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妥善处理好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关系......................... 24
结语................................... 31
四、正当防卫限度司法认定合理路径的探析
(一)树立正确的正当防卫限度司法观念
1.提高法官的专业素质
在提高司法人员自身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的基础之上,加强对防卫限度的理解和探索,这是合理正确判断防卫限度的前提。立法者设立正当防卫制度的初衷是鼓励和支持社会大众与不法侵害行为作斗争,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1997 年刑法增加了“明显”二字,规定“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才构成防卫过当,这在一定程度上放宽了认定正当防卫的条件,立法者通过细化和完善法律条文来给正当防卫限度的认定提供法律标准,从而指导正当防卫司法实务的发展,以此解决司法实务在认定正当防卫限度方面的问题。
提高法官的专业水平应该做到,法官在审判时,对于防卫人不过当的防卫辩解和陈述要有耐心的听取,并且结合案件的整体情况考察认证;法官在撰写裁判文书时应该加强裁判文书的说理以及依据的法条,给大众呈现出一个通俗易懂的案件分析和法条适用的裁判文书;在司法实务中,司法人员要认真学好指导案例,总结出不同案例之间的差别,在相似的案例中熟练的运用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办案的过程中强化司法责任担当,对于正当防卫的认定坚决果断,不因外在客观因素影响正当防卫的认定,面对被害人、社会舆论、公诉机关的压力时,客观合理的认定案件,依法合理使用正当防卫制度,切实保护防卫人的合法权益,树立正确正当的防卫限度的司法观念。
司法工作人员在处理正当防卫的案件时过于保守,不仅违反了立法者的初衷,而且也会使不法侵害者肆意妄为,造成防卫者不敢合理的行使防卫权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因此,提高法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严格的把握司法审判的全过程,深入研究案件的来龙去脉,增强裁判文书的说理,坚持司法权独立行使,在符合程序法与实体法的基础上,让法官审判公开透明,这样不仅可以使司法人员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外界的干扰,合理正确的认定正当防卫的案件,而且就可以有效的打击不法侵害者行为,维护社会的稳定,保障司法的工作。
结语
我国刑法条文明确规定正当防卫制度是一项法律制度,是法律确认在面对不法侵害时社会公民有与其斗争的权利,鼓励社会公民见义勇为,对于各种不法侵害的行为进行有效的打击。正当防卫制度的正确适用对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大的意义。然而司法实践中正当防卫却被当做僵尸条款虚置、束之高楼,推及原因,有的学者认为是中国人特殊的生死观以及维稳的法治理念,有的学者则认为司法定位是为了解决纠纷而不是法与不法的对抗。而在司法实践中对于防卫限度的认定过于严厉,只要防卫行为造成了严重的后果或者明确地要求武器对等、法益均衡的判断都会把防卫限度的认定带入误区,不断的加深正当防卫限度的深度和广度,在面临不法侵害的时候,行使正当防卫之前社会大众会有更多的担忧和拘束,不敢轻易的使用正当防卫制度,久而久之出现的后果就是虚设了正当防卫制度,成为僵尸条款。由于司法审判人员以及社会大众对于法律的理解不同导致对于正当防卫案件的认定出现分歧,然而,对于正当防卫的行为,我们不应该苛求完美的防卫行为,涉及防卫限度时,我们也不应该按照数学的精密程度进行衡量。司法公正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门槛,所以司法审判人员在进行正当防卫限度认定时候,以事实为依据,为法律为准绳,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案件进行客观的、全面的评价。同时,我们也不能忽视立法者设立正当防卫制度的目的,从立法的精神出发,使防卫限度的认定符合法律的规定的和社会大众的认同。因此,本文章从正当防卫限度司法认定的案例进行分析,研究正当防卫限度司法认定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成因,同时结合大量的案例进行研究,给正当防卫限度司法认定提出合理具体的建议。而对于正当防卫限度的认定作为司法实践中一直以来的难题,又受到各种各样的因素的影响,实践中不断出现新的更为复杂的案件,不能够对于其出现的各种情况都一一列举,笔者会在日后的学习中继续关注这一问题。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