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语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要“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重要作用”并作出重要部署,进一步明确了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的前进方向。城市社区协商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广泛发展体现着协商民主的发展。本文基于城市社区的协商民主进行研究,随着需求的多元化,利益诉求也呈现多元化的趋势,涉及到群众利益的地方就是协商应该延伸到的地方,协调各方利益也就是在协商解决各方主体之间的矛盾。在协商解决的过程中,最主要的就是建立一个平等的协商平台,提高群众的协商参与意识,针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或者冲突公平地协商出一个合理的解决办法,并公开的执行。协商民主制度化的发展以协商民主制度建构的程度与制度认同感的高低息息相关。
城市社区协商民主对于基层协商协商民主来说是一个比较新的命题,并且实践走在理论的前面,案例中的三个社区对于协商民主的实践有一定的成果,无论是协商民主程序的稳定,群众对协商自主意识的提升,还是对协商民主的合法性认识,都对协商民主制度化建设起到了推动作用,但是协商民主运行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也需要重视。包括制度本身所存在的问题、协商主体自身的问题、基层协商结果在执行过程中的问题以及协商民主模式经验盲目模仿的问题。所以首先要完善基层协商民主的制度体系建设,注重实践经验的形成与运用,保障协商民主制度实践的可持续发展,增加协商民主制度的合法性地位。其次,要注重协商主体建设,推动经济发展,重视引导培养群众的文化素养,增加其对协商民主的了解,增强其协商主体意识。最后,要加强监督力度,建立监督评议机制,发挥协商民主的真正作用。本文主要是针对社区协商民主的实践对实现协商民主制度化所存在的问题、原因以及实现路径的总结,由于个人的局限性,此问题需要进一步的研究。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