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技术经济学论文,本文不仅通过实证研究检验了东道国制度质量、制度距离对我国整体 OFDI、不同区域(“一带一路”国家与非沿线国家)的 OFDI 的直接影响,而且还分析了双边投资协定对中国 OFDI 区位选择的调节效应,验证了制度环境对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决策具有直接影响和间接的调节效应。
第 1 章 导论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1.1.1 选题背景
在经济全球化程度不断加深的大背景下,中国经济发展对于全球经济市场与资源的依赖程度也在不断提高,因此,我国在近几年实行的对外开放政策数量也日渐增加。习近平总书记于 2013 年 9 月-10 月出访中亚和东南亚期间,提出了“丝绸之路经济带”以及“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理念,简称“一带一路”倡议,这两个理念提出后,在国际上引起强烈影响。“一带一路”倡议涉及到沿线诸多国家,符合互惠互利原则,需要沿线诸多国家的共同建设来完成。同时,“一带一路”中包括传统的古丝绸之路,在其推动过程中加深了沿线欧洲、亚洲、非洲等国家之间的交流和合作,达成更加紧密的合作战略,在此倡议背景下,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即Outward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下文简称 OFDI)规模也得到了充分的发展与提高。
共建“一带一路”与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样化以及社会信息化的发展趋向相符,为维护全球自由贸易体系以及开放型世界经济而努力。共建“一带一路”的目的在于促使经济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合理配置以及市场高度融合,
使沿线各国得以充分协调本国经济与政策的关系,实施更为广泛、更具质量、更深层次的区域合作,并合作打造开放、包容、均衡、普惠的区域经济合作架构。共建“一带一路”与国际社会的根本利益相符,凸显人类社会共同理想与美好追求,是对国际合作和全球治理新模式的主动探索,将来必定会为世界和平发展注入新的正能量。
共建“一带一路”还将为实现亚欧非大陆和邻近海洋的互联互通而努力,构建与强化相关国家之间的互联互通伙伴关系,建设全面、多层次、复合型的互联互通网络,从而促使相关国家得以多元、自主、平衡、可持续发展。“一带一路”的互联互通项目有助于加快各相关国家发展战略的对接和耦合,充分发掘沿线区域的市场发展潜力,推动投资与消费,创造出更多的需求与就业机会,增进各国之间的相互交流,改善彼此间的关系,使各国人民得以共享安稳幸福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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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基本框架
本论文第一章是导论部分,阐述了存在的问题、研究意义、研究方法以及关键的创新点。第二章是文献综述部分,对东道国政治制度质量促进(抑制、不影响)中国 OFDI、中国与东道国制度差异对 OFDI、双边投资协定对东道国制度质量的调节作用进行梳理,在原有研究成果基础上进行创新。第三章对对外直接投资、东道国制度质量、制度差异等基本概念进行解释,并确定最终的评价指标。第四章是综合以往的理论研究,提出本文创新性的假设。第五章是实证部分,选取标准解释变量(OFDI)、被解释变量(东道国制度质量)及调节变量(双边投资协定)与相应控制变量进行实证分析,得出结论。第六章在上一章基础上进行详细实证分析,扩展变量,得出各变量之间关系。第七章对以上的实证分新进行稳健性检验,确保分析结果真实,可接受。第八章阐述了论文的结论、政策建议和对原有理论的研究,本文的具体结构框架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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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章 文献综述
2.1 东道国制度环境对 OFDI 的影响
制度是人们生存的基本规则,通过制度限制人们相互交往、国家与国家交往亦或是国家与个别企业间交往的行为框架,制度由认知、规范、调控结构构成,是所有社会规范和规章的和,能够保障社会的稳定。制度质量会影响到制度在实施过程中所收到的成效,同时也会影响到国家的竞争力和发展力,同时对制定投资决策和生产组织方式都具有一定影响,东道国制度则直接影响外商投资模式和运营模式,决定企业的实际利润。
2.1.1 东道国制度质量对 OFDI 的影响
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对中国对“一带一路”国家直接投资产生影响的因素,亦成为了学者们关注的焦点之一(刘娟,2018;姜慧,2017;潘春阳,2017),研究探讨的角度主要集中在: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风险(周伟等,2017)、“一带一路”倡议下直接投资区位选择(张述存,2017;李勤昌等,2017)以及中国对“一带一路”国家直接投资的影响因素(马述忠等,2017;林良沛等,2017)。国外学者也从不同角度对中国“一带一路”倡议进行了研究(DaveB&Kobayashi Y,2018;Herrero A G&Xu J,2017;Jacob J T,2017;Tekdal V.2017)。纵观现有研究文献,国内外关于“一带一路”倡议以及中国对“一带一路”国家投资的研究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果,但由于视角以及研究样本不同,尤其是关于中国对“一带一路”国家直接投资的影响因素的研究,出现截然不同的研究结论。
近年来,从制度视角研究中国对外直接投资问题广受关注(Kolstad&Wiig,2012),而对外投资应倾向于制度健全的国家,还是倾向于制度质量较差的国家,长期以来皆是学界争论的一大问题,截至如今学者们仍未取得较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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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双边投资协定对 OFDI 的影响
双边投资协定(Bilateral Investment Treaty,以下简称 BIT)作为当今国际投资与贸易领域最普遍认可与遵守的国际协定,是指由双方贸易国政府相互协商后签订,对贸易双方之间的贸易往来起到促进和行为约束的法律协定,其主要目的在于促进双方贸易往来。国内外相关学者的主要研究方向集中在 BIT 会如何影响及促进发展中国家的外资引进及国际直接投资。发展中国家通过签订 BIT 并利用其所产生的约束作用,在政治和其它风险方面为国际投资提供保护,减少不确定性给投资者带来的风险和损失,为缔约国的投资者创建一个公开、透明的投资环境,促进发展中国家进一步吸引 OFDI(Neumayer E&Spess L,2005)。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与日益增长的对外直接投资需求,我国大量学者的主要研究方向集中在了 BIT 将如何影响中国 OFDI 的方面。在考虑制度差异、地理距离、BIT 与双边贸易量这些影响直接对外投资中双边关系的因素的情况下,良好的双边经贸关系与 BIT 对中国进行直接投资有很强大的吸引力(宋勇超,2013)。宋泽楠(2013)采用分组检验方法亦发现了,BIT 对中国 OFDI 所造成的影响,在制度质量比中国差的国家中所造成的影响更为明显。在考虑制度环境的情况下,双边投资协定(BIT)可以促进中国 OFDI,同时,对于低制度环境国家来说,这种促进作用则更加明显(贾玉成、张诚,2016)。另外,存在征收和国有化风险的情况下,如果可以合理运用 ICSID(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的管辖条款,那么双边投资协定(BIT)会更加明显地促进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及其发展(杨振,、孟庆强 2016)。
一方面,BIT 可以降低风险;另一方面,它也可以对签约国之间的双边投资起到资产保障和公平保障的作用,从而使发展中国家的外资流入显著增加(DesbordesR&Vicard V,2009)。双边签约协定可以鼓励企业加大对制度环境差的签约国家的投资力度,替补东道国制度的缺位,另外,双边投资协定能够弥补母国制度支持的不均衡性这一特点,可以帮助非国有企业到签约国进行投资(宗芳宇等,2012)。对于中国来说,当对方是发达国家时,双边投资协定对中国 OFDI 的影响并不明显,但当对方为发展中国家时,双边投资协定对中国 OFDI 可以产生显著的正向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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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章 对外直接投资的概念界定及理论分析.................................14
3.1 相关概念界定.......................................14
3.1.1 对外直接投资.................................14
3.1.2 制度质量....................................14
第 4 章 理论研究与假设...........................................19
4.1 东道国制度环境对中国 OFDI 影响的假设...................................19
4.2 双边投资协定对东道国制度的调节作用假设......................................20
第 5 章 实证分析...............................22
5.1 数据收集........................................22
5.1.1 被解释变量............................................22
5.1.2 解释变量..................................22
第 6 章 结果分析
6.1 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 OFDI 的制度偏好分析
为验证假设 1 中,东道国制度质量对中国 OFDI 是否产生 U 型影响,进行表 6-1回归,结果表明,在全样本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回归分析中,WGI 与 WGI*WGI均为负向显著,表明在全样本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东道国的制度质量对中国对外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