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国会计准则关于带有权益特征的金融工具的规定.....................................26
第五章 案例分析——去杠杆下的中国铁建永续债发行...........41
第一节 去杠杆相关规定回顾..........................41
第二节 中国铁建公司概况............................42
第五章 案例分析——去杠杆下的中国铁建永续债发行
第一节 去杠杆相关规定回顾
自 2015 年末,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首次在官方正式场合提出“去杠杆”以来,去杠杆就一直是我国近几年来金融工作、经济发展的重点内容。2016 年,《国务院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发布,国务院对于降低企业杠杆率做出了更明确的规定。而国有企业,在实务中具有更高的杠杆率,也是这一轮去杠杆的工作重点。2017 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指出,要把国有企业降杠杆作为重中之重,抓好处置“僵尸企业”工作。这也意味着一批资金密集型企业,包括房地产、采矿业、建筑业等企业将面临更大的去杠杆的挑战,寻找市场化的金融工具,在有效控制杠杆率的情况下,保证自身持续、健康的经营,是这类企业的当务之急。2018 年 4 月,中央深改委第一次工作会议,提出要以结构性去杠杆为基本思路,分部门、分债务类型提出不同要求,地方政府和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要尽快把杠杆降下来,努力实现宏观杠杆率稳定和逐步下降。2018 年 8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国资委五部委联合印发《2018 年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要点》,文件指出,要充分发挥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机制作用,加强金融机构对企业负债的约束,去杠杆要关注企业的资产负债率。这份文件的出台也强调了国有企业去杠杆的迫切性和重要性。同年 9 月,《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的指导意见》发布,这份文件给国有企业去杠杆第一次明确提出了 2 点数据目标,即,(1)推动 2020 年末国有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较 2017年末降低 2 个百分点左右,(2)最终目标是实现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基本保持在同行业同规模企业的平均水平。在 2018 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有关部门也继续强调了要坚持结构性去杠杆的基本思路。而为了实现去杠杆的目标,各大国企纷纷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在受到自身内部约束条件的情况下,永续债由于发行便捷,效果显著,不会影响企业经营的现有资金,因此得到了广泛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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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结论、建议与展望
第一节 本文结论
本文以案例研究作为主要研究方式,对去杠杆背景下国有企业发行永续债的相关情况进行了分析。以产权经济学中对管制与合约创新的相关讨论和带有权益特征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提供的合约创新机会为理论基础,为这一行为的产生提供了理论解释,并通过对于发行本质和经济后果的分析,发现这种行为本质更多的是对管制的迎合,是一种利用会计准则的杠杆管理行为,并不能达到去杠杆的实质目的。
有关管制目的的相关理论表明,管制具有其积极性。但是,产权经济学中的有关管制与合约创新的一些讨论告诉我们,管制会限制产权的使用,进而限制企业现有的交易和合约,这会引发市场参与者进行合约创新。由于管制并不是面面俱到的,只能管住自身可以限制的空间,因此,在管制无法涉及的空间,就给合约创新提供了机会。在这种情况下,市场上原有的交易者会抓住相应的机会,进行合约创新,以在满足管制的情况下,重新达到市场均衡,但是在合约创新的过程中,交易成本的增加不可避免。而这一过程的前提是管制的生效。国有企业由于其独特的管理体制,对政府管制会有更积极的响应。因此,面对去杠杆的管制行为,国有企业往往会采取相应行动,完成管制目标。
去杠杆的管制行为可能会打破国有企业原有的或者潜在的债务融资合约,造成债务人的损失,引发债务人进行交易和合约的创新。但是,去杠杆是更多的是对杠杆率这一会计数字的管制,而且单纯的去杠杆并没有对会计信息的生成过程、会计信息背后的交易过程进行限制,国有企业就可以利用其中存在的空间进行合约创新。在这种情况下,会计准则中有关带有权益特征的金融工具分类的相关规定为这些国有企业提供了发行带有权益特征的金融工具去杠杆的机会。在此基础上,永续债作为一种典型的带有权益特征的金融工具被一些国有企业选择作为去杠杆的工具,永续债在我国境内市场得到了发展。
参考文献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