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工程管理论文,本文从此次疫情入手,先是分析疫情对施工企业造成的负面影响,分析总结了当下施工企业应对疫情风险可以采取的防控措施,保证其可以尽快正常复工生产。其次根据相关法律、条例规定和已有判例,分析归纳了疫情中施工企业在合同管理中可能遇到的情况,以及在不同的情况下产生的合同纠纷又如何处理。最后,分析了疫情中施工企业应对过程中工作的难点,引入动态管理理论,通过对于企业动态能力的内涵进行概述,从风险感知能力、资源整合能力、网络关系协调能力和学习创新能力四个维度建立施工企业的动态能力,较为详细的分析了构成四个维度的核心内容,从而提升企业应对突发重大风险的能力。
1 绪论
1.1 课题背景及其意义
1.1.1 研究背景
从武汉市出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开始,到全国大多省市采取一级卫生安全响应,仅经历了二十多天。疫情比预期的更加难控制,为了遏制住疫情的蔓延趋势,各个地区采取最严格的封城措施,春节过后,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工生产继续延后。不同地区疫情状况不同,复工时间随各地实际情况而定。由于各个地方性的限制政策并不完全统一,这为施工企业的合同变更,工期延期等一系列法律上的具体日期判定产生的争议埋下了伏笔。根据防疫政策,除重大施工项目及公共事业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建筑企业项目外,建筑施工企业应停止施工[1]。房地产相关的建设生产项目受供需关系影响较大,由于生产投资的停滞,在未来可预见的一段时间内会进入市场收缩的状态,建筑施工企业在疫情影响期间也会陷入新签施工项目减少,生产停滞等负面状态。在疫情的冲击下,很多施工企业都出现了经营困境,疫情重灾区疫情不稳定复工时间多次延迟,不能复工造成企业经济损失很大,有些施工企业采取了变卖资产、裁员、重组、收缩、转型等方式度过疫情,而一些小型的施工企业在资金链断裂的冲击下可能直接破产[2]。
疫情给施工企业的正常生产按下了暂停键,施工企业因为“封城封路”“复工延期”等管控措施产生很多新问题,如工期延期,合同履行受阻,工程款费用增加等,由于疫情的特殊性和突发性,大多数施工企业不能有效应对,在允许复工生产后,又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不能及时复工生产。疫情同时对施工企业的抗风险能力进行了考验,当面临极速变化的环境时,尤其是面对类似新冠疫情这种重大风险时,当前的施工企业抗风险能力差,应对乏力,亟需借助新的理论来指导企业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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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国内外研究现状与趋势
国内外的学者从不同角度针对疫情影响施工企业的施工成本问题进行了分析,人机材等施工成本受疫情影响较大,会出现较大幅度上涨,由于封城停运造成的间接成本也会增加,给施工带来更大的压力,学者们同时对合同风险的管理进行了探讨。
王守亮[3]指出人工费及材料费在建筑工程造价中所占比重较大,疫情会使招募工人困难、采购工程资料紧缺和其它费用的上涨,致使施工成本的较大幅度增加。建议各施工企业结合施工所在地的具体情况,尽可能的准确评估受疫情影响施工项目产生的损失,依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不可抗力事件,向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合理进行索赔,与建设单位合理分担损失。
陈明曼[4]指出疫情管控要求繁多,施工企业面临着项目管理难度加大、智能技术应用水平不高、应急防控措施不完善、风险管控能力低和供应链失衡等复工难题。他同时从项目管理层面、企业生产经营层面、企业自身能力建设层面、产业生态链层面提出相关对策与建议。他建议施工企业要充分利用大数据、智能化、信息技术提高施工企业的抗风险能力。
吴刚[5]从项目管理的角度,对应对突发事件课题进行了研究。强调了全员树立危机意识,居安思危是应对突发事件的前提,应加强员工的培训,同时根据预测分析可能出现的风险制定出突发事件的应对预案。 对于施工企业的疫情防控和复工工作,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数字化技术[6],利用 IoT 与 BIM 技术,把现场管理和硬件系统集成到统一平台,对工作人员快速测温,施工现场全覆盖的视频监控。利用 AI 技术甄别危险因素,通过视频会议进行线上沟通办公,工作人员可跟踪数据信息化处理等方式,有效降低了施工企业的疫情风险。
另外,为了有效应对此次疫情,沈荣华认为政府部门需要完善法律制度建设,鼓励发展应急产业,政企两者和谐互动,提升应急建设能力,协同治理公共卫生危机。
疫情爆发后,施工企业的相关利益者和大多数的研究者将研究内容聚焦三个方面。一是,政府的疫情相关管控政策和针对疫情作出税收政策减免的措施,借助政策的优惠条件,尽可能的降低成本以及如何根据相关要求做好疫情的复工生产。二是,由于疫情导致的工期延长、成本问题产生的复工后,对于施工合同如何继续履行、造成的损失如何承担的诸多问题,怎样从合同管理的层面上去作出调整。三是,复工生产后关于疫情的应急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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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建筑施工企业复工生产的应对策略
2.1 施工企业复工生产的条件
2.1.1 复工时间应遵守主管部门的规定
目前,疫情依然严峻,全国很多省市等地方主管部门都出台了关于对疫情的防控规定,关于工程建设施工项目的复工时间有明确的规定,如:郑州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规定郑州重点民生工程 2 月 25 日可以复工,一般民生工程 3 月 6 日可以复工。各个地方的防疫政策对复工时间、施工现场管理等方面有较为详细的要求,建筑施工企业的复工时间应严格按照施工地当地的主管部门的规定。
2.1.2 复工生产执行主管部门复工的管理标准
关于疫情期间施工企业复工的要求,很多地区都下发了建筑工地的疫情防控复工指南。复工生产需要向当地的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尽管不同地区的有不同的要求,但总结归纳施工企业复工生产管理应满足以下条件:1.成立以施工企业为中心的疫情防控机构,委任项目经理专职负责,配有工作人员和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疫情防控中心接洽,及时按照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2.建立封闭的隔离观察区,隔离观察措施符合当地防疫中心的标准,隔离区要有较为完备居住生活条件,能够保证异常情况需要临时隔离观察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3.防疫物资按时按量有计划采购,保证日常消耗较大的口罩、消毒液等医用品储备;4.及时获取政府官方公布的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信息,及时排查复工人员近 14 天的旅居史,避免疫情的输入和扩散;5.实行实名制管理,施工地的进出场要做好登记信息,准确采集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工种、异地变动轨迹、手机号码等信息;6.对施工区域的人员活动场所消毒杀菌 7.符合一般的安全生产条件。
针对主管部门的提出的复工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可采取以下措施:1.复工前对拟返岗人员进行筛查,记录员工流动轨迹;2.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安装门禁系统,对工作人员的进出,进行实名制登记;3.工地所有工作人员日常工作期间都要佩戴口罩;4.凡是要进出工地的人员都要测量体温;5.工地设立有专岗专人负责防疫工作;6.采购消毒用品,可对人员接触的机械设备进行消毒,保障防疫物资能满足日常消耗;7.施工现场按照当地防疫中心的要求增设隔离区,保证一旦出现异常情况,可马上对需要隔离观察的工作人员进行隔离。
图 2.2 防疫应急预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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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建筑施工企业复工前可采取的措施
2.2.1 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及时争取扶持政策
疫情期间,准许复工生产后,部分地方政府为了减轻企业资金压力,发布了一些优惠政策,放宽了一些限制条件,增加对企业的扶持力度[21]帮助企业解决实际的困难。如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了缓解企业的资金压力,规定提高疫情期间商品房预售资金用于前期的工程费用的额度,由总额的 20%提高至 30%;对于疫情重灾区的建筑施工企业新承揽施工项目时,可暂缓收取施工企业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2]。施工企业复工应多关注政府出台的相关信息,满足条件的及时申报,并与主管部门联系,争取相关政策的扶持,减轻企业压力。
2.2.2 建筑施工企业复工可申请顺延工期
因为封城封路管控限制,施工人员难就位,施工材料运输受阻等致使施工企业无法按照合同工期施工,施工企业可向建设单位申请顺延工期。此次疫情的发生有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就本次疫情的发生无须提供证明。但是,疫情对施工企业造成的具体影响和损失,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并且需要提供相关证明。疫情造成实质影响后,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及时通知建设单位和监理人,对此次疫情对其造成的影响提供规范的书面说明,当原定的复工条件不能满足时,需提出相应的工期顺延的申请。
图 2.1 疫情防控企业组织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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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纠纷的应对策略 .............................. 17
3.1 疫情的法律性质 .................................. 17
3.1.1 新冠肺炎疫情的法律定性 .............................. 17
3.1.2 疫情对施工合同履行产生的法律影响 .............................. 18
4 建筑施工企业动态能力的构建 .................................. 23
4.1 动态能力的定义 ..................... 23
4.2 构建施工企业动态能力的作用 ....... 23
5 结论与展望 ........................................ 34
5.1 结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