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财政论文,本文通过对托育服务财政政策沿革及现状、托育服务领域供需矛盾、国际托育财政政策以及托育服务未来供需缺口进行研究分析。
1绪论
1.1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1.1.1研究背景
为优化人口结构,党和国家出台了三孩政策这一重大决策。婴幼儿托育服务作为其重要的配套政策,在提高民众生育意愿和解决家庭养育难题等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自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托育服务政策的发展经历了早期福利主义色彩的政策保障到家庭责任和市场自发调节作用的凸显,再到当前托育服务政策蓝图的重绘,在当前阶段生育政策调整导向下,托育服务供给体系亦需重新构建。
自2016年全面二孩政策实施以来,国家层面已发布超过70份托育服务领域相关政策文件,对托育服务发展体系进行了全面性和前瞻性的政策层面指导。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对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的发展目标和任务进行了明确说明。2021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将“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作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指标之一。根据“十四五”规划的设定目标,到2025年,我国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将从当前的每千人口1.8个增加至4.5个,种种迹象均印证了我国托育服务领域广阔的发展前景。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及女性家庭和社会职责的转变,我国托育服务领域的需求愈发旺盛。多项相关调查研究表明,当前国内相当一部分0-3岁幼儿家庭存在强烈的托育服务需求,但从托育服务供给方面来看,我国入托率始终低于5%,且与OECD国家相比存在较大差距。综合来看,我国托育服务领域在供需方面矛盾尖锐,集中体现为供给数量过少无法满足托育需求、托育机构性质与托育需求不匹配、托育机构服务质量有待提高以及收费普遍高于居民可负担水平,种种问题亟待解决。
1.2文献综述
通过对相关领域文献进行梳理和回顾,发现托育服务近年来受到了政府及社会层面的高度重视,一系列相关政策的出台也使得该领域发展愈发受到学界关注,近年来相关研究文献数量也在逐渐增加。然而,托育政策的落地效果仍待时间的检验,因此在促进托育服务良好发展方面仍应是政府和学界关注的重点。
1.2.1国内研究综述
1.2.1.1关于我国托育服务供需状况的研究
我国对于托育服务供给与需求方面的文献研究大多以调查问卷和访谈形式为主,通过对本地区婴幼儿托育服务需求与供给实地调查,找出问题。杨菊华(2018)对国内托育家庭进行了大规模抽样调查和深度访谈,结合宏观数据进行分析后,认为托育服务供需矛盾在我国民生领域中已成为社会矛盾的集中表现之一,为此,要突破“有需欠供”、“有教欠保”、“质量欠护”等阻碍,深化托育服务领域供给侧改革,在总体思路和规划、规章制度建设、人力物力财力投入等方面加强引导和支持,满足人民群众对托育服务的热切民生需求,促进托育服务供需匹配,实现“保基本民生”的战略目标。秦旭芳(2022)等利用选择实验法,对我国5000名婴幼儿家长进行了抽样调查研究,通过对各家庭选择托育机构的偏好、偏好异质性以及最终支付情况等进行调研,佐证了托育供需矛盾在国内普遍存在的事实。朱晓(2023)等通过可及性视角对宏观人口数据以及多地区实地调研数据进行综合分析,认为当前我国普惠性托育服务存在供需失衡、供给分布地区间不均衡、托育价格普遍高于家长预期、尚未建立起系统化托育信息平台、托育师资力量相对薄弱、托育质量不尽人意等五个方面的困境。贺丹(2021)利用2019年开展的人口与家庭动态监测调查所得数据,对婴幼儿的托育服务需求进行分析,通过数据对比发现当前阶段仅有20%的托育需求得到满足,且入托费用远高于幼儿家庭期望值、机构供给不足是制约托育服务发展的主要因素,此外,其研究发现当前托育供给中民办托育机构占比超过80%,与居民托育需求匹配度较低。
2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2.1概念界定
2.1.1托育服务
托育服务的概念源自西方社会,早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西方社会出现了战后婴儿潮的现象,但家庭照顾幼儿的功能弱化,故而社会中关于社会化照料的呼声越来越高,国家和社会也相应承担起责任。在此基础上,托育服务的社会性愈发显著,托育服务的概念也被推广。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认为,托育服务主要指因环境等外部因素破坏降低了父母和家庭照顾婴幼儿的能力,要必须每天的某个时段离开家庭,并由他人或组织代替父母起到照顾幼儿、教育幼儿的职责的服务。学界学者对托育服务的界定各有不同,但基本都认为托育服务是以家庭为基础,当家庭照顾功能不足时给予的补充性照顾。
因此,本文研究的托育服务主要是指受0-3岁婴幼儿家庭委托,在接受家庭以外的他人或组织机构对婴幼儿提供的包括日常照料和早期教育等一系列服务。
2.1.2托育服务供给
托育服务供给,是指社会化育幼机构提供的面向0-3岁幼儿的保教服务。作为托育服务的现实载体,托育机构也有着不同类型。首先,从机构属性和运管安排的角度来看,托育机构可分为由政府主导或具有公共属性的机构和市场化建设运营的机构。前者的普惠公益属性更突出,在我国主要有幼儿园托班以及为政府安排开设的托育机构;而后者多为民营托育机构,同时因为师资和配套设施等差异的存在,收费标准也有较大不同。其次,从机构是否看重营利的视角来看,托育机构可分为营利和非营利组织两种,前者是追求营利回报,后者关注社会公益,营收大都用于弥补成本。两者的主管部门也不一致,前者登记在市场监管部门,后者登记在民政部门或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主管部门。此外,从照料时长的角度来看,还可以分为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全日托,即幼儿白天大多数时间均享受托育服务,是目前的主流模式;半日托,即婴幼儿半日时间处在托育机构中,让父母等家庭中的照料者有休息时间;计时托和临时托都是仅有需求时,托育机构才会提供服务。
2.2理论基础及作用机制
2.2.1供需关系理论
供给和需求是归属于经济学中的概念,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是供需作用下的结果,即达到供需均衡。当商品或服务供给者的供给量和需求者的需求量相等时,需求量或供给量便是均衡总量。此时,价格保持稳定,商品或服务没有短缺或过剩。但供需的平衡状态是相对且有条件的,供求曲线也是在供给和需求的两条曲线的基础上展现的。如下图2-1所示。
周强(2015)等学者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供需平衡理论,商品和服务的供需存在稳定性平衡与充分性平衡。稳定性主要是指整个经济和单一产品两个方面的波动幅频,充分性则是被满足需求的人口数占整体人口总数的比重,同时包括各种需求被满足的水平。针对稳定性和充分性两个方面来说,其具备正比例关系,通常情况下稳定性高的供需市场也具备较强的充分性,反之亦然。
3 我国托育财政政策历史沿革与发展现状 .................. 21
3.1 我国托育财政政策历史沿革 ........................ 21
3.2 当前我国托育服务财政政策 ........................... 23
4 我国托育供需矛盾及财政政策问题分析 ......................... 29
4.1 我国托育领域供需矛盾........................ 29
4.1.1 数量矛盾:托育机构供给数量严重不足 ................. 29
4.1.2 结构矛盾:性质及质量与偏好难以匹配 ................. 31
5 托育服务财政政策的国际比较 ............................... 37
5.1 不同模式国家托育服务概述 .................... 37
5.1.1 市场主导模式 ............................ 37
5.1.2 政府主导模式 ................................ 38
6托育服务供需缺口及财政投入预测
6.1 2023-2035年托育服务适龄幼儿预测
6.1.1研究方法与模型选择
本研究对人口的预测采用了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王广州研究员研发的中国人口预测软件(CPPS),该模型采用的是队列分析法,在人口预测领域的认可度较高,数据可得性较强,梁文艳等(2015)、李玲等(2016)、孙百才(2022)、海颖(2023)等诸多学者在对教育等领域的预测研究中多次使用该模型,2023年广东省发展研究中心组织课题组在推算全省基础教育学龄人口总体规模演变时亦使用了该模型。该模型采用分城乡、分孩次的预测方法,是适应我国人口国情和相关生育政策调整的时间序列预测。
6.1.2人口预测参数设置
6.1.2.1基年数据
本研究采用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2020年),对全国各年龄、各性别的人口总量、死亡率和不同孩次生育情况进行整理。依据统计局人口普查口径,在CPPS忽略城镇人口与迁入城镇人口的差异的前提下,本文采用常住人口对人口状况及预测进行测算。
6.1.2.2孩次总和生育率
依据育龄妇女生育孩次的单向不可逆规律,在对孩次进行参数设定时,充分考虑其单调递减性,即三孩必定在二孩及一孩出生后方可出生。利用CPPS软件对七普数据进行计算可得城镇总和生育率为1.2,农村的总和生育率为1.54。考虑到“全面三孩”政策实施所产生堆积生育的缓慢释放,因此假设2023年后中国育龄人群二孩次与三孩次生育率逐渐下降至相对平稳。
7结论及政策建议
7.1结论
本文通过对托育服务财政政策沿革及现状、托育服务领域供需矛盾、国际托育财政政策以及托育服务未来供需缺口进行研究分析,得出以下结论:
首先,我国托育服务财政政策顶层设计有待完善。根据对托育服务财政政策历史沿革的分析发展,在我国改革开放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