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落实全流程风险管理系统
根据全面风险管理理论,通过对科技金融业务贷前、贷中和贷后全流程的风险防控,做到科技金融业务各个环节尽职免责。
一是严把准入门槛。新准入的科技型企业贷款,优先支持处于成长期、成熟期且有较好发展前景的企业,对产能过剩以及产品低端、工艺简单地维持型或萎缩型企业,主动回避。
二是贷前调查。客户经理贷前尽职调查非常重要,客户经理贷前调查要和贷后检查相结合,做到贷后检查时贷前调查的延续,贷前调查是贷后检查的总结和提升。在贷前调查阶段客户经理对担保及抵押是否真实有效要进行充分的研判,对实地调查和非现场调查的情况进行比对,分析其信息资料是否一致,对不一致的应与客户正面验证,辅以侧面验证,做出明确的判断,若存在重大偏离的应审慎,必要时应重新调查。针对客户人行征信、司法诉讼、列为被执行人和失信被执行人以及影响客户资信的其他重大信息必须予以充分揭示。
三是授信审批:在尽职调查报告反映的业务情况基础上,授信评审人员对授信客户情况进行全面、详尽的审查并如实反映。从客户的基本情况、经营财务状况、宏观政策、行业前景、授信用途及方案、第一和第二还款来源等进行合理评价。本着审慎、合规的经营原则,综合考虑收益与风险之间的匹配,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及合理的授信方案。
四是放款审核:放款中心认真落实总行下发制度和文件规定,出账审核人员尽职履责,具体包括:签订的合同要素是否填写准确、合同是否经过法审、是否符合审批通知书要求及总分行相关管理要求;核保手续是否按相关文件要求落实到位;出账复核工作是否落实到位,有无核实材料齐全、完整性;划款指令等出账环节中出具的相关法律文本有无错误等。
表 3-2 2019 年 H 银行蚌埠分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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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结论
社会经济的发展与技术创新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为了能够充分释放出技术创新的力量,金融机构应当为科技型企业提供相应的金融支撑。商业银行科技金融业务的优化能够拓宽科技型企业的融资渠道,为科技型企业提供个性化的金融服务,加快科技型企业科技成果的转化进度。从商业银行的角度来看,科技金融业务的开展能够帮助商业银行寻找新的盈利增长点,强化银行科技金融业务的风险控制在科技金融业务的扶持下转变商业银行自身的经营管理模式,从而助力于商业银行的健康发展,更好的服务于我国科技型企业的发展。本文通过国内外相关文献分析,了解当前我国科技金融业务的开展情况以及商业银行在科技金融业务开展过程中所面临的问题。结合 H 银行案例来探究科技金融业务的风险管理,以科技金融业务贷款情况、产品推广使用情况、专业机构合作情况来分析 H 银行科技金融业务发展情况,指出为了有效地控制科技金融业务风险,H 银行采取了严把客户准入、设置必要的授信担保条件等措施。然而,随着 H 银行科技金融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张,H 银行在开展科技金融业务时面临着员工业务流程落实不到位、科技金融人才欠缺、风险预警系统建设不够完善等问题,其主要原因在于信息不对称、高科技行业的不稳定以及缺少通用型量化审批标准。最后,结合H 银行科技金融业务发展现实状况,对 H 银行科技金融业务风险关系控制提出以下四点建议:1、加快科技金融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体系的建设;2、完善科技金融特色产品服务;3、深化与外部平台机构的合作;4、创新科技金融担保模式和风险补偿机制。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