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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票据善意取得制度是票据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理论界和实务操作中有着深刻的意义,本文由一则真实案例引发思考,从法理的角度分析了票据善意取得制度的基本原理、在公示催告和除权判决中的权利冲突及诉讼救济。面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困境,我认为应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在相关规定中,注重保障票据的流通性,加大对善意持票人的权利救济,从善意取得实体制度以及完善公示催告程序入手,例如允许公示催告期间的善意取得,承认空白票据的善意取得,优化公告方式,引入公示催告担保制度等将票据善意取得逐渐完善成一个完整的权利保障体系。
由于此次论文撰写的时间有限,加之本人的理论功底不够深厚,尤其是对票据善意取得当中所涉及到的民法及民诉法理论不能够全面掌握,所以,没有能够提出比较成熟的立法建议。此外,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交易形式的不断更新,必将对票据的善意取得提出新要求。因此,笔者在以后的学习和工作中将继续关注相关问题,对票据善意取得的研究不断进行下去。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