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导论
1.1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1.1.1 选题背景
从我国 1994 年分税制改革开始以来,营业税成为了地方税的最大税种,但是由于营业税是根据营业额作为计税依据,存在着双重征税的缺陷,所以为了我国税收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为了更有利于同国际市场的交易和接轨,我国于 2012 年开始实行“营改增”试点工作,到 2016 年 5 月 1 日止,所有营业税税目全部实现“营改增”的税制改革。
我国“营改增”的实施主要分为三个步骤:第一步,选取一部分地区的一部分行业首先进行“营改增”试点计划。比如 2012 年上海作为首个试点城市率先进行“营改增”改革,涉及改革的为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第二步,选择全国范围的一些行业,一起进行“营改增”试点改革。2013 年 8 月 1 日,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的“营改增”试点工作在全国范围内推进。第三步,实现全国范围内的“营改增”,取消营业税的征收,打通增值税的抵扣链条。2016年 5 月 1 日为止,营业税最后四个行业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增值税范围,实行了 66 年的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
伴随着各项经济活动的国际化,文化逐渐变成促进经济增长的强力因素。面对着越来越激烈的国际竞争和越来越频繁的经济危机,文化产业在彰显国家综合实力和推动国家经济实力快速可持续增长方面起到的作用逐渐显现出无可替代性。早在 2002 年的十六大,我国就提出了要提高 GDP 中文化传媒产业所占的份额,显示了国家对于文化产业重视其实从较早便开始了。直至今日,我国虽然出台了许多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目标,但是必须认识到,我国的文化产业发展现状依然与发达国家存在着一定的差距,还需要继续坚持鼓励和发展文化产业,实现最终赶超发达国家,成为文化大国的目标。对文化产业实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改革,可以避免重复征税问题的出现,打通文化产业内部不同行业以及文化产业同其他产业间的“抵扣链条”,消除“营改增”后相关企业的税收负担过重问题,促进文化产业的健康、蓬勃发展。
.......................
1.2 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和主要创新点
1.2.1 研究内容
本文的研究内容共分为五个部分,各章节主要内容列示如下:
第一部分为导论。在这个部分中,首先描述了对文化产业实行“营改增”政策的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其次阐述国内外研究现状;最后说明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和创新点。
第二部分为文化产业概述。这部分是文化产业的理论概述,首先阐述文化产业的概念和分类,然后针对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现状与趋势进行总结性分析。
第三部分为“营改增”与文化产业的联系。该部分从文化传媒业实行“营改增”的必要性、“营改增”对文化产业影响以及“营改增”的主要内容三个方面进行理论层面分析。在必要性的阐述里,主要包括营改增”有助于减轻企业税负、“营改增”有助于优化产业结构和“营改增”有助于国家经济发展三个理论结论;在影响方面的论述,主要包括上下游联系、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三个主要方面;在主要内容模块,主要包含了改革地区、改革行业、税制安排、税收优惠和财政优惠政策四个方面的内容。
第四部分为文化产业“营改增”的效应分析。该部分首先对文化产业“营改增”实施的现实情况进行描述,主要包括企业户数情况、入库税收情况两个方面;其次,对文化规模以上企业税负状况进行比较分析,进行结果分析;再然后,对文化产业不同行业税负状况进行分析,阐述“营改增”对文化产业整体税负产生的影响。
第五部分为对策建议。主要针对第四章的文化产业“营改增”后出现的问题尝试性提出解决办法及建议。
........................
2 文化产业概述
2.1 文化产业的概念与分类
2.1.1 文化产业的分类
由于各个国家、地区及国际组织对于文化产业的定义存在着或大或小的差异,所以对于文化及相关产业的分类也存在着不同,并且这种变化随着经济和文化的发展而不断变化。不管如何分类,各个国家、地区及国际组织的分类标准基本上都按照以下三个标准:第一,按照重要性将相关文化活动分为文化服务和相关文化服务 2 个部分;第二,按照关联性将文化产业分为核心层、外围层以及相关层 3 个层次;第三,按照文化活动具体特征以及相关管理部门分为新闻服务,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广播、电视、电影服务,文化艺术服务,网络文化服务,文化休闲娱乐服务,其他文化服务,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生产,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销售 9 种类别。
对于我国来说,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我国文化及相关产业的范围包括四大类:第一类是以文化为核心内容,为直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而进行的创作、制造、传播、展示等文化产品(包括货物和服务)的生产活动;第二类是为实现文化产品生产所必需的辅助生产活动;第三类是作为文化产品实物载体或制作(使用、传播、展示)工具的文化用品的生产活动(包括制造和销售);第四类是为实现文化产品生产所需专用设备的生产活动(包括制造和销售)
.......................
2.2 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现状与趋势
2.2.1 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现状
自从 1992 年,我国首次公开承认并且认可国际上通用叫法“文化产业”之后,我国又多次在重要的会议和战略期间提出要重视“文化产业”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在 2010 年提出的“十二五”规划中,首次提出要切实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使其更快、更好的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在 2012 年 11 月 8 日召开的中共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中,更是将文化体制建设在经济建设中的重要地位上升为国家级战略地位。由此可见,我国对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视程度逐年提高,文化产业的发展程度成为衡量国家经济发展程度的重要指标,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建设,文化产业从最初的“探索”、“发展”再到现在的“转型”、“崛起”,已经迅速成为我国经济发展建设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推动有关文化产业发展”的说法在 2000 年被正式提出以后,我国的文化及其相关产业就登上了快速发展的特快列车,文化产业规模不断增大,直接和间接的促进了经济的迅速发展。2014 年我国文化及其相关产业的增加值就达到了2.4 亿万元,其增加值占 GDP 的比重也达到了 3.76%,增加值同比增长了 12.13%,虽然相较于 2012 年的 16.47%和 2013 年的 16.21%有所下降,但是本文认为它的发展速度还是相当可观的,并且文化及其相关产业以后的发展也将会持续增速在10%左右,发展前景十分广阔。对于文化产业这样一种新颖又特殊的行业,它不仅涵盖了部分的第二产业,还主要包括了新兴发展的第三产业。而对于我国来说,占 GDP 的比重最高的已经是第三产业,又由于第三产业污染小,发展快的特点,国家已经开始实行新的经济转型战略,将工业主导型经济转变为服务主导型经济,而在第三产业中占据非常重要比例的文化产业,也成为国家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一环。
......................
3 “营改增”与文化产业的联系...................15
3.1 文化产业开展“营改增”的必要性 ..............15
3.1.1 有助于国家经济发展....................15
3.1.2 有助于优化产业结构.................16
4 文化产业“营改增”的效应分析.................24
4.1 文化产业“营改增”实施的现实情况 ............24
4.1.1 企业单位数情况.................24
4.1.2 入库税收情况....................25
5 推动“营改增”效应优化的对策建议.................38
5.1 加强对文化产业的政策支持 ....................38
5.1.1 扩展增值税的抵扣范围..............38
5.1.2 加大对小企业扶持力度................39
4 文化产业“营改增”的效应分析
4.1 文化产业“营改增”实施的现实情况
4.1.1 企业单位数情况
截止至 2014 年底,我国文化产业“营改增”全面实行一年多的时间,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数已经达到 99.62 万个,其中文化制造业有 17.26 万个,占比为 17.33%;文化批发和零售业有 15.28 万个,占比为 15.34%;文化服务业有67.08 万个,占比为 67.33%。由数据可以看出,对于我国文化产业来说,文化服务业的比重最高,且高于文化制造业与文化批发零售业比重之和,是当之无愧的文化产业核心行业。由于文化产业处在我国大力扶持发展的独特战略地位,所以针对文化产业有许多配套的税收优惠政策,处于规模以下或者限额以下(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以下的工业企业或者年商品销售额在2000万元以下的批发业企业和年商品销售额在 500 万元以下的零售业企业)的文化产业就大大的减少甚至免除了增值税的缴纳,所以本文主要讨论的是文化产业中规模以上或者限额以上法人企业的个数情况。据资料显示,到 2014 年底,属于增值税纳税范围并且属于规模以上的文化产业企业已经达到 45799 个,其中文化制造业 19048 个,占比 41.59%;文化批发和零售业 8520 个,占比 18.60%;文化服务业 18231 个,占比 39.81%。从数据上可以看出,文化服务业虽然在“营改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