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建立新型国资委。加快市国资委职能由“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优化、精简、调整国资监管事项,该管的坚决管到位,不该管的坚决放权。市国资委按照规范的公司治理规则行使股东权利,建立出资人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保障国有企业经营自主权。新型国资委的重点职责是优化国有经济的产业布局和结构、规范资本运作、提升资本回报,精准定位国企功能等宏观管理。将依法应由企业自主经营决策的事项归位于企业;对二级企业的管理权放给市属国企集团,市国资委原则上不加以干涉。
(3)加强国资国企发展战略研究和管理。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结合国家相关政策,为国资国企未来一定时期的发展制订方向性、全局性的战略规划和实施方案。国资监管机构和国资集团要切实提高研究和管理能力,引进优秀的战略分析、资本运作人才,有效利用好社会研究力量。及时掌握和分析国资产业转型和发展中的新方向和新亮点,引领不同层面企业的发展,加快退出不占优势的产业,控制好“两个节奏”:即新产业的进入节奏及向优势产业、企业集聚的节奏。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