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通过前文对龙大美食披露社会责任报告进行分析,可以看出龙大美食多项指标分通过值较低也有不得分的情况,这主要在责任管理和社会绩效方面内容上缺乏对具体内容的展开和解释,不够详实,由于披露的不够全面,所以广大利益相关者就很难从披露的报告内容中获取完整的信息。另外企业在编制报告的期间也做得不够细化,也有可能部门设置不完备,缺乏专门编制部门和人员。
(1)责任管理方面
责任管理方面在愿景和组织两方面截止到2022年龙大美食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只有在官网和年报中简单提及,未进行详细说明。
(2)市场绩效方面
市场绩效方面整体披露得分较高,股东责任的披露高于对其他两类利益相关者的披露。尤其在客户责任中产品合格率方面,仅在文字描述中简单提及,没有具体的合同签订及履约数据说明。
(3)社会绩效方面
对社会绩效的披露具体体现在对政府的责任、对员工的责任、安全生产的责任和对社区的责任,通过截止到2022年龙大美食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情况可以看出,在企业守法合规体系建设、安全教育与培训和带动地方经济发展三个方面需要加强。
第六章结论与启示
6.1研究结论
随着上交所和深交所在上市规则中新增有关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内容,这就意味着未来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成为必然趋势。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更倾向于选择积极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企业产品,与企业存在利益关系的多个主体也会尤其关注其在经营期间是否做到了信息披露,所以强调企业在正常经营活动过程中,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的工作。
本研究将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实际案例进行全面分析,主要探讨其在经营期间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实际情况,然后结合相关理论,结合企业2016年至2022年年报为样本,以《指南4.0之食品行业》为参考标准构建评价指标体系,在对体系进行打分后进行对比,分析该企业在开展龙大美食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时候与国家提出的披露指南存在差距。本文总结结论如下:
(1)本文选取龙大美食作为研究案例企业,选取公司2016年至2022年连续7年的报告作为研究内容,从报告披露的篇幅、发布时间以及披露的具体内容进行对比分析,推出龙大美食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问题:首先是披露的信息重复较多和披露信息指标分析不全面。其次,缺乏负面信息的披露,造成信息不对称。另外,报告未经第三方评审,报告可信度缺乏。最后,报告多以文字描述为主,定量数据支持不足,缺乏说服力。
(2)本文针对以上方面给予以下建议:第一,从加强利益相关方披露层次和增加食品安全篇幅两个大方面,希望以此责任增加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全面性。第二,加强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形式。第三,从增强企业管理层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意识和对社会责任负面信息披露的透明性,来加强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完整性。第四,加强第三方审验制度的监管力度,确保披露信息的可靠、真实。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