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将现行的《城市规划法》修订为《城乡规划法》,对促进城乡一体化管理,改变目前乡村建设的无序状况具有重要意义。但《城乡规划法》不仅涉及到与诸多相关法律、法规的协调,而且对现有的规划体系也会产生很大的调整要求,其实施成效还受到现行土地制度、行政管理体制等方面的制度性约束。对这一系列问题,规划界必须保持清醒认识并有相应的对策。
1 实施城乡一体化管理是城乡发展的大势所趋
2 城乡二元土地制度构成最大的制度性约束
3 相关法规体系和行政管理体制亟待调整和改革
4 现行规划运作体系面临重大变革和重构
5 结论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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