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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猪盘”式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防控探讨——基于38份裁判文书的分析

日期:2024年03月26日 编辑:ad201107111759308692 作者:无忧论文网 点击次数:126
论文价格:150元/篇 论文编号:lw202403201436259435 论文字数:26966 所属栏目:法律论文
论文地区:中国 论文语种:中文 论文用途:硕士毕业论文 Master Thesis

本文是一篇法律论文,本文以实证分析、案例分析及文献研究的方式,从38例“杀猪盘”案件入手,对“杀猪盘”式电信网络诈骗进行由内到外的剖析,研究“杀猪盘”团伙内部结构及作案特征,进而分析“杀猪盘”式电信网络诈骗的成因,再总结梳理打击“杀猪盘”式电信网络诈骗存在的难点,最后针对性的提出防控措施,力求对“杀猪盘”式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实现主动发现、系统侦查、整体打击。

一、“杀猪盘”式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概述

(一)“杀猪盘”式电信网络诈骗的形式

诈骗罪包括传统诈骗与电信网络诈骗,电信网络诈骗是所有通过互联网技术进行的诈骗行为的统称。此类犯罪利用互联网即使通讯,接收并发送文字、视频、图像进行沟通。2电信网络诈骗发源于台湾,逐步传入东南亚以及中国大陆,并席卷全球,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大毒瘤。近些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呈现高发态势,犯罪形态众多,且众多灰色产业链也围绕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逐步形成,呈现犯罪复杂化、扩大化的态势。对公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造成极大伤害,进而影响了社会稳定。随着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的力度加大,电信网络诈骗团伙随之调整策略,由“广撒网”的诈骗方式转变为“放长线钓大鱼”的模式,这种诈骗方式自2018年开始出现,随即席卷全国,这种电信网络诈骗方式被诈骗团伙成员称为“杀猪盘”。

“杀猪盘”一般面向特定人群,以团伙角色扮演的方式塑造虚拟人设,使用预备好的网站诱导受害人进行投资、理财甚至赌博,最后导致受害人损失财产。“杀猪盘”手段新颖、种类繁多,且其骗术更新升级快,易令人防不胜防。近些年,“杀猪盘”中最主要的是以婚恋交友为幌子,通过婚恋网站和社交APP来认识受害人,以增进感情为理由,以聊天为手段,通过心理学套路及团伙中其他人的帮助来逐渐取得受害人的信任,引诱其进入预先设计的非法网站进行投资甚至赌博。而后操控此非法网站,将受害人钱款转移,随后失联并开始物色下一个目标。受害人在此过程中往往出于信任,将自身大额财产投入犯罪分子的非法网站,一旦钱款被诈骗分子卷走,受害人往往遭受金钱和感情双重打击。受害人陷于假象,从而作出财产处置的行为,是认定诈骗罪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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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杀猪盘”式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类型

“杀猪盘”式电信网络诈骗都是通过互联网平台的婚恋、社交平台逐步获取目标受害人的信任,而后实施诈骗的犯罪。根据其实施的手法不同,杀猪盘式电信网络诈骗可以分为三类,即直接索取型、诱导投资型以及参与博彩型,其目的都是为了诈骗目标受害人的钱财。

1.直接索取型“杀猪盘”

此类“杀猪盘”较为直接,诈骗数额较小,社会危害不大。此类“杀猪盘”的犯罪分子的目标主要为男性,其在社交平台上,针对异性恋的男性青年就扮演柔弱女性,针对同性恋倾向的男性青年,则扮演同为同性恋的男性。

其在婚恋平台、直播平台以及其他社交平台接触目标受害人,以建立婚恋关系为诱饵,获取受害人信任。在获取受害人信任后,以购买衣服、购买化妆品、生病买药、家庭困难等理由,向受害人直接索取财物。或者以裸聊等手段,取得受害男性的隐私照片,从而以照片来威胁受害人,以得到其钱财。

此类诈骗方式只能诈骗获得小额钱财,并且诈骗成功率低,随着此类诈骗被大众熟知,这类“杀猪盘”诈骗就很难再骗到大额财产。此类“杀猪盘”与受害人感情联接程度不深,所以难以诱惑受害人持续投入。可以说,此类是“杀猪盘”的雏形。“杀猪盘”式电信网络诈骗的骗术很快就更新迭代,升级为诱导投资型诈骗与参与博彩型诈骗。

二、基于38份裁判文书的实证分析

(一)涉案人员特征分析

1.呈现低年龄、低学历、低收入的特性

在38份裁判文书中,除去一份案例中主体年龄不明确以外,案件犯罪主体年龄段占比为,00后16%、95后50%、90后21%、85后10%,无其他年龄段。此外,探究的这些“杀猪盘”式电信诈骗犯罪的犯罪人学历大多为高中及其以下,职业大多为无业。

(1)涉案人员低龄化

电信诈骗犯罪的主要实施者呈现明显的低龄化趋势,由90后、00后占据主流。根据样本统计,00后主要作为客服和业务员,为电信诈骗犯罪团伙的底层。80后主要为电信诈骗犯罪提供信用卡或者协助“杀猪盘”转移资金,是处于团伙外围。而“杀猪盘”电信诈骗犯罪团伙核心主要为90后,除负责整个犯罪团伙的管理外,90后还主要承担“杀猪盘”业务培训、后勤保障、技术支持等重要工作。除此之外,犯偷越国境罪的主要年龄段为90后及00后。这说明年轻人更容易受到诱惑,走上电信诈骗犯罪的不归路。

(2)涉案人员大多低学历、低收入

在学历方面,样本中有明确标注的犯罪主体学历大多为高中及以下。这表明实施“杀猪盘”式电信诈骗案件不需要太高的文化素养,低学历人群法律意识淡薄,对诈骗犯罪产生的后果了解不清晰,进而容易走向犯罪。另一方面,正是由于文化水平有限,犯罪人难以经受“杀猪盘”电信诈骗犯罪的高额收益的诱惑,从而实施犯罪行为。

在职业方面,除去被告职业信息不明的案例外,仅有为杀猪盘提供银行卡的两例案件的犯罪人有正当职业,其余均为无业。王巍、李红利等几十人的诈骗团伙为例,其所有案件涉案人员均为无业。在2017年发布的司法大数据的报告中,从2015年1月到2016年12月的两年中,已经明确涉案人员身份职业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涉案人员为无业及农民的分别占比56.91%及28.57%。说明缺少正当职业及稳定经济来源是促使其走上电信诈骗道路上的重要原因。

(二)诈骗团伙特征分析

1.诈骗团伙分工明确

传统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往往是以五人以下的小型团伙甚至单人作案的方式进行,然而,如今新型电信网络诈骗往往以团伙进行。“杀猪盘”式电信网络诈骗的实行往往耗时耗力,并且需要与众多高科技手段进行结合,所以犯罪分子一般会选择团伙作案,随着犯罪团伙规模的不断扩张,犯罪团伙内部结构逐渐复杂,为了提高诈骗效率,犯罪团伙往往借鉴企业管理模式,大型境外“杀猪盘”诈骗团伙的内部模式高度类似大型企业。

大型“杀猪盘”电信诈骗团伙一般会设立“总公司”与“分公司”,并提供办公与食宿场地。“杀猪盘”电信诈骗团伙具有明确的内部职业分工。有专门的骗术培训人员、诈骗剧本编辑、陪聊客服、网络工程师及专业洗钱人员。

“总公司”一般设立前台与后台,前台主要负责整个诈骗团伙的财务核算、后勤保障以及业务培训。此类大型诈骗团伙有专门的财务核算系统与专职财务核算人员,这些人员也负责洗钱,洗钱是电信诈骗犯罪的后期工作,这项工作将诈骗得来的赃款进行洗白。由于这项工作属于摘取诈骗成果的部分,所以洗钱往往由诈骗团伙首要分子直接负责。其将受害人投入诈骗网站的钱倒手多张银行卡来最终提现,而后通过非法手段将犯罪所得赃款洗白。此类团伙也有专门的食宿场地,专职的司机负责接送业务员上下班,专门的宿管管理住宿情况,以及专门的库管负责诈骗团伙的物资保管。

在教学培训部分中,骗术培训人员是“培训组”,负责前期培训业务员,并编写总结诈骗流程,不断升级骗术。诈骗剧本编辑是“话术组”,其中一部分人员负责为诈骗业务员树立“人设”,通过网络平台盗取他人照片的方式来经营社交平台,使得诈骗分子的网络形象符合受害人的喜好。另外一部分人员则负责整个诈骗剧本的编写,其会根据受害人的心理状态以及诈骗分子的“人设”来确定话术内容。并根据聊天的不断深入,来调整剧本节奏,更新剧本内容。

三、“杀猪盘”式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成因......................21

(一)社会层面........................................21

1.监管机制不健全......................................21

2.反诈宣传浮于表面..............................22

四、“杀猪盘”式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打击难点.......................25

(一)抓捕难......................................25

(二)取证难...........................27

(三)固证难...............................27

五、“杀猪盘”式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防控对策..........................30

(一)集中资源建设反诈专业力量.............................30

1.设立全国电信网络诈骗侦查局................................30

2.完善“国家反诈”平台建设............................31

五、“杀猪盘”式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防控对策

(一)集中资源建设反诈专业力量

1.设立全国电信网络诈骗侦查局

“杀猪盘”式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与其他刑事犯罪相同,都优先适用属地管辖原则。然而,“杀猪盘”式电信网络诈骗具有不同于传统刑事犯罪的跨时空、跨地域的特点,其犯罪链条长,各个犯罪环节分散各地,其受害人群也分布全国各地。所以在全国各地的司法机关中,此式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侦查办理常常存在管辖争议。加之此类犯罪办案难度大,涉及范围广,所以常有基层侦查机关之间互相推诿的情况发生。虽然在立法上从一般管辖、并案管辖以及指定管辖三个层面完善了侦查机关和司法机关的管辖体系,避免了很多管辖争议。然而,在司法实践中,由于“杀猪盘”电信网络诈骗类案件的办案难度大,基层侦查机关心有余力不足,导致此立法不能起到提高此类诈骗案件的侦破率的作用。所以应当对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进行集中管辖,将由全国各级、各区域公安机关分别受理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统一移交给专门的电信网络诈骗侦查局处理。

(1)在电信网络诈骗侦查队伍的组织结构方面。

应在公安部下属设立全国电信网络诈骗局,统一领导全国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侦办。并在全国设立划分区域,设立专门的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