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求自由与公道的社会秩序--现代中国自由主义的一个考察
许纪霖
一个社会要得以维持,必须要有一套为社会所有成员普遍接受的合理性规则。传统中国是一个礼治社会,儒家的礼治提供了符合那个时代正义标准的规则秩序。然而,从19世纪末开始,中国进入了一个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在西方世界的冲击下,传统的中国社会文化秩序全面解体,对于转型时期的中国来说,如何建立一个符合自由与平等理想的新的正义秩序,成为社会重建的首要目标,也构成了现代中国政治思潮的主题。
自由与平等,虽然是现代性的两个双重目标,但二者之间却存在着内在的紧张。西方的资本主义文明虽然对它们作出了学理上的承诺,却无法在实践层面予以圆满的解决。到20世纪上半叶,19世纪的资本主义文明发生了严重的危机,并引发自由主义理论的大调整。几乎是同步地,这一危机和调整也深刻地影响到中国知识分子对正义秩序的理解和现代化实践的选择。
现代中国的自由主义,从思想史的角度划分,主要是由新自由主义和社会民主主义两种思潮组成。先看新自由主义。胡适与傅斯年等许多英美留学生皆属于这一系列。现代中国的自由主义,从来没有经过西方古典自由主义的知识洗礼,从五四时代开始,便表现出明显的新自由主义倾向,力图将自由主义与社会主义加以某种调和。这一倾向,不仅受到了西方当时新自由主义思潮的支持,而且也有着中国政治文化传统的背景。胡适等人在五四时以杜威(John Dewey)为楷模,到40年代以罗斯福(Roosevelt)为旗帜。胡适虽然称其为"新自由主义"(New Liberalism),但也将它冠与社会主义的头衔,叫做"自由的社会主义"(Liberal Socialism)。为了与第一种社会主义相区别,胡适特意说明:它是"避免'阶级斗争'的方法,采用三百年来'社会化'(Socializing)的倾向,逐渐扩充享受自由、享受幸福的社会?[注1]
专题研究将主要讨论社会民主主义,同时也会兼及新自由主义。
一、自由放任:资本主义之弊
二、计划经济的幻想
三、对自由的新的理解
四、社会公道的原则
中国的自由主义在当时抓住"社会公道"和"经济平等"这面旗帜,表现了他们强烈的问题意识和社会良知,即使自由主义最后在中国受到挫折,也并非因为他们的理论和主张脱离现实,而是另有原因。而从思想史的角度检讨,中国的自由主义者可能是太"现实"了,他们的思路过多地关注于社会公道的具体方案上,比如社会所有、计划经济、社会保障、普遍教育、累进税和劳工权益的落实等等,而缺乏从学理上深入地论证自由与公道之间的关系。如同许多乐观的自由主义一样,他们总是以为象自由、平等、正义这类美好的价值,都是内恰的、相得益彰的,几乎可以在一个理想的社会秩序中同时予以实现,而对这些美好价值之间的紧张和冲突缺少起码的认知。因而他们从来没有考虑到类似罗尔斯的排序问题,即在安排一个社会正义秩序的时候,不得不对自由、平等等价值作出辞典式的优先性排列。这就使得他们对公道的讨论仅仅停留于意识形态的宣传,而缺乏学理上的深入,即使象当时一流的自由主义思想家张东荪和张君劢也是如此。当我们今天重新回过头来清点他们的思想遗产时,不能不为此感到深深的遗憾。
如何将个人自由与社会公道有机地融合一体,建构一个自由的、公正的、合理的社会秩序,不仅在理论上,而且在实践上构成了对中国社会民主主义的巨大挑战。中国的自由主义者,拥有深刻的问题意识,他们意识到了问题所在,却无力在学理层面解决这一问题,更无法在实践层面落实自己的设想。尽管现代中国的社会民主主义在政治实践上失败了,在政治哲学上也贡献无多,然而,当我们今天回过头来重新检讨,依然不得不敬佩他们对古典资本主义的敏锐反思和对"自由与公道"强烈的问题意识。在问题意识方面,他们无疑与西方的思想家站在同一水平线上。正是在他们的基础上,殷海光等五0年代台湾新一代自由主义知识分子才有了更深刻的思索。而他们所留下的思想遗产,无论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即使到半个世纪以后,依然值得我们反复地嚼咀,因为他们提出的"自由与公道"的问题,依然是一个尚未实现的现代性命题。
注释:
[注1]胡适:《欧游道中寄书》,《胡适作品集》,集11。
[注2]张君劢:《立国之道》,桂林商务印书馆,1938年版,第228页。
[注3]杨人革便:《再论自由主义的途径》,《观察》,第5卷,第8期,
[注4]参见张君劢:《社会所有之意义及德国煤矿社会所有法草案》,《改造》,第3卷,第11号。
[注5]参见张君劢:《德国新共和宪法评》,《解放与改造》,第2卷,第11号。
[注6]参见张东荪《一个申说》,《改造》,第3卷,第6号。
[注7]记者:《我们要说的话》,《再生》,创刊号。
[注8]张东荪:《政治上的自由主义与文化上的自由主义》,《观察》,第4卷,第1期。
[注9]傅斯年:《罗斯福与新自由主义》,重庆《大公报》,1945年4月29日。
[注10]张君劢:《立国之道》,第176页。
[注11]张君劢:《立国之道》,第177、185页。
[注12]胡适:《留学日记》,《胡适作品集》,集35,第146页。
[注13]同[注7]。
[注14]同[注8]
[注15]张东荪:《民主主义与社会主义》,上海观察社,1948年版,第47、51页。
[注16]萧乾:《自由主义者的信念》,上海《大公报》,1948年1月8日。
[注17]参见张东荪:《思想与社会》,辽宁教育出版社,19998年重版,第101页;《理性与民主》,重庆商务印书馆,1946年版,第109页。
[注18]同[注2]。
[注19]参见张佛泉:《自由与人权》,香港亚洲出版社,1955年版。
[注20]参见胡适:《自由主义是什么?》、《中国文化里的自由传统》,胡颂平编:《胡适之先生年谱长编初稿》,第6册,第2044、2078页。
[注21]在现代中国自由主义知识分子之中,能够在学理上将这两种自由作明确区分的,可能只有张佛泉。他的《自由与人权》一书,对自由作了清晰的分梳。但这已经是五0年代的事了。参见[注19]。
[注22]参见张东荪:《理性与民主》,第131-135页。
[注23]郑贵和对胡适的自由观念作过分析,发现其中的成份十分丰富,包括消极自由、积极自由等多种含义。详见郑贵和;《胡适的自由思想》,台湾大学政治 系研究所博士论文,199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