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违法之我见——行为“轻微”与“严重”的界定
日期:2018年0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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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无忧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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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编号:lw200701231717148043
论文字数:5967
所属栏目:公共安全管理论文
论文地区:
论文语种:中文
论文用途:职称论文 Thesis for Title
计算机违法之我见——行为“轻微”与“严重”的界定
[内容提要]
计算机及互联网技术日益提高,计算机犯罪也因此而产生和发展。但是,传统法律对此类犯罪显得力不从心。本文从我国法律在惩治计算机犯罪方面的纰漏提出自己的一些看法,同时着重就计算机犯罪行为的轻微与严重的试加以界定。
[关键词]
计算机犯罪 行政处罚 治安管理
一、计算机之发展与计算机犯罪之定义
1946年第一台电子计算机诞生,随后50年代集成电路发明和发展,加以近代的信息压缩(Data compression)和网络化新技术为助催,以凝聚态物理、材料科学、细微加工技术以及现代数学、认识科学,甚至人文、社会科学和艺术为基础,在近半个世纪中,信息科学技术以它广泛的影响和巨大的生命力风靡全球,成为科技发展史上最辉煌、最迅速的科技领域。人类已步入信息时代的大门,信息产业日益成为未来全球经济中最宏大、最具活力的产业。信息将成为知识经济社会中最重要的资源和竞争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