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模型设定与变量选取
(一)模型设定
基于连续性角度,面板数据分为静态和动态两种,陈强(2010)在《高级计量经济学及 Stata 应用》中提到,对于静态面板数数据,运用 OLS 和固定效应估计方法,可能会存在非一致性,导致结果有偏;而对于动态面板数据,因变量的行为取决于其过去行为,通过构建动态模型能避免结果有偏性,更加科学合理。而动态面板数据适用 GMM 模型,其中又包括差分、水平和系统 GMM,Blundell 和 Bond(1998)将前两者相结合,形成系统 GMM 估计,既可解决弱工具变量问题,又能提高估计效率。
由于技术创新是一个动态过程,系统 GMM 模型可以解决因连续动态变化导致的内生性问题,故本文利用面板数据及系统 GMM 方法分析政府采购与技术创新之间的影响关系。动态回归模型如下:
式(3-1)和(3-2)中,i 和 t 表示省份和年份,被解释变量itln NPL 表示创新产出,即专利申请授权数;解释变量 lnitNGP 表示窄口径政府采购规模,itln WGP 表示宽口径政府采购规模;itln HUM 表示研发人力资本投入,itln RD 表示研发经费支出,itIMGDP表示进口影响因素,即进口额与 GDP 比值,itIPP 表示知识产权保护,技术市场成交额占当地 GDP 比值,itln GDP 表示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α 表示与省份相关、时间上恒定的未观测到因素。ε 为随机扰动项。此外,为使得实证结果更为严谨科学,本文利用新产品销售收入替代核心变量进行稳健性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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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完善政府采购扶持技术创新措施建议
第一节 完善政府采购扶持技术创新政策制度
由现状和问题分析可知,我国政府采购在技术创新方面表现为不系统、不规范特点,而由美国政府采购可知,完善的制度建设对于技术创新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而对于整个过程指导细则的规范也是重要举措,因此本节认为可以从法律体系、管理和监督方面进行完善。
一、完善政府采购法律保障体系
由现状、问题及原因分析可知,迫于国际压力我国停止实行扶持技术创新的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而扶持技术创新是我国现实需求,中央和地方政府将扶持技术创新的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意图,体现在各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中,导致其存在零散、不规范、不系统等问题,因此建立完善政府采购扶持技术创新法律保障体系尤为必要。
一方面,分阶段发挥政府采购订购和首购优势。对于技术创新初始阶段,采取订购制度,发挥规模效应,为企业创造较为稳定市场需求,降低创新市场信息不完全导致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克服创新研发盲目性;对于创新产品投放市场阶段,采取首购措施,发挥其示范作用,引导社会投资者对技术创新的关注,降低创新产品市场推广风险和成本,激发社会资本活力。由此可见,政府采购的订购和首购在技术创新不同阶段具有重要作用,政府要及时跟进市场技术创新发展动向,结合国家发展战略,制定合理采购需求,保障政府采购扶持技术创新政策功能发挥。
另一方面,完善技术创新产品和生产企业的认证制度和评价体系。在国家推行创新驱动发展的背景下,“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号召下,国内科技创新企业不断兴起,但其生产的创新产品在质量、性能及服务等方面良莠不齐,甚至出现套用国家优惠政策而骗取国家补贴现象,因此对于技术创新产品和生产企业的认证和评价体系构建尤为必要。创新产品和生产企业资格认定具有专业性,可通过科技部门牵头组织专业人员开展研究认证制度和评价体系,为产品和企业提供相关评价资信证明,建立并不断丰富经专业认证的生产供应商数据库,也为后续采购监督提供渠道,为实现政府采购扶持技术创新政策功能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