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在职研究生论文,笔者认为农业保险对农场主收入带来的影响主要是两个方面。第一,农场主在投保前对保费的支出会减少家庭的收入,政府的补贴会减少因保费的支出带来的收入的减少。第二,农业保险通过对家庭农场面临的风险保障,能够补偿灾后的经济损失,顺利进行下一周期的农业活动,从而影响农业的产出所带来的家庭收入。这种农业保险对收入影响也分正负两种方向。负向为农场主因为有了农业保险这一保障措施,会降低自己对于风险管理的积极性,不积极的采取应对措施,导致保险公司的赔付率和赔付金额的增加,尤其是在政府补贴的情况下,这种道德风险越加严重。
1 绪论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1.1.1 选题背景
农业保险作为保障现代化农业发展的重要风险管理工具,在转移和分散农业风险、稳定农民收入等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国实行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从 2004 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加快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到 2007 年中央财政正式对农业保险保费给予财政补贴,再到 2012 年《农业保险条例》正式出台,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体系已经基本建成。农业保险充分发挥了分散农业生产经营风险、补偿农业灾害损失、保障农业生产发展的作用。2008 年至 2018 年我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由 110.68 亿元增长到 572.65 亿元1,年均增长速度保持在两位数以上。在这十年间,各级财政针对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累计投入达到 2475.59 亿元,各级财政缴纳保费补贴的比例平均达到75%-80%。与此同时,我国玉米、水稻、小麦三大口粮作物承保覆盖率已超过 70%,农业保险保障水平持续增长,由 2008 年的 6.94%增长到 2018 年的 23.21%。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工业化的不断进步,农业发展也经历着技术上的变革,农业生产效率的迅速提高,家庭农场逐步发展代替了小农经济,散户越来越少,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始发挥作用。近几年,在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相关政策推动下,我国涌现出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和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 2013 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家庭农场”以来,家庭农场是政府部门大力扶持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一。进入 21 世纪以来,各地政府为加速农业现代化转型,从家庭农场提出概念至今,一直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和经营给予扶持和帮助,在很大程度上加快了这一新型主体的成熟。家庭农场规模较大,能够运用精准栽培、均衡施肥等先进生产技术,严格的控制农产品生产,提高农业的信息化、机械化规模化经营。因此,以家庭农场作为山东省农业经济发展的主要群体,是保障粮食安全、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手段。但是多元化的生产也带来了很多的风险,管理措施也难以发挥有效的作用,所以要与时俱进研究家庭农场对农业保险的需求情况,而不单单是小农经济的种养殖对保险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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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国外对于农业保险的研究起步较早,我国在 2004 年开始了以省级财政补贴为主的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试点,才开始激活农业保险的发展。随着农业保险的兴起和发展,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了对农业保险需求因素的研究,研究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2.1 关于农户对农业保险需求影响因素的分析
梁平等(2008)学者运用误差修正模型分析了农民收入和购买农业保险之间的联系,实证结果表明农民的收入是农户购买农业保险重要的影响因素,但农民收入并不能有效的推动农业保险的进步和发展。Enidras 等(2009)则利用经济学模型研究分析了法国农户对农业保险的需求,研究得出,过多的生产模式并不利于农民的增收 FengQingshui(2010)指出制约农业保险发展的因素主要是宣传能力不足、农户收入不足、政府的支持力度不够等原因。李林、王健(2010)运用计量模型分析了河北省农险需求的调研数据后发现,农民收入并不是影响农业保险需求的重要原因。杜鹏(2011)基于湖北五县市 342 户农户的调查数据发现,农户的年龄和受教育程度不是影响农户购买农业保险的因素。杨浩(2011)对吉林省不同收入的群体分别进行回归分析得出,收入的增加会使保险需求的弹性增加的结论。Cole 等(2013)对在印度降雨指数保险中的贫苦户为样本,对于参保的贫困农户进行分析,发现这些农户对农险的需求十分缺乏弹性,即需求弹性仅为-0.66 至-0.88,同时,制约农户购买农业保险的原因是其信贷约束问题。张欣(2013)认为农民收入是不是抑制了农险保险的发展的问题上目前还尚无定论,有的学者认为相关,有的学者认为不相关。
赵桂玲(2014)研究发现人均生产总值对农业保险需求产生了显著的促进作用,唐德祥等(2015)得出农业保险有效需求的主要影响因素是农户收入水平,高成灾率会显著降低农业保险有效需求。顾景枝、余国新(2015)通过对新疆自治区 475 户农户进行实地调研,实证结果发现收入与农业保险需求之间在农民不同风险态度下呈现不同的相关性。韩雯(2016)的研究表明,农户的家庭收入、种植规模、对农险的认知程度等因素都影响了农业保险需求。李丹等(2016)认为户主的受教育水平、种植面积、种粮积极性、对补贴政策满意程度、相关法规完善程度对种粮大户购买政策性种植业保险的意愿具有正向影响。晁娜娜(2017)发现了农户的潜在的农业保险需求多样化,农户在在不同的种植规模下,对产量和收入的保险需求是不同的,实证分析表明农户农业收入占比降低,农业保险需求降低,并且农户对农业风险具有递增的边际效应,发展农业保险的重点是提高农业保险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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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家庭农场概念界定和理论基础
2.1 家庭农场概念界定和形成机制
2.1.1 家庭农场概念界定
家庭农场(family farm)在美国农业部网站上面的定义为“农场由家庭成员组成,没有雇佣经理、不含非家庭成员的法人或合作组织的农场”。“家庭农场”有以下几个条件:(1)有一定量的产品被生产出来投入市场用于售卖(2)农场的收入(包括非农收入)支付家庭和农场的运营、支付债务、保持所有物;(3)农场主亲历亲为管理农场;(4)劳动力靠家人和农场主就可以足够;(5)在工作比较繁忙的时期,可以雇佣少量长期季节工,来为自己的农场帮忙。俄罗斯《家庭农场法》规定:家庭农场农民个人和家庭成员组成法人,享有法人权利,而且在终身占有的土地和财产上进行农业生产等活动。对于日本来说则是分为农户和农业经营体,其中农业经营体可以分为“家庭经营体”和“组织经营体(法人)”,家庭经营体和本文中所说的家庭农场有异曲同工之妙。在我国,农场有两个阶段的含义:一是各种目前国家经营的各种国营农场,二是从 2008 年中国共产党十七届三中全会正式提出家庭农场,家庭农场通常定义为: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2008 年以来,山东省开始了家庭农场的发展,从整个省的发展情况来看,家庭农产主要分为五种类型:一是由家庭承包的模式逐步发展而来。在之前的家庭承包责任制下,很多种粮大户根据时代的变化,依靠自己多年的种养殖经验的积累和技术的进步,并开始增加土地的流转,扩大自己的种养殖规模,完成了自己从家庭联产到家庭农场的转变。虽然很多家庭农场的经营面积并不是很大,但是已经是全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中坚力量。二是由各种类型的专业大户成立的,包括经济作物种植业,渔业,花卉等等专业大户,具备了比普通农户更加成熟的经验,到当地的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为家庭农场。三是由外出打工者回乡发现农业契机者联合创办的家庭农场。这些农户在外出打工时积累了一些管理经验和创办农场的资产,意识到家庭农场顺应了现行农业的发展,准备回乡包地创办家庭农场。四是各种农户通过合作社建立起的家庭农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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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农业保险需求理论基础
2.2.1 准公共物品理论
公共物品是指向全体社会成员提供的且在消费上不具有竞争性、收益上不具有排他性的物品或者劳务。准公共物品是指那些“不纯粹的”公共物品,即不能同时满足“纯粹的”公共物品所同时具有的特性。农业保险即存在消费的竞争性也存在收益排他性,李军(1996)认为农业保险是“准公共产品”,在没有政府补贴的情况下,农业保险会出现供给不足,并出现不同程度的市场失灵,以此作为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理论根据。农业保险收益外溢现象例如棉花的防损保险,没有购买保险的农户也会因为保险公司的防损措施而受益。农业保险作为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之间的物品,既需要政府的介入和矫正,也要受到市场机制的调节。根据农业保险自身的种种特点,现行的市场化的运作体系无法满足农户对农业保险的需求的有效性和及时性,必须依靠国家现价,政府补贴等方式进行推广,为遭受自然灾害(如早涝,台风和冰雹)的农民提供经济援助,以减少灾后损失并在短时间内恢复农业生产。
根据本文的研究,农业保险准公共产品属性和外部性特征是政府实施财政补贴政策的理论与现实依据,农业保险的正外部性导致可能有“搭便车”的行为产生,所以农场主不愿意自费购买农业保险,这就导致了农场主在购买农业保险时会考虑是否获得了政府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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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山东省农业保险制度现状分析........................... 16
3.1 山东省农业保险发展的政策主脉络 ..............................16
3.2 山东省农业发展的主要指标与分析 ..........................17
4 家庭农场对农业保险需求现状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