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解释变量
一国在贸易网络的网络中心性由加权贸易网络中的点度中心度(degreeit)、接近中心度(closenessit)以及特征向量中心度(eigenvectorit)来衡量,其中加权权重为贸易金额。选取的三个指标都可以反映各国在贸易网络中的地位,区别在于它们的衡量侧重点不同。其中,点度中心度是衡量一个国家与其他国家直接贸易往来情况的重要指标,它主要反映与该国进行直接贸易的国家数量。后两种中心度指标则负责描绘间接贸易往来情况,接近中心度反映了该国与其他贸易国的最短距离中所包含的中间国家的数量,特征向量中心度则是以与该国位置接近的其他国家的影响能力来衡量该国的网络地位。本文综合选取三个衡量指标贸易网络地位,更为全面和准确。在本研究中,我们采用UCINET软件来计算点度中心度、接近中心度以及特征向量中心度,以确保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六章结论与政策建议
第一节研究结论
本文采用社会网络分析方法,基于2007—2021年190个国家的数字产品贸易数据,构建了数字产品贸易网络,研究了全球数字产品贸易网络的总体布局和各国的贸易特征,并得出以下结论:总体而言,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推进,2007-2017年世界数字产品贸易网络密度呈现明显的上升趋势,2017-2021年密度值又有所下降,但整体数值仍较为稳定,数字产品贸易网络整体结构基本维持不变,样本国家整体贸易结构较为稳定,贸易网络的连接性趋势由松散变紧密,表明了样本国家在数字产品方面的贸易关系在逐渐加强。随着各国数字产品贸易关系的逐步深化,世界数字产品贸易网络的核心-周边结构发生了比较显著的变化,数字产品贸易结构存在结构性差异。其中,美国在数字产品贸易网络中长期排名第一,表明美国是贸易网络的绝对中心国家,数字产品贸易网络仍以美国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为主。其次,以中国、韩国、新加坡、日本等亚洲国家也位于中心位置,少数欧洲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如德国、英国、法国、荷兰等,也位于数字产品贸易网络的中心位置。总体而言,数字产品贸易网络仍以少数发达国家为中心,大多数仍处于数字产品贸易网络的边缘。虽然中国处于数字产品贸易的前沿,但其核心资源和贸易网络的竞争力仍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关于数字产品的贸易对其他核心国家的依赖性是显而易见的,贸易往来往往受到其他国家的管制。
此外,本文利用2012年至2021年全球56个国家(地区)的双边数字产品贸易数据,实证研究了各国数字产品贸易网络中心的位置对母国技术创新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在数字产品贸易网络中,贸易网络地位的提高对各国技术创新水平的提升有着显著影响。其中,相较于直接贸易,间接贸易对技术创新的促进作用更强。另外再采用将解释变量滞后一期、更换解释变量与被解释变量的方法对本文的实证结果进行检验,结果表明本文的回归结果具有稳健性。两步GMM的检验结果表明本文的实证检验结果不存在内生性。另外,异质性估计结果还发现,数字产品贸易网络中心度的提高对高贸易网络特征国家以及高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国家的技术进步促进作用更为明显。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