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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财政分权视角下地方政府横向税收竞争的研究

日期:2020年03月14日 编辑:ad201107111759308692 作者:无忧论文网 点击次数:906
论文价格:150元/篇 论文编号:lw202003102310428002 论文字数:33633 所属栏目:财政税收论文
论文地区:中国 论文语种:中文 论文用途:硕士毕业论文 Master Thesis

本文是一篇财政税收论文,笔者认为完善和改革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目标,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可持续发展,形成对税收竞争的消极效应的抑制和对积极效应的促进。应以我国的现状和中长期的目标为依据,提出一系列相辅相成的转移支付模式,如专项转移支付模式、一般转移支付模式、特殊转移支付模式。因此转移支付方式的改进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一是简化转账支付方式。首先是确定中央固定补贴的方式,分别为体制补助和原基数体制补助,其次是取消其他同类型税收补助和“1:0.3”税收返还,最后可以将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统一分为固定比例,本地直接进入本地国库不包括在中央到本地转移支付范围内,并且把消费税归为中央政府的税收,这种调整可以提高当前财政制度的透明度。二是加强一般转移支付系统。首先是上级政府需要提升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占下级补助总额的比例。一般情况下,上级政府除安排本级的正常增长支出外,增加的财政资源基本都用于增加中央对地方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增加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一般性转移支付数量,逐步缩小地区之间的发展不平衡现象,逐渐实现不同地区之间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并且为了增强透明度和规范性,应该根据上级税收的一定比例来确定转移支付资金的规模。其次是避免使用因素法标签和套上公式法,而应该客观、真实地反映实现全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目标的因素。最后,为防止省内财政差异较大而出现不公平的现象,中央和省级政府的转移支付应该直接分配到县级。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选题背景及意义

一、选题背景

1994 年,我国开始实施分税制改革,此次改革基本决定了我国财政管理体制的基本内容。近几年,随着我国经济市场化步伐的不断推进,由当年改革所遗留下来的一些问题也变得更加明显了。从地方政府的税收收入来看,中央政府通过税制改革的调整不断集中了中央政府收入。例如,在所得税类中,实行分税制时,企业所得税收入是依据企业的行政隶属关系进行划分;从 2002 年起,企业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开始实施,由改革之前企业所得税征收范围不发生改变,变为新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从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税收划分为中央税收收入;从 2009 年起新增的关于企业所得税纳税改革中,企业应缴纳增值税的税收也划分为中央政府收入。在流转税中,特别是 2012 年开始实施的营业税改增值税后,原来是地方税的营业税改为中央与地方共享的增值税,并且中央与地方 50:50共享增值税。这表明,经过分税制的一系列财政体制改革,国家税收收入的更加集中在了中央政府,这也造成了地方政府的收入不断减少,但是其应承担的相应责任却在不断增加,地方政府一方面为了满足其基本支出责任,另一方面为了发展地方经济的需要,各地方政府之间就不得不通过进行激烈的招商引资等各种竞争活动,满足其支出责任和发展的需要。 

然而从地方政府的支出来看,从 1998 年开始,政府建立了公共财政体系,加强投入了包括对广大农村得基本公共服务覆盖;2014 年《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对中央和地方的事权作了简要的划分:强化中央政府在国家安全、外交、国防、全国统一市场等领域的职责,强化省级政协调促进本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职责,政府财政支出逐渐向公共教育、基本社会服务等民生、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等领域倾斜。由于财政支出责任不断下移给地方政府,地方政府为了提供公共服务和促进社会发展,会承担巨大的财政负担。

在地方政府的税收收入和财政支出不匹配的情况下,地方政府为了保障财政资源的增长,有进行政府间横向税收竞争的动机,并且可以采取差别税收和税收优惠的方式。虽然政府间的横向税收竞争为我国的经济发展贡献了力量,但也出现了一系列的负面效应,比如公共产品供给不足、地区间的发展不平衡。而在经济“新常态”时期,不平衡、不可持续的增长模式需要转变,地方政府的竞争目标也应赋予这一新时代的特点。基于此,本文开展本论文“中国式财政分权视角下地方政府横向税收竞争”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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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国内外文献综述

一、国外相关文献研究现状

20 世纪 50 年代就有学者们开始钻研财政联邦主义这一研究,此时研究的问题主要是公共部门的职能和地方政府存在的必要性,并且形成了第一代财政联邦主义,代表性的学者如  Tiebout、Musgrave 以及其后的 Oates 等学者的研究,由此形成了“用脚投票”理论、政府职能理论等。与第一代财政联邦主义所关注的重点不同,第二代财政联邦主义侧重于,由于政府之间独立化和分权化的经济利益,导致地方政府为了内在激励而开展经济竞争。在第二代财政联邦主义的研究中学者们开始把注意力集中与同一层级政府间竞争,并基于理论和经验的分析上得出不同的结论。

国外早期的文献主要集中于政府竞争的理论构建,虽然这些研究中没有运用相关的经验数据进行验证,但是积累下了扎实的理论基础研究。后期国内外学者不仅扩展了相关的理论,而且考虑到地方政府之间的竞争既有时间上的关联,也有空间上的密切联系,他们开始着手于数据的分析,因此学者们普遍通过空间计量模型的方法来进行验证。

在地方政府横向税收竞争的存在性方面,Case(1993)1在对美国政府所得税进行分析时,认为如果一个州政府所得税的有效税率增加 1%时,那么其相邻州则会调整其税率政策增加 0.6%,也就是说在所得税的税率竞争方面相邻的州有策略互补的可能。Brueckner(2003)1通过研究发现,如果一个辖区提高了公共支出,那么相邻的辖区会从这部分公共支出中受益,也就是公共支出会有外溢的可能,因此公共支出竞争策略不像税收竞争那样具有互补的特征,而是具有替代的特性。Matsumoto(2004)2认为当政府之间进行公共支出竞争时,辖区政府会因增加支出而资金不够,只能提高税率,从而导致税收流失反而不够提供公共基础设施。Wildasin(2006)3提出税基的流动性会导致横向税收竞争,他们的标准理论模型假设资本具有完全的流动性,当州政府提高税率时资本可以流动,便会流入相邻的税率低的州,这样本辖区的税基就会减小,该地区的地方政府的税收收入将会降低。

图 1.1  论文研究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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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中国式财政分权下地方政府横向税收竞争的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第一节   财政分权

一、财政分权的概念

对于财政分权概念的理解,首先需要我们理解透彻何为分权?作为重要的经济政治现象之一,权利下放是一种在政府层面由上而下权责转移的形式。一般根据政治、行政、财政和市场等不同的主题而分权。其中源自新古典经济学理论的财政分权是最重要的形式,它解释了中央政府在解决消费者的偏好、产品与服务方面的问题,和关于资源禀赋条件等信息不充足的现状,以及提出了如何最大程度得提供优质公共产品和提高社会福利的对策。这也反映了多层次政府的必须性,在现实中地方政府的作用确实是不可磨灭的,只有财政分权,政府才能获得信息转移的低成本优势。于是,近年来财政权利下放被相关文件明确规定。Oates 将中央政府把权力转移给地方政府的这个过程定义为财政权力的下放。而 McNab和 Martinez  Vazquez 以及 Iwata 和 Feltenstein 将中央政府把部分的决策权和财政管理权给与地方政府的这个过程理解为财政权力的下放。虽然这些定义略有差别,但是这些定义的核心内涵都是关于责任和利益在各级政府之间的划分。

财政分权通常被理解为财政联盟(Fiscal  Federation),具体来说,地方政府的权利必须由中央政府支配,才能更好得使地方政府办理应做的事务以及管理财政的收入和支出。通常我们会从三个方面来理解财政分权的制度:第一,财政收入与财政支出的责任划分;第二,政府间的财政分工;第三,地方政府承担政府职能和处理事务的激励。因此有三种类型的权力下放:不伴随权力下放的行政代理、拥有权力下放的联邦制度和政府的完全权力下放。本文所涉及的财政分权和财政联盟是同一概念,没有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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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地方政府间税收竞争

一、税收竞争的概念

税收竞争是为了自身利益而在有限的资源中竞争的理性经济学家的行为,一般通过降低本地区企业的实际税率,或者是对本地区的经济体提供更加优惠的税收激励等方式,诱导社会上的各种物质资源、人力资源等,在效用最大化的利益驱使下,进入本地区,促进地区经济发展。上世纪以来,由于地方政府自身利益的逐步形成,使得地方政府对税收资源的竞争日趋激烈,从而引起了学术界的广泛关注。西方学者对税收竞争的称谓一般是“Tax Competition Between Subnational Governments”,即地方政府之间的税收竞争。

关于税收竞争的含义,目前国内外还没有统一的结论。国外学者对税收竞争含义的研究以约翰·D·威尔逊为代表,他从三个层面界定了政府间税收竞争:分别是广义、中义和狭义。

第一,广义的政府之间税收竞争。威尔逊认为,广义税收竞争是指独立政府建立的各种形式的非合作税收制度。显然,这是一个非常广泛的概念。它只将政府间税收竞争限定为“独立政府”和“非合作税收制度设置行为”。换言之,只要政府有独立的运作能力,它所采取的一切非合作行动和税收调整制度都属于政府间税收竞争的范畴,无论这种行为的手段、目的和后果如何。在这个概念中,竞争主体只受“独立性”的限制,也就是说,一个国家内两个独立政府之间的竞争和两个独立政府之间的竞争都可以归入这一范畴。但在这两种竞争中,前者属于国内税收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