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财务会计论文,本文在系统总结国内外相关研究文献的基础上,首先,界定社会责任、研发投入和企业价值的概念,然后,基于委托代理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信号传递理论和技术创新理论等相关理论提出研究假设,其次,以中国沪深两市 A 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以托宾 Q 值为被解释变量,企业践行社会责任指数为解释变量。
1 绪论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1.1.1 选题背景
随着改革开放的日益深化和市场经济体制的日臻成熟,企业社会责任问题日趋成为社会焦点问题。企业社会责任即企业在创造财富时,要对利益相关者承担社会责任以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这既符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新发展理念”要求,也符合对习总书记“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理念的贯彻。近年来,中国企业越来越重视践行社会责任,开始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及时公布社会责任报告。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较,中国企业践行社会责任的意识依然比较薄弱,承担社会责任的水平仍然较低,且社会责任报告的披露依然处于起步阶段。《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研究 2018》中的统计数据显示:2018 年共有 2097 家企业公布社会责任报告,其中,1779 家为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占公布社会责任报告企业总数的比重超过 80%。但是,据《企业社会责任蓝皮书: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报告 2019》的相关数据可知:目前,中国企业 300 强的相关社会责任指数均未超过 40 分,即中国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水平仍然较低。而《金蜜蜂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研究 2020》中的相关统计数据显示:自 2009 年以来,中国企业关于社会责任的必尽信息披露率稳定在 50%左右,关于社会责任的其他信息披露率则均低于 50%,表明中国企业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依旧处于以合规为主的阶段。
目前,中国部分企业虽在一定程度上践行社会责任并公布其社会责任报告,但由于其管理者认为发布社会责任报告是国家的强制性要求,是在习总书记强调企业要义利兼顾、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的背景下所必须承担的责任,而未全面、深刻理解披露社会责任报告的重要性,因而将践行社会责任及披露社会责任信息视为一种负担,未将其真正融入发展战略体系,并将社会责任报告做成“形象工程”,严重夸大社会责任价值,一定程度上可制约企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企业管理者只有真正理解践行社会责任的意义及价值并将其融入企业的战略体系之中,才能坚定股东和消费者等利益相关者对企业未来的投资信心,从而有利于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降低企业运营风险、增加企业财务稳健性、改善企业绩效等,为企业带来一定内部效益,同时也有利于为企业带来树立良好品牌形象以及提高社会声誉等外部效益,进而可促进企业价值的提升,保证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因此,企业践行社会责任可为企业赢得一定竞争优势,并可促进企业价值的提升。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 国外研究现状
(1)关于社会责任与企业价值的研究
国外学者对社会责任与企业价值的相关性进行大量研究,研究结论主要集中于如下三个方面: 第一,社会责任与企业价值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性。Moskowitz(1972)[2]以声誉指数衡量社会责任,以企业股票平均回报率衡量企业价值,研究社会责任与企业价值的关系,结果显示:社会责任与企业价值高度正相关。Cochran 等(1984)[3]以声誉指数衡量社会责任,以资产收益率衡量企业价值,进行分析后指出:企业越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其资产收益率在随后的几年里也越高,因此,承担社会责任对企业价值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Waddock 等(1997)[4]则以美国 KLD 社会责任指数衡量社会责任,以股东报酬率、资产报酬率和营收报酬率衡量企业价值,建立模型进行研究后指出:基于战略管理视角,企业资源利用效率可影响其承担社会责任,良好的管理可使企业积极践行社会责任并以此推动企业价值的提升,因此,践行社会责任对企业价值具有显著的正向促进作用。Turban 等(1997)[5]以社会认同理论为依据进行分析后指出,企业践行社会责任可提高其外在形象与声望名誉,吸引更多杰出人才并以此提高其生产率,进而促进企业价值的提升。Orlitzky 等(2003)[6]对 52 项有关社会责任与企业价值的研究进行“Meta-分析”,分析结果显示:与基于市场指标的企业价值相比,社会责任与基于财务绩效指标的企业价值之间的正向关系更显著;而以声誉指数衡量的社会责任比以其他指标衡量的社会责任与企业价值的相关性更强。Servaes 等(2013)[7]以 KLD 指数代表社会责任,以托宾 Q 值代表企业价值,收集美国上市公司 1991—2005 年的数据实证检验社会责任与企业价值的关系,结果显示:客户意识高的公司参与社会责任活动可提高企业价值。此外,Mishra(2017)[8]也以 KLD 指数衡量社会责任,托宾 Q 值衡量企业价值,收集美国创新型企业 1991—2006 年的数据实证检验社会责任和企业价值的关系,结果显示:创新型企业在成功创新后会承担更多社会责任,且随着其所承担社会责任的增加,企业价值也明显提高。
2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2.1 概念界定
2.1.1 社会责任与企业社会责任
社会责任为一个组织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应该对社会所负担的责任,即组织在经营和管理时需遵循道德要求,自愿承担高于本组织目标且超出经济与法律对其要求的社会义务。企业社会责任则为企业在谋求利润时应考虑社会效益,对社会践行相应的义务以实现企业的长期高质量发展。企业社会责任主要表现为企业在进行决策时既考虑企业本身的利益,也考虑与企业行为有关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企业社会责任不仅包括企业对债权人、消费者、职工以及社会公益等的责任,还包括对政府的责任。基于此,国内多数现有研究将企业社会责任界定为企业对利益相关者(包括股东、员工、供应商和政府等)所承担的责任,且企业主动对各利益相关者践行社会责任即表明企业践行社会责任程度较好。本文借鉴国内多数学者的做法,将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界定为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对股东、职工、政府、消费者、债权人、供应商和公众践行的社会责任。
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若无社会责任的约束,可能导致企业做出不正当攫取消费者利益、污染环境等损害利益相关者合法利益的行为。而企业主动对各利益相关者践行社会责任可使其得到利益相关者的青睐,从而可推动企业社会形象与声誉的提升。因此,企业积极践行社会责任既是对其道德层面的要求,同时也是利益相关者与其谋求共赢的结果。但是,目前中国企业大多认为践行社会责任与公布社会责任报告是国家的强制性要求,是在习总书记强调企业要义利兼顾、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的背景下所必须承担的责任,而未全面、深刻理解践行社会责任与公布社会责任报告的重要性,未认识到其对提升企业社会形象与声誉的积极作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企业价值的提升,及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综上,企业应正视社会责任问题,树立正确社会责任观并主动践行社会责任,及时、全面、准确披露社会责任信息,从而促使其与社会形成共生共荣关系,促进企业价值的提升,最终实现其可持续发展。
2.2 理论基础
2.2.1 委托代理理论
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伯利和米恩斯指出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两权合一现象存在弊端,继之,他们通过对美国 200 家公司进行观察与分析后指出,多数公司的经营权由并未持有公司股权的经理人掌握。鉴于此,他们认为现代企业已产生“所有与控制”分离的现象,并倡导将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即倡导企业所有者将经营权让与经理人。“委托代理理论”由此诞生。
委托代理理论以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为基础,强调委托人和代理人二者间存在不对称信息和利益冲突。该理论的主要观点为委托代理关系随着“专业化”的出现而产生,主要原因为:一是生产力的发展使生产的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且分工也越来越细,致使所有者因精力和能力等因素的限制无法有效行使所有权;二是随着专业化分工的发展,涌现出更多具备专业知识或专业技能的经理人,这些经理人可代理所有者更好地行使所有权。但委托人和代理人二者间往往存在信息不对称和利益冲突问题,即委托人主要寻求最大限度地增加自己的财富,而代理人则主要谋求最大限度地增加自己的工资津贴收入和闲暇时间等,从而导致处于信息优势地位的代理人很可能为达到自身利益目标而损害处于信息劣势地位的委托人利益。因此,该理论的中心任务则是研究在面对委托人与代理人二者间存在信息不对称和利益冲突问题的情况下,前者如何对后者进行激励以避免其利益受损。若前者未设计最优契约激励后者,则后者很可能因自身利益而做出损害前者利益的行为。
企业积极践行社会责任,向利益相关者及时、全面、准确披露相关信息,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有助于解决委托代理问题,降低企业代理成本,推动企业利润的增加和企业价值的提升。
3 实证研究设计 .................................... 18
3.1 研究假设 .................................... 18
3.1.1 社会责任与企业价值 .................................... 18
3.1.2 研发投入与企业价值 ............................... 18
4 社会责任、研发投入对企业价值影响的实证分析 ................................... 26
4.1 社会责任、研发投入对企业价值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