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思想论文栏目提供最新毛泽东思想论文格式、毛泽东思想硕士论文范文。详情咨询QQ:1847080343(论文辅导)

《新民主主义时期中国社会宪政的现状及毛泽东思想》----毛泽东思想论文范文

日期:2018年01月15日 编辑: 作者:无忧论文网 点击次数:1519
论文价格:免费 论文编号:lw201108152154422266 论文字数:9000 所属栏目:毛泽东思想论文
论文地区:中国 论文语种:中文 论文用途:职称论文 Thesis for Title

摘 要: 毛泽东是我国新民主主义宪政的伟大开拓者。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毛泽东对新民主主义宪政进行了五次积极的探索和实践。国民革命时期,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宪政思想就具有了雏形。土地革命时期,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宪政思想和实践有了初步模式———《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和“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在许多著作中深刻阐述了关于新民主主义宪政的思想,在实践中建立了抗日民主政权,制定了抗日民主政权的施政纲领。抗日战争胜利后一段时期,毛泽东与中共中央对和平宪政作了有益的探索。解放战争时期,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宪政思想已经成熟,突出标志就是《论人民民主专政》的发表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制定和实施。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宪政思想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宪政学说,是中国宪政史上的一个里程碑。

 

关键词: 毛泽东; 新民主主义; 宪政

 

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缔造者的毛泽东,对于现代中国的宪政之路,其影响不但无人可及,而且可用“深远”二字。宪政,作为人类文明发展的产物,自产生至今一直成为人类在政治制度建设中共同的进步诉求。20世纪的中国历史,中国人民在政治上的首要目标就是宪政的实现。中国社会宪政的现状是由历史发展而来的,并留下了历史的深深印痕。因此,在中国将要迈入全面实行宪政之路的新时代,回顾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时期的宪政思想,于当今中国的宪政建设肯定大有裨益。

 


在国民革命时期,毛泽东从无产阶级的立场出发,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阶级分析的方法,分析了中国的社会和国情,总结了国民革命时期轰轰烈烈的工农革命运动中出现的破除旧法制、建立新法制的问题,从中阐明了新民主主义宪政的核心思想。毛泽东在1925年11月21日《答少年中国学会改组委员会问》中对宪政思想的核心问题———政权问题表明了他的基本认识,“本人信仰共产主义,主张无产阶级的社会革命。惟目前的内外压迫,非一阶级之力所能推翻,主张用无产阶级、小资产阶级及中产阶级左翼合作的国民革命,实行中国国民党之三民主义,以打倒帝国主义、打倒军阀、打倒买办、地主阶级,(即与帝国主义、军阀有密切关系之中国大资产阶级及中产阶级右翼),实行无产阶级、小资产阶级及中产阶级左翼的联合统治,即革命民众的统治。”[1](P18-19)不久,毛泽东在1925年12月的《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一文中,在对中国社会各阶级作了精辟分析的基础上,从理论上进一步丰富和发挥了这一思想。他强调:“可知一切勾结帝国主义的军阀、官僚、买办阶级、大地主阶级以及附属于他们的一部分反动知识界,是我们的敌人。工业无产阶级是我们革命的领导力量。一切半无产阶级、小资产阶级,是我们最接近的朋友。那动摇不定的中产阶级,其右翼可能是我们的敌人,其左翼可能是我们的朋友———但我们要时常提防他们,不要让他们扰乱了我们的阵线。”[2](P9)毛泽东的分析正确地反映了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阶级关系,阐述了中国革命的客观规律,以及革命的对象、领导力量、依靠力量和团结争取的力量,等等。这就指明了新民主主义宪政的阶级实质,这也是我国新民主主义宪政建设的基本特征。这些正确论述使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宪政思想建立在正确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理论基础之上,奠定了新民主主义宪政的理论基础。
民主主义宪政的一个根本任务就是广大农民的解放和享有真正的民主权利。毛泽东在领导农民运动中,提出并制定了一些保护农民利益,推动农民运动的具有立法性的重要规定,为创建人民民主宪政提供了雏形。1925年10月10日,中共中央在发表的《告农民书》中明确地提出了农会的政治地位和权力的要求。1926年12月,毛泽东出席了湖南省第一次农民代表大会,大会通过的《湖南省第一次农民代表大会宣言》和40个决议案,实际上都是农民革命运动的立法。1927年3月,毛泽东出席了国民党二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对农民宣言》。宣言指出:中国的农民问题,其内容即是一个贫农问题。这个广大的贫农阶级之存在,即为革命动力的要素。贫农问题不解决,革命将终久没有完成的一日。贫农问题的中心问题,就是一个土地问题。[3](P188)1927年3月,毛泽东在发表的《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一文中,用相当大的篇幅总结、评论了农民运动中的宪政实践。“农民的主要攻击目标是土豪劣绅,不法地主,旁及各种宗法的思想和制度,城里的贪官污吏,乡村的恶劣习惯。这个攻击的形势,简直是急风暴雨,顺之者存,违之者灭。其结果,把几千年封建地主的特权,打得个落花流水,地主的体面威风,扫地以尽。地主权力既倒,农会便成了唯一的权力机关,真正办到了人们所谓‘一切权力归农会’。”[2](P14)这就是对农会在乡村中起到政权作用的真实写照。

 


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所通过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是我国第一部新民主主义的宪法性文件,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广大劳动人民制宪的初步尝试,虽然这部《宪法大纲》是在中共中央统一领导下制定的,但毛泽东对于这次制定宪法是作了一定贡献的。这部宪法把工农大众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取得的革命成果和初步经验第一次用根本法的形式固定下来,并指出今后革命的奋斗目标,指导和鼓舞了当时人民的革命斗争,促进了全国革命运动的发展。虽然这部《宪法大纲》受当时苏联宪法和中国共产党“左”倾思想的影响,有一些过“左”的条文,但从根本上说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由劳动人民作为主人、确保工农民主制度的根本大法。
在革命根据地,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建立了系统完备的苏维埃工农民主政权体制。这是中国历史上一种新型的国家政权和宪政模式,其国体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工农民主专政,“苏维埃政权是无产阶级领导下的工农民主专政。共产党是这个政权的领导者。”其政体是民主集中制的工农兵代表大会制度,它充分保障和体现了工农的利益、意志和愿望。苏维埃工农民主政权的建设在理论和实践上为新民主主义宪政的实行作了前期准备。当然,苏维埃工农民主政权的模式从名称和体制都是照搬当时的苏联政权模式,而且在政权的阶级构成上表现了相当“左”的倾向,如完全排除资产阶级参加政权,这与中国的当时的国情和民主革命性质是不相适应的。
在苏维埃政权时期,毛泽东在宪政建设上最突出的贡献就是为了彻底推翻中国几千年来的土地私有制,实行耕者有其田而进行了大量的土地立法。主要有1928年12月制定的根据地第一个土地法———《井冈山土地法》。1929年4月,毛泽东领导制定了《兴国土地法》。1929年7月闽西第一次党代表大会通过了《土地问题决议案》。1930年5月制定了《土地暂行法》,同年8月又制定了《中央军委土地法》。1931年11月在江西瑞金召开的第一次全国工农代表大会,成立了中央工农民主政府,毛泽东同志当选为该政府主席,大会通过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这些土地立法,尽管还不够完善,并受到“左”倾路线的干扰,但这些土地立法的实施,彻底废除了红色区域内地主阶级的土地私有制度,确立了农民所拥有的对土地的基本权利,从而调动了农民革命和生产的积极性,对于发展红色苏区的农村经济、推动土地革命的顺利进行,扩大革命根据地等方面,曾起过重要作用。

 


抗日战争时期,是毛泽东新民主主义宪政思想形成和发展时期。由于当时国内政治形势和阶级关系的新变化,中国共产党提出了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方针,主张改组国民政府,并在陕甘宁地区建立了抗日民主政府,实行民主政治。毛泽东根据抗日根据地宪政建设的实践经验,从理论上详细阐述了新民主主义宪政的基本思想。
第一,毛泽东提出了新民主主义宪政概念。“宪政是什么呢?就是民主政治”,“我们现在要的民主政治,是什么民主政治呢?是新民主主义的政治,是新民主主义的宪政。它不是旧的、过了时的、欧美式的、资产阶级专政的所谓民主政治;同时,也还不是苏联式的、无产阶级专政和民主政治”。“什么是新民主主义的宪政呢?就是几个革命阶级联合起来对于汉奸反对派的专政。”[4](P732-733)
第二,毛泽东阐明了实行宪政的前提条件是政治民主的实现。“世界上历来的宪政,不论是英国、法国、美国,或者是苏联,都是在革命成功有了民主事实之后,颁布一个根本大法,去承认它,这就是宪法。”中国“现在宪政运动是争取尚未取得的民主,不是承认已经民主化的事实”。[4](P735)实际上在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前夕,中国共产党就开始了开展民主运动、争取民主权利的斗争。1937年5月,毛泽东在延安中共全国代表会议上作了题为《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时期的任务》的报告。在报告中,他论述了民主政治在抗日战争中的重要性,指出,“争取民主,是目前发展阶段中革命任务的中心一环。看不清民主任务的重要性,降低对于争取民主的努力,我们将不能达到真正的坚实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建立。”[2](P255)他提出,中国必须进行两个方面的民主改革,一是将政治制度上国民党一党派一阶级的反动独裁政体,改变为各党各阶级的民主政体;二是实现人民的言论、集会、结社自由。1937年5月,周恩来著文提出,召集国民大会实施宪政的先决条件是开放党禁,保障人民言论出版集会结社居住信仰的完全自由,从而保障人民及各政党及团体真能获得选举之自由及提出议案和宣传讨论之自由。[5](P207)没有这些条件,所谓宪政是无法实现的。最值得阐述的论据也是被人们引述最多的是1945年7月黄炎培造访延安,向毛泽东提出的历史周期律问题。
黄炎培说:我生六十多年,耳闻的不说,所亲眼看到的,真所谓“其兴也浡焉”,“其亡也忽焉”,一人,一家,一团体,一地方,乃至一国,不少单位都没有能跳出这周期律的支配力。一部历史,“政怠宦成”的也有,“人亡政息”的也有,“求荣取辱”的也有,总之没有能跳出这周期律。中共诸君从过去到现在,我略略了解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