美国)等国家的上市公司的管理问题的框架,其主要特征是股权分布的去中心化,即股权较为分散。但是,世界上的众多国家与地区(包括中国的)上市公司在股权结构上并非与欧美上市公司一样体现出其股权分散的特征,众所周知的事实是,中国大多数上市公司股票集中度很高并且国有控股往往一股独大(冯根福,2001)。由于包括中国在内的许多国家和地区的上市公司股票结构的关键特征比如上市公司的股票多元化程度和集中度明显不同于英国和美国。在这种情况下,大股东和小股东之间存在着不小的冲突。我国当前对于证券投资者的法律法规还有部分处于空白地带,而目前的情况下又出现股权的集中度很高的情况,在此背景之下大股东同市场中的中小股东这种第二类委托代理问题表现的更加突出,而这种代理问题可以更好的反映出中国的公司所面对的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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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大股东掏空范式
站在我国资本市场的角度上,控股股东一家独大的现象十分普遍,这里面既有新兴市场国家制度环境的共性原因,也有我国资本市场自身独特的历史原因,如股权分置等。一股独大就意味着控股股东在牢牢掌握公司控制权的同时,董事会的内部又缺乏对控股股东进行有效制衡的权利。根据 Friedman et al.(2003)的观点,大股东支持行为是指其为将资产或资金注入陷入困境的公司,帮助公司摆脱困境和继续生存,其目的在于为进一步掏空公司做准备。在分析企业的偿债能力中利用 Johnson 的掏空模型,模的基本内容如下:
经理人(内部股东)拥有公司α股权,外部投资人拥有 1-α股权,留存收益为I。经理人从留存收益当中偷取 S≧0 的部分,并获得 S 的效用,同时付出 C(S)=S /2K2的成本。因而偷取的价值为 S-C(S),是 S 的凹函数。项目的毛回报率为 R。
因此,当经理人(内部股东)拥有公司股权比例α上升时,偷取的均衡解就会下降。特别是当α>1/R 时,S*为负,出现经理人的负偷取,即经理人(内部股东)将其自身的资产或其控制的其他公司的资产向公司进行输入。在这里首先出现了关于支持的含义。上式的含义表明αR≧1 时,经理人(内部股东)就不偷取。由于新兴市场国家经理人(内部股东)持股比例很高,所以只要保持经济持续增长,较容易满足αR≧1 的条件。这里经理人(内部股东)不偷取也就说明其没有掏
这里经理人(内部股东)不偷取也就说明其没有掏空的动机,在这种情况下投资者的保护机制就不太重要。Johnsonet al.(2000b)以此来解释为什么新兴市场国家在落后的投资者保护制度下也能够取得经济的快速增长,同时也指出一旦经济停止增长,一个小的冲击也会导致经理人(内部股东)掏空行为的大量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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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章 H 城商行信贷风险管理现状························17
3.1 H 城商行概况························ 17
3.2 H 城商行信贷业务管理架构······················17
第 4 章 H 城商行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评估指标体系优化························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