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研究结论、启示与展望
5.1研究结论
作为目前我国促进企业绿色创新的重要举措之一,政府研发补助的核心目的是有效激励企业进行实质性的绿色创新活动,进而推动企业的绿色转型。因此,探究如何提高政府研发补助对企业绿色创新的促进效能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本文基于异质性创新动机视角,选取了中国A股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2010至2017年的微观数据,进行了深入的实证检验,探讨了政府研发补助对重污染企业绿色创新的差异性影响及作用机制。此外,本研究还深入剖析了企业外部环境规制和内部高管绿色认知在调节政府研发补助与企业绿色创新关系中的重要作用。最后,本文将所选样本企业分类并进行分组回归,研究了政府研发补助与绿色创新的关系在不同类型企业间的异同。本研究不仅丰富了政府研发补助与企业绿色创新关系的理论内涵,也为政策制定者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有助于推动中国重污染行业的绿色转型和可持续发展。本研究主要得出如下结论:
第一,政府研发补助对重污染企业策略性绿色创新具有显著的正向促进作用;然而,政府研发补助与重污染企业实质性绿色创新之间则具有倒“U型”关系。具体而言,一方面,随着政府对研发的资金支持不断加大,企业更为积极地投入到策略性的绿色创新活动。为了配合政府的政策导向并增强市场竞争力,这些企业会努力提高其绿色创新的规模和实施速度。另一方面,初期政府研发补助的增加会扩充企业的绿色创新资源并进一步缓解绿色创新的风险,进而激励企业加大实质性绿色创新的投入。但当补助达到某一临界点后,若政府继续增加补助,可能会诱发企业的委托代理问题,导致实质性绿色创新下降,这一现象可能源于面对政府高额的研发补助资金时企业高管将会发生的机会主义行为。
第二,重污染企业的合法性压力与融资约束在政府研发补助与绿色创新的关系中具有中介作用。对于企业策略性绿色创新而言,政府研发补助通过增加企业的合法性压力来间接推动策略性绿色创新的实施。企业为了维护其社会声誉和形象,往往需要回应来自社会各界对其环保行为的期望与要求,这种合法性压力促使企业更积极地开展策略性绿色创新,以展示其环保责任与担当。因此,企业合法性压力在政府研发补助与策略性绿色创新之间起到了重要的中介作用。另一方面,在政府研发补助与企业实质性绿色创新的关系中,企业融资约束发挥了关键的中介效应。政府的研发补助能够为企业在推动绿色创新时减轻资金负担,降低其融资约束程度。随着融资约束的减轻,企业有更多的资金和资源投入到实质性绿色创新中,从而增加实质性创新产出。因此,融资约束在政府研发补助与企业实质性绿色创新之间起到了重要的中介作用。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