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财政论文,本文基于 2012 年—2018 年地级市面板数据,首先,构建区域创新效率的评价指标体系,并结合熵权法对地级市创新效率进行了测度。其次,使用面板固定效应模型分析财政分权、地方政府竞争和二者对区域创新效率的影响。最后,使用 SYS-GMM 方法对加入区域创新效率一阶滞后项的动态面板回归模型进行估计。静态面板回归和动态面板回归分别从全国层面、地区异质性和城市异质性的视角开展。
第一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1.1.1 研究背景
随着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时代的到来,技术创新在世界各国“竞争中求发展”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创新成为各国追求新旧动能转换和结构转型升级的重要推手。多年来,我国高度重视创新发展,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必须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党的十九大进一步提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国家不断提高创新在发展战略层面的重要性,并通过大量的资源倾斜推动创新能力的提升。以研发投入为例,2018 年全国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高达 19677.9 亿元,同比增长 11.8%,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为 2.19%,在世界处于领先水平。作为国家高度重视的结果,我国创新水平增长显著,据《2019全球创新指数报告》(GII)显示,中国创新能力后来居上,在全球的排名实现了连续四年的攀升,且增幅显著。2019 年,中国位居全球第 14 位,较上年增长3 位,且在多个领域表现出明显的创新优势,如专利数量、商标数量、工业品外观设计数量和高技术出口净额等指标优势明显。
尽管综合创新能力稳步提升,但不可否认的是,我国创新水平依然与经济地位不相匹配,与科技创新第一梯队国家仍有不小的差距,缺乏国际领先的高精尖技术优势,部分核心技术尚不能摆脱国际依赖、创新效率较低,自主创新能力较弱、区域间创新能力差距拉大等问题依然存在。在国家高度重视且资源大量投入的基础上,追求更高的创新效率将成为中国补足创新差距,实现由创新大国向创新强国转变,从“合作创新”到“竞争创新”再向“优势创新”过渡的关键。
制度因素是影响我国创新实践的重要因素之一。我国于 1994 年分税制改革建立的财政分权制度,是调节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财政利益分配的制度安排,使得地方政府在一定范围内能够自主决策。于此同时,政治集权以及以经济增长为核心指标的政绩考核方式,促使地方政府官员开展以发展本地经济、获取晋升机会为目的,通过各种财政政策手段争夺经济资源的行为,这种行为被称为地方政府竞争。纵向上的财政分权和横向上的政府竞争,共同决定了地方政府的行为和决策,构成影响区域创新效率的重要制度因素。在此背景下,考察财政分权和政府竞争对区域创新效率的影响,对探索有中国特色的财政分权体制改革和创新驱动发展道路,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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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概念界定
1.2.1 财政分权
中国的财政分权制度有别于西方经济政治双重分权的传统财政分权制度,中国财政分权制度的建立依赖于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其主要特征是既包括经济上的分权,又包含政治上的垂直治理。通过划分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收入和支出责任范围,建立统一的的中央税收返还和政府转移支付制度,界定各级政府的财政关系。
中国特色的财政分权制度下,地方政府的财政自主权受限。主要表现为:一.地方政府没有税收政策的完全决定权,由中央政府掌控财权的分配。二.地方政府的行为决策主要取决于政府官员,而居民更多的是作为政府行为的接受者。三.事权在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之间的划分缺少法律法规进行明确的界定和说明,导致事权不明、职责交叉、各级政府基于自身利益展开博弈,最终造成事权层级下移,地方政府财权和事权不相匹配的问题。1994 年的分税制改革只明确指出了中央政府与省级地方政府的财政关系,省级政府之间及以下的财政关系并未进行界定。在这种情况下,基于政治上的垂直治理,上一级政府有将部分事权如公共产品的供给等财政支出责任移交给下一级地方政府的权力和动机,往往使得地方政府承担过超出其财政规模之外的支出责任,影响地方政府职能的履行。
中国的财政分权制度也被称为“中国式财政分权”,具有强烈的中国特色,正基于此,该制度下,我国地方政府的行为决策也表现出更加复杂的特征。本文在学者研究的基础上,主要考察财政支出角度的分权。
1.2.2 地方政府竞争
关于地方政府竞争的研究,西方学者起步较早。对其概念的界定,主要分为三种观点:一是把政府竞争描述为地方政府通过采取行政手段如税收减免等,来争夺稀缺资源或降低特定成本;二是在完全竞争市场假定下,由于资源可以无限制流动,地方政府被迫卷入资源竞争因而难以和平共处;三是基于用脚投票现象,一个地区的高福利政策会导致人口流动,地方官员有激励采取措施保障居民的利益最大化以挽留人口并在选举中获胜。国内学者们认为,中国垂直治理的政治制度催生了官员晋升锦标赛,地方官员为获取政治利益,从而对经济资源展开竞争导致了中国地方政府的横向竞争,这是地方政府发展地方经济的政治激励。为获取更多的经济资源,实现经济的快速发展,地方政府普遍采取各种方式和手段来实现自己的利益,如税收竞争、财政资源竞争、外商直接投资的竞争等。
图 3.1 区域创新效率影响机制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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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献综述
2.1 区域创新效率的相关研究
提高区域创新效率是当前的热点课题,国内外对创新领域的研究成果已经较为丰富。本文基于研究内容主要从以下两个角度梳理与区域创新相关的文献:影响区域创新效率的因素和区域创新效率的测度方法。
2.1.1 区域创新效率的影响因素
创新是包含决策、投入、成果转化与产出等多个环节的复杂过程,整个创新过程中会受到多样化因素的影响,包括资源投入、创新主体行为、创新环境等。众多学者从劳动者素质(白俊红等,2009)、金融环境(关祥勇和王正斌,2011;白俊红和蒋伏心,2011)、科技人员数量(杨浩昌等,2015)、对外开放(李政和杨思莹,2018)、产业集聚(张长征等,2012)、市场化水平(毛其淋和许家云,2015)、所有制结构(程强等,2015)等角度考察其对创新效率的影响效果。具有代表性的观点有:白俊红等(2009)从环境因素的角度分析其与我国省际区域创新效率间存在的联系。研究结果表明区域创新效率与劳动者素质是正相关,与创新水平则是负相关。关祥勇和王正斌(2011)采用 DEA-Tobit 方法,从创新环境的角度,探析其与区域创新效率间的联系,发现区域创新效率与劳动者素质、金融环境、创业水平三者间存在关联。除金融环境是负相关关系外,其它两个都是正相联系。杨浩昌等(2015)研究证明了科技人才在创新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但研究发现我国的科技人才分布情况和各地区实际需求并不匹配,人才往往过度聚集在经济较为发达的东部地区,西部地区则面临严重的人才短缺。李政和杨思莹(2018)使用 DEA 方法对我国省级区域创新效率进行测度,发现各地区创新效率呈现出东部、西部、中部依次递减的特点。并通过实证考察了财政分权、经济发展水平、开放水平、市场化水平等因素对区域创新效率的影响。
表 4.1 地级市创新效率评价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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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财政分权的相关研究
2.2.1 财政分权与科技创新
财政分权制度规定了财政权力在央地各层级政府间的划分,赋予地方政府一定的财政自主权。国内外对财政分权的研究成果较为丰富,普遍认为,财政分权制度的意义在于:适度的财政分权体制有助于地方政府有效率地提供符合公民偏好和资源条件的公共产品,以实现最大化的社会福利(Tiebout,1956;Faguet,2004;陈诗一和张军,2008)。大量的经验性证据证明了了财政分权对经济增长的激励作用(林毅夫和刘志强,2000;沈坤荣和付文林,2005)。同时,不少学者提出,在非短期 GDP 增长为主要目标的领域,如污染治理、教育医疗等,财政分权会造成公共物品供给的扭曲,最终导致供给效率的损失(平新乔和白洁,2006)。随着高质量发展理念的提出,有关财政分权的研究不再局限于经济增长,更多的领域进入学者的视野,如市场分割(范子英和张军,2009)、环境治理(郭志仪和郑周胜,2013;祁毓等,2014)、基础设施供给(Shen Guo&Yingying Shi,2018)等。随着创新驱动的重要性逐渐显现,财政分权制度下的区域创新这一命题,自然引发了广泛关注。
有关财政分权如何影响创新的研究并未达成一致结论,主要分为促进论和抑制论。王定祥等(2011)、周克清等(2011)、田红宇等(2019)等人的研究支持财政分权能够促进创新。周克清等(2011)尝试从创新的属性上进行解读,他认为创新具备经济性公共物品的属性,创新产出最终会表现为产出的增长,因此属于生产性支出的范畴。周彬、邬娟(2015)发现财政分权对地方科技支出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进而促进创新能力的提升。
部分学者的研究支持抑制论的观点,认为财政分权会抑制创新效率的提升。比较有代表性的成果有顾元媛和沈坤荣(2012)、解维敏(2012)、谢乔昕和宋良荣(2015)、赵凯等(2017)、李政和杨思莹(2018)、吴延兵(2019)等。在财政分权抑制创新的作用机制方面,顾元媛和沈坤荣(2012)认同创新的生产性公共物品属性,但与周克清等人的观点不同,她们认为,尽管创新能够在长期带来产出的增加,但短期内缺乏经济增长效应。因此追求短期内 GDP 的地方政府倾向于减少创新支出。李政、杨思莹(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