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必须进一步强化评估机构专业水平和职业道德。监管机构应定期审查评估机构执业资格,对评估机构从业人员专业能力不定期抽检,对于专业能力不过关、多次做出错误估值以及违反职业道德的从业人员给予市场禁入处罚;建立对评估机构的追责制度,在出现重大不合理并购交易时,不仅追究并购参与方责任,也要严厉追究评估机构在并购过程中未能保持独立性、未能勤勉尽责、未能胜任专业工作的相关责任。评估机构自身也应当定期自审、自查,及时辞退专业水平不足员工,向在职员工进一步强调客观、独立等原则在执业过程中的重要性,在业绩考核中增加对员工职业道德水平的评估,定期为员工开展职业道德培训、讲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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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章 结论
本文以影视行业巨头华谊兄弟及其并购东阳美拉的案例为研究对象,系统分析了华谊兄弟并购溢价的成因以及与商誉减值之间的关系。由于华谊兄弟具备的市场影响力与行业代表性,且并购东阳美拉一案在影视行业溢价并购现象中颇具典型性,因此本文对华谊兄弟及其并购案例分析得出的结论理应可以一定程度上推广到整个影视行业。本文分析的结论是:第一,影视行业高附加值在信息不对称环境下的难以测算性、并购企业管理层的过度自信心理以及并购标的的高业绩承诺,共同促成了影视行业普遍存在且数额巨大的并购溢价。第二,影视行业企业并购溢价是一个“定时炸弹”,一旦出现业绩承诺不达标、行业整体不景气等客观不利条件时,高额溢价将提高并购企业日后商誉减值的可能性及减值金额,并购溢价越高,日后商誉减值的数额和可能性也就越高。第三,巨额商誉减值将对影视行业企业财务业绩、资本市场表现等造成沉重的甚至是毁灭性的打击,必须采取措施才能为影视行业的长久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因此,监管机构应当与评估机构共同合作,强化评估机构专业水平,提高评估机构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意识。影视行业公司应当完善自身并购各环节的风险机制,建立健全并购前风险识别机制、并购中风险控制机制和并购后风险补救机制。最后,监管机构还应当加强对于上市公司商誉减值的监督,采取更严厉的监管与惩罚措施,适当减少上市公司在商誉减值方面过度的自由裁量权,进一步规范商誉及商誉减值的会计核算。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