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术、金融、法律、市场等多种领
域,相关的标准必然呈现跨学科、跨行业特点,因而电子商务标准体系十分庞杂。可以预见,电子商务标准集的建设将是未来阶段的主要任务。
(3) 企业参与程度高
目前国际上广为采用的电子商务标准(包括已正式成为标准和尚处于试行中的草案
等),有许多都是由一些信息技术公司首先制订,并通过市场的开拓而由企业标准一跃成为事实上的通用标准。据悉,世界最大的计算机硬件公司美国国际商用机器公司(IBM)最近同意采用由世界最大的软件企业美国微软公司设计的电子商务标准,从而解决了长期以来两家企业间的电子商务标准争端[13]。
当然,国外电子商务标准的发展中也存在一定局限,尽管较多的标准化组织和企业已在EDI基础上更多地关注基于因特网的电子商务标准制订,但诸如网络服务、交易方法的标准尚未得到足够的重视。
3 我国电子商务标准的建设原则与方式
近年来我国信息技术标准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截止1999年10月,我国已颁布信息技术标准500多项,为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奠定了较好的基础。然而也应看到,我国电子商务相关标准的制订工作相对薄弱,目前除一些EDI标准及部分有关网络标准是从国际相应标准等同或等效转换而来外,由我国自主制订的、直接与因特网电子商务相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