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经济论文,本文从投资者市场预期理论视角出发,深度探究了创业板放宽涨跌停限制对市场定价效率的影响机制。在模拟自然实验情境的条件下,本研究采用了双重差分法(DID)进行严谨的实证探究。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一、研究背景
股票市场的波动性是其不可或缺的属性,它受到众多因素的影响,包括基本面、资金流动、市场预期以及投资者情绪等。在股票市场动态演变的过程中,股价不断地环绕其本质价值上下起伏,从而肩负起了包括融资功能、资本估价以及资源配置在内的一系列多元化角色。股价适宜的上下波动可以增强市场的活跃性和流通性,进而催化市场的高效运作。但是,如果股票价格出现异常波动,极大可能会对市场参与者甚至整个金融系统带来严重的风险和危害。
为了避免股价的过度波动,证券交易所采用了“电闸制度”中的一种重要手段——“涨跌停制度”。这种价格限制制度起源于的期货交易市场,目的是为了在有杠杆的情况下防止市场的剧烈波动,减轻投资者的风险。后来,“涨跌停制度”逐渐被引入到股票市场,1990年5月29日,价格涨跌停限制制度第一次在我国股票市场中使用,并把股票价格变动幅度限制在10%以内,随后历经数次微调,市场波动性管控曾一度收紧至±5%,继而又转变为上涨限幅+1%,下跌幅度不超过5%;短暂时期内,进一步规范为上涨最高0.5%,下跌最大5%。紧接着,自下一年8月17日起,逐步地实施了对价格限制的宽松政策。直至1996年12月16日,涨跌停限制体系再度启用,设定为±10%,针对特定标识的ST类股票,涨跌停限制则为±5%,该规则一直延续至当下。在2018年11月5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宣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启动科创板并试行注册制。次年年初,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了相关文件,明确规定投资者参与科创板交易须具备50万元以上的资金实力及至少两年的投资经验。科创板中新上市企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上市初期的前五个交易日内不设价格涨跌停限制,自第六个交易日开始,股票价格涨跌停限制设定为20%。同年6月13日,科创板正式揭幕,随后的一个月,也就是次月的22日,科创板迎来了首批上市公司,当天闭市时,其中有16只股票的收盘价翻倍,彰显出强劲的市场活力。
第二节 文献综述
创业板涨跌停幅度的放宽是一项刚执行不久的政策,学术领域内对该政策所引发的复杂效应尚缺乏多元化的深度探究。在此背景下,本研究借鉴了大量关于“定价效率决定因素”及“涨跌停限制制度作用机制”的既有文献,以此构筑本文的理论框架基础,并为核心论述提供理论依据。
一、股票市场定价效率衡量方式
股票市场效率本质上反映了市场在优化资源配置和追求社会福利最大化潜力方面的实际效能水平,其中价格信号作为资源配置的核心机制占据决定性地位。故而,定价机制构成了评判股票市场效率的核心组成部分。股票市场定价效率的具体体现,可以通过观察市场价格对各类实质性信息反应的完整性、实时性和准确性予以评估。国内外相关研究文献普遍采纳股价信息含量指标,以及股价对新信息的反应速率,以及初始公开发行(IPO)时股票市场价格与其内在价值之间是否存在显著抑价现象等度量标准,来评估和量化股票市场的定价效率水平。
(一)基于股价信息含量
Duenev等(2003)对股价信息含量给出了广义的界定,认为它代表了股票价格中蕴含的关于公司未来盈利潜力的信息容量。股价信息含量的高度代表了股价对诸如公司运营实况、投资者对前景展望等信息的高度揭示性,相应的,信息摩擦程度越低,则定价效率越高。股价同步性这一概念,作为当前国内外研究学者广泛采纳的股价信息含量代表性指标,常被用于反映股票市场中普遍存在的一种同向变动现象,即市场波动表现出的高协同性特质。陈克兢和熊熊(2023)在其研究中便以股价同步性(Synch)作为资本市场定价效率代理指标。当前学术界普遍共识指出,股票价格中所蕴含的企业独特性信息越充足,其股价间的关联性或同步性通常就越低,这一现象象征着股票价格对于企业内在价值的甄别、区分和响应能力越发凸显。
第二章 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第一节 相关概念
一、创业板及其制度变迁
创业板在我国内部多层次资本市场架构中担当关键角色,初创之时,其主要宗旨在于迎合创新型、成长型中小型企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企业的特殊融资诉求,致力于搭建一个区别于主板市场的更具灵活性和效能优势的上市融资渠道。学术界常将创业板视为一种二板市场(Second Board Market),其核心特征在于其设立的市场准入条件相较于主板市场更为宽松,以鼓励和支持新兴产业和具有较高增长潜力的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发展壮大。
从制度变迁的角度看,中国创业板市场自2009年启动以来经历了多次重大变革。早期的创业板市场实施了一系列旨在保护投资者、维护市场稳定的制度设计,比如实施每日10%的涨跌停限制,旨在约束市场过度投机行为,保证市场平稳运行。然而,随着时间推移和市场环境的变化,尤其是为了适应我国资本市场深化改革的需求,创业板市场于2020年前后开始实施了一系列重大的交易制度改革。
创业板市场引入了注册制,改变了原有的审批制上市模式,转向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市场化发行审核机制,极大地提高了市场效率和灵活性。其次,交易制度方面发生了显著变化,主要包括将股票的涨跌停限制由原来的10%上调至20%,并在新股上市初期取消涨跌停限制,设置了30%和60%的临时停牌机制,旨在更好地反映市场供求关系,提高价格发现的效率。
此外,创业板还优化了交易机制,如引入盘后定价交易,调整了融资融券制度,允许新股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从而增强了市场的流动性。同时,创业板在信息公开披露、投资者适当性管理、退市制度等方面也进行了不断完善,以提升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度,促进市场定价效率的提高。
第二节 理论基础
一、有效市场假说
有效市场假说作为金融学的关键理论基石之一,其核心思想聚焦于金融市场在信息处理与资产估值过程中的高效性表现。这一理论主张,在一个理论上完备有效的证券市场环境下,所有相关的信息均能迅速、精准且全面地体现在证券价格上,使得当前市场价格充分反映出所有可获取信息的内在价值,这些信息涵盖了历史交易数据、官方披露的财务报告、宏观经济统计数据,以及虽未公开却已被市场参与者充分理解和吸收的信息成分。
有效市场假说根据市场对不同信息类型的反应效率,将市场划分为了三个递进层级:弱有效市场、半强有效市场及强有效市场。在弱有效市场情境下,假定过去的证券价格信息并不能为投资者提供对未来价格走向的有效预测,这意味着依赖历史价格数据的技术分析方法失效。而半强有效市场理论则进一步推断,不仅是历史价格信息,还包括所有当前公开可得的公司信息都已经完全反映在当前市场价格中,这就意味着即便是基本分析也无法为投资者带来额外的超额收益。最后,强有效市场概念则更加严格,它认为即便涉及尚未公开的内幕信息,也无法让投资者取得超越市场的利润,也就是说,在强有效市场中,无论是公开还是非公开的所有相关信息都会被市场迅速消化并准确无误地体现在证券价格上。
有效市场假说对金融市场理论与实践具有深远影响,它挑战了投资者试图通过挑选股票或时间市场时机来获取超额收益的传统投资理念,并对投资策略、风险管理、市场监管等方面产生了重要指导意义。然而,有效市场假说在实践中也受到了来自行为金融学以及其他实证研究的挑战,这些研究揭示了市场并非始终处于有效状态,市场参与者的行为非理性及信息处理不足可能导致市场价格与其内在价值发生背离,从而为市场有效性理论提供了补充和完善的空间。
第三章 实证设计.......................... 26
第一节 模型设定 .................................. 26
第二节 变量选取 ........................................ 27
第四章 实证分析............................. 31
第一节 平行趋势检验 ..................................... 31
一、模型设定 ................................... 31
二、检验结果 ........................................... 32
第五章 结论与建议 ..................... 45
第一节 结论 ....................... 45
一、放宽涨跌停限制对定价效率的影响作用 ......................... 45
二、放宽涨跌停限制对定价效率的影响路径 ....................... 45
第四章 实证分析
第一节 平行趋势检验
在采用DID进行实证探究时,一个不可或缺的前提条件是验证“平行趋势”假设的成立性,这意味着在实施政策干预之前,实验组与对照组的数据序列需展现出相似且平行的时间演变态势。唯有在这样的前提下,对照组在政策实施期间的表现才能被合理视为对实验组在无政策影响情境下的模拟,从而有效估算出政策干预的净效应。倘若“平行趋势”前提条件未获满足,则经由DID得到的结果将会掺杂实验组与对照组内在的固有差异成分,而非单纯体现政策实施的实际影响效应。
一、模型设定
为了验证“平行趋势”假设的可靠性,本文运用了“交互项显著性检验”这一统计手段。这种方法的实质在于构造一个包含政策实施前后各时段的时间虚拟变量以及组别虚拟变量交互项的回归模型,以此对“平行趋势”做出精细的统计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