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结论与建议
第一节 研究结论
在社会不断进步的今天,女性就业收入的平等性愈发受到社会重视,但陷于传统观念导致的家庭角色责任分配,母亲群体因需要照料子女而无法专心于参加社会劳动以取得收入,使得女性的就业率、个人收入偏低。出于保障公民合法权利、维护社会和谐发展的目的,政府部门有义务保障女性就业收入,相关政策的出台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而公共教育支出作为一项极其重要的政府支出项目,也有益于母亲群体的个人收入增加。
本文选取2010-2020期的“中国家庭追踪调查”微观数据构建面板数据,采用双向固定效应模型,引入合适工具变量,研究了公共教育支出对母亲群体个人收入的影响及其传导机制。实证研究结果发现,公共教育支出确实对母亲收入的提高存在正面的作用,地区公共教育支出水平提升1000元,母亲收入将平均提高756元,该结果显著水平达到1%,且在将各地区制定的每个五年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中要实现的高中毛入学率目标,作为公共教育支出的工具变量以缓解模型内生性问题进行二阶段回归后,该结果仍然成立。而在分不同教育阶段进行研究后发现,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初中教育和高中教育阶段的公共教育支出水平提高均能促使母亲收入的增加。
进一步的机制研究证明,公共教育支出通过提升公共教育的可获得性,减少母亲在子女教育方面的时间投入,提高母亲群体的就业率来提高母亲的个人收入水平。这一结论符合文章的科学推断:公共教育支出增加,使得学校承担起部分照管子女的责任,分摊家庭教育陪伴压力,令原先囿于子女照料事务的母亲能够再次将精力与时间投入到社会劳动当中以获得更高的收入。此外,公共教育支出也通过地区人力资本的积累以提高地区技术水平,进而提高母亲的工资率水平。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