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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结论与不足
6.1 研究结论
FR 公司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证监会立案调查,通过调查发现,FR 公司在 2016年-2018 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的财务信息记载,通过虚增营业收入、虚减财务费用涉案金额达到 8 亿元;2017 年和 2018 年存在重大遗漏问题,隐瞒 10 多比大额借款和担保,为了达到非法获取利益、满足自身私利的贪欲,FR 公司在 2016-2018 年采用如下手段实施了财务舞弊。
(1)虚构海外贸易,虚增巨额费用:利用子公司索菱国际,依靠海外贸易监管难的条件优势
(2)利用“非”关联方,虚增预付账款和资产
(3)隐瞒借款和担保等重大事项
本文运用 GONE 理论,从贪婪、需要、机会和暴露等四个方面对 FR 公司财务舞弊的内因和外因进行了深层次的研究分析,分析得出的结论如下:
(1)从贪婪因子和需要因子等财务舞弊的内因来看,正是由于 FR 公司的管理层缺乏诚实信用的道德品质, 又为了保住上市公司的资源,缓解财务压力等原因实施了舞弊行为。
(2)从机会因子和暴露因子来看,由于 FR 公司在内部治理和监督方面存在漏洞如股权结构不合理和内部制约不足等,以及外部监督方面存在审计机构缺乏独立性和舞弊的受惩罚程度较轻等不足,使得 FR 公司能够利用相关漏洞谋求不当的利益。
在分析 GONE 理论四因子的基础上,得出了 FR 公司财务舞弊案例的启示,主要通过从四个角度提出了防范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方式,具体如下:
(1)通过加强员工的道德文化建设,以及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等方式来降低管理层贪婪的影响力,以及拓宽企业的筹集资金的渠道和企业转变不良的需要动机等方式来降低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非法不良需要,从而减少财务舞弊内因产生的可能性,因而能对财务舞弊行为进行更好防范。
(2)通过逐步完善企业的内部治理和监督,以及提高企业实施财务舞弊的成本等,来加强内外部的监督,从而减少企业财务舞弊的机会,降低企业实施财务舞弊的可能性。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