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研究投资的论文,本文首先归集关于高管权力与企业非效率投资、高管团队异质性与企业非效率投资以及高管权力与高管团队异质性的现有相关文献,基于委托代理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高层梯队理论和管理层权力理论提出研究问题并相应作出假设,选取沪深 A 股制造业上市企业 2013-2017 共 5 年的公开数据开展实证研究,首先建立企业非效率投资回归模型计算企业非效率投资,选用两职合一、持股比例和前三名高管薪酬总额提取主成分,计算综合得分表示高管权力,运用变异系数计算年龄异质性和在任时间异质性,计算性别异质性和教育背景异质性的赫芬达尔指数,选用固定资产比例、营业收入增长率、管理费用率和独立董事比例作为控制变量;然后建立多元回归模型实证检验高管权力与企业非效率投资之间的直接关系以及高管团队异质性对二者关系的调节作用,最后变换高管权力计算方法以检验模型的稳定性。
第 1 章 绪论
1 .1 研究背景和意义
1.1.1 研究背景
投资活动作为壮大企业规模的重要活动之一,投资效率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企业绩效水平(黄启新,2017)[4]。对企业而言,投资活动不单单是企业对资产配置方式的决策,也是企业重大战略决策的体现,核心资产投资等重要投资活动对于企业的持续经营极其关键,与企业的长久发展唇齿相依;对社会发展而言,提高投资效率是形势所趋,社会进步和经济繁荣需要高效率的投资,高效率的投资是同时也是提升综合国力的关键。但是,当前我国企业的投资效率有待提高。我国上市企业非效率投资现象比较严重,企业投资不足占比约为 58.26%,企业过度投资占比约为 41.74%(景奎等,2019)[5]。
公司治理是投资者、监管部门(董事会和监事会)以及经营者三者之间形成的相互限制的制度安排,主要协调各利益群体之间的关系,确保高管决策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孔晨、陈艳,2019)[6],换言之,公司治理的核心就是合理配置高管经营权并对高管行使经营权发挥监督职能,以保障投资者利益。然而现代企业制度下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加之公司治理结构(董事会和监事会)并没有有效发挥监督作用,高管权力不断加大(刘凡,2017)[7],现有学者认为高管权力不断加大的原因主要是股权比例的增加、组织结构的不合理以及缺乏有效的内外部监管机制,除此之外,少部分学者也注意到高管团队异质性也会影响高管权力,潘镇等(2017)研究发现,高管团队成员之间背景特征差异性越大,越能防止高管滥用权力[8],因此,为了实现公司治理目标,合理配置高管权力除了考虑股权比例、组织结构以及内外部监管机制以外,也需要考虑高管团队异质性。
导致企业非效率投资的因素有很多,近年来高管权力与企业非效率投资的关系研究逐渐成为众多学者的关注热点。现有关于高管权力与企业非效率投资的研究,尚无一致结论,有的学者认为,当投资者和高管之间产生较严重的代理冲突时,高管极有可能实施对投资者不利的行为,这时高管权力有利于逃离内外部监管部门的监督,进而促进企业非效率投资(韩林静,2018;吴良海、周银,2019)[9-10];有的学者认为,高管权力大,可以有效调配和利用企业资源,一定程度上可以抑制企业非效率投资(戴书松、秦裕玮,2019)[11]。产生上述研究结论差异的原因可能是并未区分高管团队异质性,已取得的关于高管权力对企业非效率投资之间关系的研究成果主要是基于古典管理理论的同质观,认为企业高管是同质的,但现实上高管是异质的(陈关聚等,20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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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研究目的和方法
1.2.1 研究目的
本文在对相关文献进行梳理综述的基础上,介于少有学者关注到高管权力会受到高管团队异质性的影响以及现有关于高管权力与企业非效率的研究忽略了现实上高管具有异质性的考虑,选用性别、年龄、教育背景、在任时间这四个异质性特征以具体量化高管团队异质性,作为调节变量来研究高管权力与企业非效率投资之间的关系。本文主要围绕以下问题展开研究:首先,高管权力与企业非效率投资之间关系是怎样的,是正向影响还是反向影响?其次,高管团队异质性是否会影响高管权力与企业非效率投资之间关系。最后,希望能够为上市企业合理配置高管经营权以及加强高管团队建设提供有效建议。
1.2.2 研究方法
(1)规范研究与实证研究
规范研究主要是对相关研究成果的梳理、评述以及理论分析,为提出研究问题做准备。本文梳理和评述的是高管权力、高管团队异质性以及企业非效率投资的相关文献。此后,运用实证研究方法,主要使用描述性统计、相关性分析和回归分析,对高管权力与企业非效率投资之间关系、高管团队异质性背景下高管权力与企业非效率投资之间关系进行实证检验。
(2)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
定性研究首先主要体现在高管权力、高管团队异质性和企业非效率投资的概念界定以及相关文献的归集,然后在归集的相关文献的基础上提出本文的研究问题,进行理论分析,最后得出相应的研究结论。定量研究主要体现在数据的处理和分析上,首先选取具体量化指标度量关键变量并收集数据,然后运用 EXCLE 和 SPSS25.0 对样本数据进行处理,最后用 STATA14.0 进行实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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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章 文献综述
2.1 相关概念界定
2.1.1 高管以及高管权力
(1)高管
高管,即高层管理人员,现代公司制度下,企业经营决策权和所有权相分离,所有者拥有分红权,企业高管在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拥有自主决策权,现有学者对高管成员的分类主要分为两种。广义层面,董事会有权决定公司生产经营方案和投资方案,董事会有权任命和解聘企业高管并制定其薪酬,企业高管日常管理层受董事会指导和监事会监督,除了日常经营管理层,也将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也纳入企业高管范畴(魏锋、冉光和,2006;陈国辉、王晓云,2019)[12-13];狭义层面,董事会和监事会主要履行监督职能,将董事会和监事会等主要履行监督职能的排除,高管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总工程师和核心技术人员等等核心高级管理人员(戴书松、秦裕玮,2019)[11]。借鉴现有研究成果,本文将高管界定为包括董事会和监事会在内的总裁,副总裁,总会计师,总工程师等等在企业日常经营决策中处于核心地位的管理者。
(2)高管权力
早期学术界对高管权力的定义比较笼统,对高管权力的界定始于 Rabe(1962),将高管权力定义为控制企业资产达成个人目标的能力[14];March(1966)认为在决策过程中难以避免会出现反对意见,在此情况下,高管权力体现为能够坚持自己意见的能力[15];卢锐(2008)管理层权力是在企业内部控制不完善且外部监管机制未发挥有效作用时,管理层对企业的决策权、监督权和执行权的控制能力[16]。随着相关理论研究的不断丰富,学术界开始将高管权力具体化。Adams 等(2009)指出高管权力包括正式权力和非正式权力,正式权力来自组织结构、所有权以及制度规定,非正式权力来自高管在任职期间形成的隐藏影响力[17];徐良果(2013)用总经理兼任董事长、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和独立董事比例度量高管权力[18];王化中和薛颖(2018)将两职兼任、董事会人数、高管持股比例、高管薪酬和独立董事常住地是否在企业所在地提取主成分计算综合得分作为高管权力的替代变量[19]。借鉴现有研究成果,本文研究高管在决策过程中的正式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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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理论基础
2.2.1 委托代理理论
委托代理理论(Principal-agent Theory)的主要观点是:世界各领域里委托代理关系比较常见,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增强,需要更具专业性的社会分工,一方面,由于所有者的业务知识和学习能力的限制,所有者在更细化的分工环节更多的是心有余而力不足,进而导致所有者不能在所有经营和管理环节都发挥有效作用;另一方面,专业化分工诞生了一批具有专业知识和素质的代理者,他们的职业素养表明他们能够更专业地行使所有者经营管理方面的权力,提高生产效率,促进企业持久发展。
Berle and Means(1932)深入观察了多家企业的运作模式,发现,所有者兼任经营者容易导致管理混乱,生产效率低下,突破性地提出所有者和经营者相分离[63]。Ross(1973)首次在现代企业制度背景下提出委托代理关系,委托人委托代理人在一定程度上代表自己行使日常经营权,并较早运用状态空间化模型方法进行研究,为之后的研究提供了实证依据[64];桂荷发和黄节根(2016)认为,股东和企业高层管理者之间的委托代理问题易引发代理冲突,为了实现个人收益最大化,高管会不合理扩大企业投资规模,引发企业过度投资[65];吴应军(2016)对我国上市家族企业的委托代理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研究表明,委托代理关系势必引发代理问题,经理人易过度规避风险,造成投资规模的不合理以及降低企业投资效率[66]。因此,本文以委托代理理论为基础进行研究。
2.2.2 信息不对称理论
信息不对称是指对信息市场中的信息分配不均匀,社会个体对信息的知晓程度不同,在相关领域具有专业优势的个体对信息的知晓程度较高,反之则对信息的知晓程度低。G.Akerlof(1970)突破性地提出“信息市场”概念,研究次品市场(The Market for"Lemons")为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卖方处于信息优势方,买方属于信息劣势方,买卖双方由于存在信息不对称,卖方以次品充当优质品卖出,长久以往,次品质量日渐下跌,买卖双方的矛盾日益激化,次品市场最终难以为继[67];Michael Spence(1973)研究人才市场(Human Resource Market)的信息不对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