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新闻学论文,本文提出了传播优化策略来提升直播平台的影响力。网络直播平台是以用户与主播关系为核心,主播需要将直播内容细化和垂直化,加深与用户之间的黏度,组成高互动化区,以此确立意见领袖的地位,扩大主播的影响力。
第一章绪论
1.1研究背景与意义
1.1.1研究背景
随着"宽带中国"战略的实施和中国网民的持续增长,国内的网络直播平台和网络直播用户异军突起,网络主播的数量也呈爆炸式增长,成为一个新的传播热点。大大小小的直播平台和形形色色的网络主播们层出不穷,成为中国互联网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早在208年网页端的千帆直播、9158、YY直播等"秀场"类直播就相继诞生,构成国内最早的网络直播1.0。到2010年随着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设各的普及,网络直播也随即推出移动客户端,标志着‘‘随走、随看、随播’’的网络直播2.0时代到来。由于移动直播的出现,国内直播平台出现爆发式增长,根据艾媒咨询发布的《2016年中国视频直播平台行业专题研究》(后文简称为《2016年艾媒报告》),2015年中国网络直播平台数量接近200家,整个网络直播市场规模激增到了90亿。网络直播也从一个网络秀场成长为一个提供游戏、娱乐、时尚、教育、金融等多样化内容的互联网新兴行业。在这其中虎牙、斗鱼、YY、龙珠、熊猫等知名平台还受到网络巨头百度、阿里巴巴和国内资本市场的青睐,凭借大量的有效用户和良好的发展势头吸引了上亿元的投资。在直播平台的布局上,腾讯是国内反应最快的公司,通过投资和自建的方式扩展自己在直播平台的版图。腾讯除了依托QQ和微信,利用其本身拥有的社交、视频等优质资源建立自己的直播平台:NOW直播、QQ空间直播、腾讯直播、企鹤直播、花样直播,还分别对龙珠和斗鱼直播投资了上亿美金展开深入合作。到目前为止腾讯旗下直播平台的数量已经达到9家,直播平台覆盖娱乐、游戏、秀场、时政、明星、科技等多个维度,成为拥有直播平台最多最全面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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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研究内容与框架
本文以网络直播平台及其受众为研究对象,共分为六个章节。第一章为绪论,主要介绍了研究对象产生的背景和发展现状,阐明了本文的研究意义和研究方法以及本文的创新点。第二章是文献综述部分,其中包括了对网络直播等相关概念的界定、本文所使用的传播学理论的研究现状和对国内外相关文献的整理述评。第三章前半部分以网络直播为主体,分别论述了网络主播的特点和网络直播的特点,然后以花椒直播平台为例分析我国主流网络直播平台的运营模式,后半部分则从受众出发在使用与满足理论框架下探讨了网络直播与受众之间的相互关系。第四章本文根据网络直播平台存在问题提出的相应对策,从多个角度出发提出我国网络直播今后的发展策略。第五章从国家、网络直播平台和受众三个方面提出传播优化策略得以实施的保障措施。第六章为总结与展望,概括本文对网络直播的研究并指出本文存在的问题和未来研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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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文献综述
2.1相关概念界定
2.1.1网络直播的定义
由于网络直播是一种新兴的传播现象,因此学界对于网络直播的定义并不统一,不同学者对于网络直播的划分还存在着一些差异。通过整理先前的研究根据直播的形式和内容,网络直播可以划分为两类。第一类是传统型网络直播,通过采集电视模拟信号,然后将电视信号转换为数字信号输入电脑,实时上传到视频网站供人观看。第二类是新型网络直播,用户自行通过信号采集设备将现场音频和视频转换为数字信号输入电脑,其从内容的生产、传播到反馈整个传播过程都依托于网络和用户,这也是本文研究的对象。传统型网络直播与本文要研究的新型网络直播采用相似的技术手段十分容易混淆,为了将两者更加清晰地区分开下文将两者从三个不同方面进行比较。
首先,传统型网络直播实质上是一种媒介融合行为,将相同的内容搬到了不同的媒介上,网络为载体扩大了內容的传播范围。通过网络看电视卫星直播的内容,受众相当于在观看"网络电视’’,并没有体现互联网的特点。新型网络直播则充分发挥了互联网在信息传播中的优势,具有实时、快速、内容多样化、表现形式丰富、互动性强、传播场景化、受众可划分等特点。其次,传统网络直播的节目基本不含有用户原创内容,一般以PGC和OGC的内容为主。而新型网络直播的内容则是依托用户创造,其内容以UGC为主。用户只需具备例如手机或者电脑等简单的信号采集设备,就可以把现场的音频和视频通过网络上传到服务器发布给受众观看。网络直播对于内容制作者即网络主播的文化水平和专业素养没有任何要求和标准,只要具有摄像头和网络直播客户端,谁都可以将其生活中的场景和动态在网络上进行展示。直播的制作者拥有极大的自主性,可决定直播内容和时长等。再次,传统型网络直播缺乏互动,反馈性差。受众在观看直播的过程中只是观看者的身份,并不能够参与到直播过程当中,没有发挥网络的互动性。新型网络直播平台是以“主播一观众"互动为核心,用户可以通过弹幕与主播进行实时互动。新型网络直播的诸多特性赋予受众多重身份,受众既是旁观者也是参与者还是内容的消费者和评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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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传播理论的相关研究
2.2.1使用与满足理论
与传统的受众只能被动接受媒介影响的理论不同,它指出受众通过积极选择和使用特定媒体满足自身需求,强调了受众的能动性和在传播过程中的突出地位,并由此得出了受众使用媒介完全基于个人的需求和愿望的结论。根据使用与满足理论,受众之所选择使用某种媒体是因为这一媒体满足了受众的某种社会和也理需要。通过使用与满足理论,可以概括出受众媒介接触过程的基本模式。首先社会因素和心理因素会使受众产生媒介期待,其次媒介期待会引发媒介接触,最后通过媒介接触达到需求满足。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受众获取信息的渠道和数量空前丰富,从传统的"媒体传播,受众接受"向"受众选择,媒体提供"转变,内容消费者逐渐占据主导地位。蟲然使用与满足理论的逻辑结构更加贴近互联网时代中受众对于媒体的选择过程。
根据使用与满足理论,受众接触媒体的目的是为了满足自己的需求,而霜求的产生与社会巧素和个人心理固素相关,这就导致受众对于媒体的选择和接触媒体的目的各不相同。1973年,美国传播学者卡茨、格里维奇和赫斯综合整理了关于大众传播媒介的社会及心理功能的文献上所提及的35种需求,将受众不同的需求概括为五大类。第一类,认知的需要即受众凭借媒体获得信息、知识和理解;第二类,情感的需要,受众想要通过媒介获得情绪的、愉悦的、或美感的体验;第三类,个人整合的需要,借助媒体获得可信度,信心,稳固性和提高身份地位;第四类,社会整合的需要,加强与家人、朋友等的接触;第五类,舒解压力的需要,通过媒介来消磨时光,避免孤单无聊或者逃避和转移注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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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我国网络直播的构成及运营............25
3.1网络主播的特点..............25
3.1.1主播年龄偏低..............35
3.1.2金字塔式分布结构...............26
第四章我国网络直播平台传播策略的优化..............56
4.1传播内容的优化策略...............56
4.1.1从UGC向PGC转变优化传播内容...........56
第五章传播优化策略的保障措施...............70
5.1加强国家层面的监管.............70
5.1.1确立监管主体,明确职能................70
第五章传播优化策略的保障措施
5.1加强国家层面的监管
5.1.1确立监管主体,明确职能
由于网络直播是一个新兴的文化产业,国家并没有一个明确的监管主体。目前网络直播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文化部、公安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工商、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共同监管与治理。在行政管理方面,缺乏明确的职责划分导致职能交叉,容易使各部门之间相互扯皮推读留下监管空白地带导致治理失效。因此国家有必要确立网络直播行业的主体监管部门,在现有监管部门中选择其中一个打造成拥有集中管理职权的行政主体,明确各部门之间的职能。只有厘清了各部门的职能,才能做到行之有效的监督管理。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出台对于网络直播行业具有效力的行业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只是在短期内加强监管和巡视,企图永绝后患只会事倍功半。网络直播产业是文化产业的新业态,具有生命力,还在处于发展阶段,国家的监管政策也需要根据网络直播行业发展的不同阶段和状态进行调整,因此要建立长期有效的监管化制。实现市场经济与国家政策相结合,主体监管部门发挥调控监管作用,促进网络直播行业健康科学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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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总结与展望
网络直播作为一个新型大众化媒体,融合了当今最新的技术,拥有着其他传统媒介无法比拟的互动性、实时性、真实性和商业价值。在互联网时代,"传者中心"正邱‘受者中心"转变,用户取代产品成为粉。。面临激烈的外部和内部竞争,只有满足了用户需求的网络直播平台才能获取足够的用户存活下来。在满足用户互动需求方面,网络直播确保了主播和用户同时在线,实现了用户与主播,用户与用户之间场景化的实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