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红十字会(以下简称省红十字会)成立于 1916 年,是中国红十字会的地方分会。该会曾从事救助、赈济难民和救护伤兵和等活动,通过提供救助服务减轻了遭受战乱纷争折磨和受自然灾害侵袭的民众的痛苦。
省红十字事业的光荣传统较为悠久。在辛亥革命时期,中国红十字会在武汉设立了临时医院,救助在战乱中受伤的战士和民众,对战后社会进行解危济贫。得到了孙中山先生“厥功尤伟”的高度肯定。1938 年春,中国红十字总会在汉口成立了救护总队部,其中医护人员达 3420 人,队伍数量从 37 个队逐渐发展壮大到 150 个队,为全国各抗日战区提供救助服务。1990 年,省红十字会协助中国红十字会救助刘凤子(中国台湾红十字会副秘书长夫人),为两岸红十字会交流助力,促成《金门协议》的签订。2001 年 5 月,省红十字会由省卫生厅代管改为独立自主开展工作,接受省政府分管领导。2020 年,省红十字会在新冠疫情的冲击下面临极大挑战,疫情发生至今,省红十字会收到了来自全球各地中华儿女及国外友好人民的捐赠善款及物资,与此同时,该会被媒体及社会群众爆出物资未能有效使用,慈善信息不透明等问题,甚至出现司机代领导违规领取口罩等腐败现象,严重降低了群众对组织的信任程度,打击了人们捐赠的热情。
经湖北省纪委监委调查,该会部分领导在此期间接收、分配捐赠善款及物资工作中存在不担当不作为、信息公开错误、违反“三重一大”规定等问题。由以上重大失误来看,湖北省红十字会在此次疫情期间内部控制存在严重缺陷。在这个特殊时期,这些暴露出来的内部问题急需解决,提升组织公信力,使省红十字能够更好的为社会提供服务工作。
图 4-1 组织架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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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湖北省红十字会内部控制制度优化建议
5.1 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
5.1.1 特殊时期简化捐赠流程
在此次疫情期间,省红十字会由于办事效率低下被广为诟病,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省红十字会在接受捐赠物资以及后续的物资发放流程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成本,而省红十字会对于物资的接收和发放有着一套固定的程序流程。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省红十字会在处理馈赠物资时,要遵守政府制定的《慈善法》、《公益事业捐赠法》以及《红十字法》等法律法规。同时,在处理捐赠物资的过程中,对于物资进行集中管理以及统一分配的各个环节也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以及相应的时间成本。这难免会拖延物资到达前线的时间。此外,在面对此类大规模的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捐赠方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如疫情期间省红十字出现的“所捐非所需”的问题也对物资的收集及分配造成了困难,增加了省红十字会甄别物资紧急程度的压力,进一步影响了效率。而根据我国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所提出的要求,省红十字会在实施内部控制准则时的目的导向是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因此,省红十字会在面对突发的公共健康事件(如新冠病毒),需要简化捐赠的各项流程。
省红十字会在毫无准备预案的情况下面对这次突发性的公共卫生事件,在经历了初期的混乱后,需要开始有针对性的根据物资的性质建立起高效快捷的新型物资管理体系,以此来保证物资捐赠的时效性。首先,是捐赠物资分配模式的变化,由层级分配转换为扁平化分配模式。为了缓解前线物资紧张的状况和应对突发事件,扁平化分配模式精简了物资分配的层级,能够尽可能缩短信息链和决策链,同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内部沟通协调带来的各种时间成本及管理成本。其次,在面临新冠疫情这类突发的公共卫生事件时,省红十字会需要在考察民众的物资的需求基础上,建立需求物资的信息征集和发布渠道,通过“按需捐赠”的方式提升捐赠质量。对于捐赠物资,也要按照“按需分配”原则进行拣选,对于紧急物资安排优先运输发放,确保物资即符合需求,又满足物资的时效性。减少无效物资的堆积和浪费,形成一种有序的捐赠和救助模式。此外,对于物资的质量也需要进行核验,既要督促捐赠人承担质量担保的义务,签订类似于“捐赠承诺契约”,也要对不合格物品制定相应的缺陷物资捐赠处理方案,如对捐赠不良物资的企业进行取消免税待遇的惩罚,从法律制度层面防止质量不合格的物资进入捐赠渠道,也可以对一些无良企业想要通过捐赠不良物资博取社会关注这种沽名钓誉的行为起到预防作用。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