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国际贸易论文,本文通过主成分分析法测算“一带一路”32个国家的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基于UN COMTRADE数据库分析2010—2020年中国向“一带一路”国家出口的国内增加值现状,并对“一带一路”国家数字经济发展对中国出口国内增加值的影响进行实证检验。
1绪论
1.1研究背景
近年来,数字经济迅猛发展,其增长速度快于世界经济的总体发展水平。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的《全球数字经济白皮书(2023年)》显示,2022年全球51个主要经济体的数字经济规模达到41.4万亿美元,同比增长7.5%,占GDP的比重高达46.1%。截至2022年年底,全球95%的人口使用移动宽带网络,互联网普及率高达66%,在某些发达国家更是达到了90%①,数字经济这一新经济业态已经成为近几年来疫情下世界经济复苏和未来经济发展的主要力量。就中国的发展状况来看,2021年,中国的数字服务贸易总值为3596亿美元,占服务贸易的比重高达43.2%,其中,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出口优势凸显,同比增长30.4%,在数字服务出口中占比高达39.5%。可见,数字经济在带动贸易增长、优化贸易结构、推动贸易创新方面的作用愈加明显,逐渐成为激发经济活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要力量。
自2013年“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的贸易关系愈加紧密,习近平主席更是在2017年5月的首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提出要“加强在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纳米技术、量子计算机等前沿领域的合作,推动大数据、云计算、智慧城市建设,构建21世纪的数字丝绸之路”,为“一带一路”倡议注入了新的活力,推动数字经济与“一带一路”的深度融合。近年来,中国积极规划“数字丝绸之路”的建设,与“一带一路”国家的合作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也在一定程度上带动了“一带一路”国家的数字经济发展水平。
1.2研究意义
1.2.1理论意义
第一,丰富数字经济领域的理论研究。在数字经济发展对出口影响的研究方面,多数文献局限于出口规模、出口额等表面,无法反映中国出口贸易的真实利得,本文通过出口国内增加值研究“一带一路”国家数字经济发展对中国出口的影响,能够更加直观地感受到真实的增长量和红利,也将丰富数字经济领域的理论研究;
第二,拓展出口国内增加值的理论研究。现有文献在讨论“一带一路”国家对中国出口国内增加值的影响因素时,很少将数字经济发展对其的影响路径列入其中。而本文将分析数字经济发展对中国出口国内增加值带来的影响,将为今后出口国内增加值的深层次研究提供一定的理论参考。
1.2.2现实意义
“数字丝绸之路”的提出,使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的双边合作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但双方还面临着“数字鸿沟”、互信度低等方面的挑战,阻碍着双方贸易的发展。本文通过研究“一带一路”国家数字经济发展对中国出口贸易利得的影响,使中国能够看到“一带一路”国家在数字经济方面的发展潜力,通过与“一带一路”国家的更深层次合作,高效利用他们的数字经济发展机会,为中国实现产业数字化转型、改善出口结构和优化出口布局、提升出口效益提供可参考的途径。
2相关概念与理论机制分析
2.1相关概念
2.1.1数字经济
当前,数字经济已经成为学术界的一个热门话题,通过对已有研究的梳理分析,可以发现,数字经济是随着时间的变化不断更新丰富的一个动态概念。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在《全球数字经济白皮书》中指出,数字经济是以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以数字技术为核心驱动力,以现代信息网络为主要载体,在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下,不断提高经济社会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加速重构经济发展与治理模式的新型经济形态,具体包括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数据价值化和数字化治理。
数字经济是在数字技术与传统经济方式相结合的过程中产生的,它从产生、发展再到成熟,与数字技术与互联网的发展密不可分。所以,本文将“数字经济”界定为:数字经济是一种基于数字技术和互联网的新型经济形式,通过将大数据、物联网等数字技术与传统行业融合,提高产品的生产效率,减少生产和交易成本,并在其发展过程中催生出一系列新的产业形态的经济形式。
2.1.2出口国内增加值
一国的出口国内增加值(DVA)可以被定义为一种被国外需求驱动的,在本国进行生产时产生的附加值,要在生产总值中扣除掉从国外进口的中间品,只测算该产品在本国生产过程中创造的附加值部分。精确测算一国出口的国内增加值,可以很好地反映一国在国际贸易过程中的实际利得,也可以真实地反映一国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过程中的参与程度。
2.2基础理论
2.2.1交易成本理论
英国经济学家科斯(1937)最早提出交易成本理论,解释了企业为什么存在。在进行国际贸易时,因为各国在政治、经济、文化以及地理位置上的不同,交易过程中涉及到的诸如磋商、谈判交易、售后服务等各个环节都会产生成本,并且不同性质的产品交易涉及的环节也不尽相同,因此很难对交易成本进行明确统一的定义。Williamson(1975)将交易成本分为六大类,分别是交易双方搜集信息的成本、交换信息的成本、对交易物品的具体交易条件进行谈判的议价成本、决定是否签订合同的决策成本、交易双方互相监督对方是否按需供货或按时付款的监督成本、某方违反合同规定,对被违约者造成的损失进行补偿的违约成本。
随着全球价值链的发展,中间品贸易规模迅速扩大,对进口国来说,贸易成本还包括获得进口商品所需要的费用。数字经济的发展使得各国加快完成互联网基础设施的建设,信息技术水平得以提升,各类线上电商平台也依托数字技术蓬勃发展,使得跨国交流更加便利,信息能够快速流通,国内的技术水平也显著提高,可以降低信息搜寻、信息传递等多个环节的交易成本,也可以降低中间产品的交易价格,使得进口国能够以更低的成本得到商品,有利于提升本国的经济效益和出口国内增加值。
3 “一带一路”国家数字经济发展及中国出口国内增加值现
状分析 ... 193.1 “一带一路”国家数字经济发展现状 .......................... 19
3.1.1 总体发展概况 ................................... 19
3.1.2 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数字经济合作现状 ........................... 21
4 “一带一路”国家数字经济发展影响中国出口国内增加值的实证分析 ........................ 36
4.1 研究设计 ....................... 36
4.1.1 模型设定 ............................. 36
4.1.2 变量选取及数据来源 ....................... 37
5 结论及政策建议 ......................... 51
5.1 结论 ....................................... 51
5.2 政策建议 .............................. 52
4“一带一路”国家数字经济发展影响中国出口国内增加值的实证分析
4.1研究设计
4.1.1模型设定
本文选用修正的贸易引力模型作为实证模型。早在1962年,Tinbergen和Poyhonen就开始利用贸易引力模型来分析双边贸易流量,发现双边的距离会减少贸易流量,而经济规模能够提升贸易流量。随后Linnemannn(1966)从宏观角度出发,引入关税、人口数量等变量,对影响出口贸易的因素进行分析。Berstrand(1989)则将人口数量替换为更为精确的人均收入指标进行深入研究。国际货币基金组织(2002)还将政策文化因素引入到模型中来,研究其对双边贸易的影响。在此之后,国内外众多学者不断完善贸易引力模型,并对其进行创新,逐步形成了一个研究影响国际贸易因素的经典模型。
4.1.2.3控制变量
人均国内生产总值(PGDP):用来测度“一带一路”各国的市场规模。相关研究显示,当一个国家的人均GDP越高,该国的经济基础就越好,人民生活水平就越高,对国外产品的需求量就越大;其经济发展速度快,该国就越有能力去生产,对国外的中间产品需求量也就越大,中国对其出口的规模也会越大。数据来源于世界银行,预期符号为正。
进口关税税率(Tariff):表示中国从“一带一路”各国家进口时的贸易壁垒,采用AHS进口产品简单平均关税税率。一国进口国外中间产品的关税越高,国内企业获得中间品使用的成本就会越多,不利于提升进口国的出口国内增加值。数据来源于WITS数据库,预期符号为负。
投资开放程度(FDIO):表示来自外国投资者的净流入,一个国家的投资开放程度越高,吸收的国外投资净流入就越多,就越有资本研发新产品,对贸易伙伴国的进出口贸易会产生显著的影响。本文借鉴姜峰和段云鹏(2021)的方法,利用该国的外商直接投资净流入与GDP总值之比来衡量投资开放程度,数据来源于世界银行,预期符号为正。
5结论及政策建议
5.1结论
本文通过主成分分析法测算“一带一路”32个国家的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基于UN COMTRADE数据库分析2010—2020年中国向“一带一路”国家出口的国内增加值现状,并对“一带一路”国家数字经济发展对中国出口国内增加值的影响进行实证检验,主要得到以下结论:
第一,通过对交易成本理论和技术创新理论的分析,发现一国的数字经济发展与贸易伙伴国的出口国内增加值之间的关联并给出一般性假说:(1)直接效应。一国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能够直接推动贸易伙伴国出口国内增加值的提升。(2)贸易成本中介效应。一国数字经济的发展能够降低贸易过程中的成本,进而推动贸易伙伴国出口国内增加值的提升。(3)技术创新中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