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儿童观经历了“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养子防老”以及传宗接代工具论的传统文化时期,“尊重儿童”的近代儿童观以及“热爱儿童,尊重儿童”的当代儿童观几个阶段。现代儿童观强调儿童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是一个发展中的人,其呼吁教育者以儿童为本,关注每一位幼儿。强调育人为本的全面发展观是每一次历史的变革为现代儿童观的发展进行推动的结果。
幼儿教师在针对幼儿的失范行为进行教育惩戒之前应该树立正确的儿童观,旨在以儿童为本,以儿童发展为本进行教育惩戒。正确的儿童观是幼儿教师针对幼儿的失范行为进行教育惩戒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提高儿童的道德性发展来促进其全面发展是幼儿教师应该追求的利益宗旨。现代儿童观告诉我们,儿童是发展中的人,享有各种合法的权利,儿童的发展具有差异性,幼儿教师应该尊重每一个儿童,切忌用一刀切的教育惩戒方式对待所有的儿童。
结语
近年来,教育惩戒成为中小学阶段的重要话题,但在幼儿园阶段中提及较少。教育惩戒作为一种以教育为目的、针对于学生失范行为的教育手段对于学生的发展以及学校管理具有重要作用。由于角色站位不同,不同的利益相关者针对于幼儿园教育惩戒的认识存在一定的差异性。因此,我们有必要分析幼儿园教育惩戒背后的利益相关者是谁,他们关于幼儿园教育惩戒存在哪些不同的看法与差异,是什么原因造成的这些差异。本文以幼儿园教育惩戒为研究对象,以利益相关者理论为基础,采取理论分析与实证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对幼儿园教育惩戒的直接利益相关者的利益问题进行系统分析。通过调查研究与理论分析得出以下几点结论:第一,本研究的幼儿园教育惩戒的直接利益相关者主要包括幼儿教师、幼儿家长与幼儿园管理者三个利益主体;第二,幼儿园教育惩戒的直接利益相关者围绕教育惩戒的内涵(教育手段或体罚、变相体罚)、实施目的(便于工作管理或利益儿童发展)、实施依据(依据生活经验或法律法规)、实施方式(言语型惩戒或非言语型惩戒)四个方面的认识进行分析;第三,各利益相关者由于认识水平与专业素养不同、责任与义务不同、公平与效率不同以及个人利益与共同利益诉求不同等原因导致其出现利益差异;第四,协调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差异,实现合理的幼儿园教育惩戒,幼儿教师需要树立正确的儿童观、遵循教育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教育惩戒原则、积极推进家园共育、提升教育法治意识;幼儿家长需要理解幼儿教师工作的特殊性、提高教育惩戒认识水平、积极参与教育监督;幼儿园管理者需要畅通家园沟通渠道、制定园内教育惩戒细则、建立多元纠纷解决机制。限于研究者知识水平有限与教育实践经验的缺乏,论文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一是问卷部分的题项表述以及其之间的逻辑性还需要仔细推敲;二是教育研究方法较为刻板,数据分析主要采用平均值与标准差以及显著性等较为单一的方式;三是对利益相关者理论认识与理解还不够深刻,只对幼儿教师、幼儿家长以及幼儿园管理者等直接利益相关者进行了分析,对教育行政部门、社区成员、大众媒体等具有隐性契约关系的间接利益相关者缺乏分析。因此,研究者将在以后的工作和学习中不断关注幼儿园教育惩戒问题,深化自身对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学习,努力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对各利益相关主体的利益差别和协调进行更深入研究。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