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 2010-2015 年各年龄差距分组所占比例,我们可以发现:我国“夫大妻小”的比重从 2010 年的 38.35%下降到 2015 年的 36.72%,下降 1.63 个百分点;而我国“夫妻同龄”与“夫小妻大”比重却有所上升,“夫妻同龄”比重从 2010年的 47.23%上升至 2015 年的 47.44%,上升 0.21 个百分点,“夫小妻大”比重从2010 年的 14.42%上升至 15.86%,上升 1.44 个百分点。从 2010-2015 年三类年龄匹配模式对比可以发现,随着男女平等思想逐渐深入人心,传统家庭婚恋观念不断改变,女性的经济社会地位逐渐提高,女性并没有因为初婚年龄的推迟使得匹配失败风险增大,反而女性逐渐改变传统选择比自己年龄大的男性作为伴侣的婚姻匹配模式,选择年龄等同于或低于自己的男性作为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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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章 结论与建议
6.1 主要结论
婚姻匹配是社会学、经济学与统计学研究的重要问题,而劳动力市场的性别差异与婚姻匹配模式问题存在天然的关系,然而国内相关的文献较为缺乏。本文基于劳动力市场的性别差异视角,重点关注婚姻匹配模式中的年龄匹配,主要包括两个问题:一是初婚年龄(何时结婚);二是夫妻年龄差距(谁和谁结婚)。为了分析劳动力市场的性别差异与婚姻匹配模式的内在联系,参考 Coles (2011)和张晓娣 (2014)的研究,本文建立基于自身效用最大化的婚姻匹配搜索模型;在实证研究部分,本文主要利用中国综合社会调查数据(CGSS),采用事件历史分析模型以及 Probit 模型对劳动力市场的性别差异与初婚年龄和夫妻年龄差距的联系进行实证分析。主要结论如下:
1.夫妻年龄差距。虽然个体选择与自己年龄相同的异性作为配偶是一种比较稳定的婚姻匹配模式,但是我国年龄维度的婚姻匹配模式是以同龄婚为基础的“夫大妻小”模式,“老夫少妻”和“老妻少夫”这种比较极端的婚配模式在我国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少见。随着男女平等思想逐渐深入人心,女性的经济社会地位逐渐提高,女性逐渐改变传统的婚姻匹配模式,选择年龄等同于或低于自己的男性作为配偶。我国“夫大妻小”的比重不断下降;而我国“夫妻同龄”与“夫小妻大”比重却有所上升。
2.初婚年龄。进入初婚的风险率先上升后下降;并且初婚年龄存在性别、户籍、收入、教育水平和出生年代差异。户籍、收入差异与性别差异类似,当年龄超过某一临界值,随着年龄增加,女性匹配失败的概率大于男性,其初婚年龄大于男性;农村户籍村民进入婚姻的风险率低于城市户籍居民,其初婚年龄大于城市户籍居民;低收入人群进入婚姻的风险率低于高收入人群,其初婚年龄大于高收入人群。对于教育水平和出生年代差异,大学及以上教育水平人群进入初婚的风险率的显著低于其他教育水平,受过大学及以上高等教育的初婚年龄更大;1980 年后出生人口进入初婚的风险率低于其他出生年代,1980 年后出生人口初婚年龄最大。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