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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平衡基金运作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6.1 存在问题
6.1.1 并购整合不理想
并购活动本身存在高度不确定性,即便是在以“搭建并购缓冲平台”为优势特征的上市公司+PE 模式运作中,也存在并购整合失利的可能。本例平衡基金实施首轮参股,亚威股份二次回购后,标的企业创科源连续三年均遭遇业绩承诺未达标,又连续三年负利经营,除面临行业市场下行下新老产品交替不及时、核心技术商业前景不明等系统风险,更表现为标的管理层道德风险的大爆发,间接暴露出有关财务、内控、企业治理上的问题和监管机制上的重大漏洞,带来创科源并表后与亚威股份在经营、管理上的严重不协同。
6.1.2 损害投资者利益
企业经营恶化、资本市场低迷,平衡基金以投资亏损退出,基金各方投资者均需直接承担并认领相应投资损失。就该模式运作特点来看,介于合伙企业约定其它 LP 投资者往往只能参与出资和收益分配,对投资决策可施加的影响十分有限;同时,介于亚威股份以外的其它 LP 处于信息资源劣势以及非上市企业创科源的不公开、不透明的特性,无法干预并难以知悉和监控平衡基金并购有关方面的具体运作,难以防范诸如隐藏费用、滥用条款甚至欺诈等行为;另外,在基金管理人 PE 或潜在代理人上市公司亚威股份出现职业懈怠或短期逐利、粉饰业绩或利益输送等损害投资人利益的行为之时,其他 LP 也很难及时有效地识别并对其追缴认责。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