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相关的披露制度尚未建立。在政府的相关网站和预算文件里难以找到详细的财政补贴项目和资金数额,部分企业年报里的补贴数据也缺乏权威性和完整性,这种信息不对称显然不利于社会监督和进一步的政策绩效评价,也助长了企业的道德风险现象。
(2)有关主体的责任缺乏协调和明确。科技部制定相关技术门槛,财政部负责管理和发放补贴,不同部门的职责分工差距大,缺乏协调;由于目标导向不同,中央和地方的补贴方向也存在差异甚至冲突。
(3)补贴前后的监管不到位,还缺乏可行的惩戒机制,对于骗补企业仅使用处罚和通报批评等手段,也不能进一步根据产业特点、补贴规则漏洞总结出更有效的管理措施,这些都助长了企业的骗补行为和寻租行为,增加了补贴过程中的交易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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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章 结论与政策建议
6.1 结论
在转变发展方式、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的大环境下,新能源汽车产业凭借多技术多学科融合的优势,在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带动制造业整体转型升级、促进能源结构优化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新能源汽车产业具有较强的正外部性,需要稳定有效的财政补贴政策进行扶持。鉴于目前补贴结构不尽合理、监督管理体系尚未形成等问题,尽快完善优化财政补贴政策将有利于产业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因此,本文基于不完全契约理论、公共选择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外部性理论和补贴相关理论,运用 DEA 方法对新能源汽车产业财政补贴绩效进行了实证分析。
研究结果表明新能源汽车产业财政补贴的综合效率和规模效率总体较低,远没有达到 DEA 有效,且两者变化趋势相似,均处于波动变化状态;半数企业的补贴没有达到规模报酬不变的状态,其中大部分处于规模报酬递减状态;纯技术效率总体较高,但是仍然存在部分企业补贴的纯技术效率处于较低水平,四成企业补贴的纯技术效率出现了下滑或者波动变化的情况,同时部分企业补贴的纯技术效率在 2018 年产生较大下滑。以上结果表明:新能源汽车产业财政补贴总体绩效偏低,其原因主要在于补贴的规模不够合理,补贴力度、方向和结构需要进一步调整;目前财政补贴的监督管理水平总体较高,但是部分地区或者部门的监管仍然存在漏洞,需要就监督管理体系进行完善;另外,绩效评价机制尚不完善,不能指导政策进行适当调整,使得补贴效率没有始终处于最佳水平。总体来说,就是激励约束机制有待优化完善,或者说事前的投资激励机制和事后的治理结构不够健全,导致个人有限理性和信息不对称等没有得到有效限制,从而降低了绩效。因此,应该在现有补贴政策的基础上对补贴的规模和结构、监督管理体系和绩效评价机制进行调整完善。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