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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投资条约中最惠国待遇条款多边化效用——以“同类规则”为视角

日期:2024年05月10日 编辑:ad201107111759308692 作者:无忧论文网 点击次数:187
论文价格:150元/篇 论文编号:lw202405080951524365 论文字数:28555 所属栏目:国际法论文
论文地区:中国 论文语种:中文 论文用途:硕士毕业论文 Master Thesis
展以及各国之间经济交流的逐步加深,投资者在投资实践中适用表述宽泛的最惠国待遇条款时,其过程充满了不确定性,可能会出现挤压东道国对外国投资的合理规制权空间的不利后果,使最惠国待遇不能充分实现其非歧视、多边化的政策功能,导致国际投资法律的正当性危机加深。因此必须要正视最惠国待遇多边化效用的双面性。

同类规则是解释和适用最惠国待遇条款的重要法律原则,根据同类规则,如满足引入条款所含的更优待遇与最惠国待遇条款的主题相同且基础条约中有与引入条款主题具有同一性的条款这一条件,则可以利用最惠国待遇从第三方条约中援引更为优惠的待遇。通过仲裁实践分析,以同类规则为原则解释和适用最惠国待遇可以对最惠国待遇的多边化效用机制进行清晰说明,并且同类规则也划明了最惠国待遇的多边化效用的限度。故而最惠国待遇无论是适用于第三方条约的争端解决机制还是实体待遇两者并没有本质区别,不应用简单的二分法将其区分并将最惠国待遇笼统适用于实体待遇的引入。强化同类规则对最惠国待遇条款实践的指导,可以使投资仲裁的裁决更具稳定性,裁决理由更具正当性。在此基础上,中国可依据本国国情和发展需求,结合已有的条约实践,对最惠国待遇条款进行有效的制订,使最惠国待遇条款的作用和实践在可预期范围内,在推进投资保护发展的同时平衡东道国对外国投资的合理规制权,实现国际投资自由化、平衡化发展.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