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研究结论与未来展望
第一节 研究结论
为探究数字化转型与企业价值创造之间的关系,本文对动态能力理论、价值创造理论以及资源基础理论的相关主题进行了详细的梳理,作为本研究的理论基础。利用2013-2021年沪深A股上市企业的13876个观测值为研究样本,实证考察数字化转型对企业价值创造的影响。首先,本文通过构建基准回归方程研究数字化转型与企业价值创造的关系,为了提高研究结果的可信性,同时还进行了一系列的稳定性检验和内生性分析,发现数字化转型确实能够提升企业的价值创造水平。其次,本文利用逐步回归法实证检验了动态能力各维度在数字化转型与企业价值创造间所发挥的中介作用,同时还通过Sobel检验来考察动态能力中介效应的稳健性。再次,本研究还通过实证分析验证了企业社会责任在数字化转型与企业动态能力之间所起到的调节作用。最后,本文分别从企业所有制、企业规模和企业所在地区三个方面进一步探讨了数字化转型对企业价值创造的差异性影响。研究发现如下:
第一,数字化转型对企业价值创造具有正向影响。实证研究结果表明,数字化转型与企业价值创造的回归系数在1%的统计水平上显著为正,在替换解释变量和被解释变量测算方法进行稳健性检验,以及利用工具变量法和Heckman两步法克服其内生性问题后,研究结论依旧成立,实施数字化转型能够有效助力企业价值创造水平的提升。
第二,动态能力在数字化转型与企业价值创造间起到积极的中介效应。实证结果表明,实施数字化转型提高了企业的吸收能力、创新能力和适应能力,进而推动企业价值创造水平。为了增强研究结论的可信度,本文还进行了Sobel检验,Z值分别为16.350、15.702和8.841,且均在1%的统计水平上显著为正,说明吸收能力、创新能力和适应能力的中介效应确实存在。上述动态能力的三个维度均能起到有效的中介效应,因而动态能力在两者关系间亦能起到中介作用。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