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行政管理论文,本文在深入研究和分析L区新乡贤参与农村治理的模式后,揭示了L区新乡贤在农村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及其面临的一系列挑战。针对这些问题,进行原因分析,提出了一系列具有创新性和实践价值的优化机制,旨在推动L区新乡贤在农村治理中的有效参与,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
第一章绪论
1.1研究背景与意义
1.1.1研究背景
中国共产党的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所做报告强调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目标,并明确指出,这一宏伟目标中最为艰难、任务最重的部分,依然集中在我国的农村地区。要确保农业和农村的优先级发展,坚持城乡一体化进程,促进城乡资源自由流动。加速推进我国向农业强国的转变,全面推动乡村在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等方面的振兴。同时,要统筹规划乡村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的合理布局,打造宜居宜业和谐美丽的乡村环境。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坚持以党的领导为核心,将“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点,人才振兴是乡村振兴关键。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强调,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乡村振兴人才支持计划,动员并引领专业人士积极投身于农村基础建设,涵盖教育、公共卫生、科技创新、文化艺术、社区服务及精神文明创建等多个方面,以此促进专业人才深入服务基层一线。同时,积极支持培养乡村本土急需紧缺人才、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和建立完善城市专业技术人才定期服务乡村激励机制,加强对新型农民的培养,增强农村地区的创业活力,鼓励和支持他们将专业知识和技能带到乡村,为乡村振兴贡献力量,确保培训活动的成效,以及满足乡村发展的实际需求。对于那些愿意返乡或下乡就业创业的人员,应提供便利的户籍政策,允许他们在原籍地或新的就业创业地落户,以此激发更多人投身乡村振兴事业。2022年11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确立了一个以中央协调、省级主要负责、市县乡级具体执行的乡村振兴实施机制。这一机制旨在建立一个明确分工、共同负责、协作推进的乡村振兴责任体系,号召全党全社会齐心协力,共同致力于乡村振兴的全面推进,加快农业与农村的现代化步伐,并激励和引导各领域人才积极投身于乡村全面振兴的伟大事业。
1.2国内外研究现状
本文在撰写过程中,以乡村治理主体和乡村治理对策为基础,研究新乡贤,在农村基层治理过程中发挥的作用,进而分析乡村振兴中新乡贤的治理机制。通过对国内外关于农村治理、治理主体、新乡贤参与治理有关文献的梳理,了解国内外学者的有关观点。
1.2.1国内研究现状
一是关于乡村治理的研究,国内学者多倾向于乡村治理挑战、解决策略及治理主体的探讨。在农村基层治理困境方面,刘渊(2023)认为当前农村基层党组织治理能力建设面临农村社会多元治理主体协同能力不高、农村文化治理和乡村规约治理成效不足、数字化治理能力匮乏①。黎彩眉(2021)中认为农村公共物品和服务供给不足,治理工作缺乏正确的指导,单一化现象严重,村民自治机制不完善,乡村劳动力流失,基层自治缺乏活力②。张新、饶爱鹏(2022)认为存在宗族意识浓厚民主意识不足,治理人才短缺治理能力较弱,集体观念淡薄主动参与意识不强,治理组织变化自治动力衰减,集体经济偏弱支持力度不足①。
在探讨农村治理的解决对策上,学者们提出了多样化的建议。任佳嘉(2022)认为要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引领作用,盘活农村“三治”体系,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②。张迎(2022)认为要构建乡村社会治理多重机制,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乡村精神文化建设③。张慧霖、王海志(2022)在《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意义、现状及对策研究》中认为坚持以人为本的观念,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贯彻新发展理念,倡导农业绿色发展,强化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完善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规范和监督机制,加强乡村生态治理中的科技创新,推动农业现代化。
第二章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2.1相关概念界定
2.1.1新乡贤
乡贤文化最早追溯到东汉时期,与国家人才选拔制度察举制共同形成,在皇权无法直接触及基层的时代,基层的治理容易出现缺陷,乡贤则发挥起政府与百姓沟通的枢纽作用,深受百姓敬爱。当今新时代与传统乡贤有所不同,新乡贤被注入新的时代元素。对“新乡贤”的概念检索文献发现,“新乡贤”这一概念定义于第十三届中国农村发展论坛(2017年12月23日),其内涵是对传统乡贤的延伸和补充。狭义的新乡贤是指原有乡籍,事业有成后反哺于家乡的贤达人士,包括企业家,学者,教师等,他们能够利用自己的诸多资源为乡村建设添砖加瓦。此定义中更体现乡贤的地域化和局限性。而在现实意义中,新乡贤通常也被定义为告老还乡,或长期扎根乡间,而以自己的知识才能服务乡间的一些有爱乡情怀的人。涵盖了经济领域的杰出人士和文化领域的著名人物等,他们的财富、影响力、声誉是其外在的表现特征,而精神内在则体现了公益性。
综上所述,本研究认为,新乡贤是“德”“才”兼备,品行高尚的社会贤达。新时期的乡贤不仅继承了传统乡贤的典范特质,如对家乡的深厚情感、高尚的道德风范和优秀的伦理操守,而且他们还应当具备现代知识和技能,以及宽广的文化视角。他们不仅能够作为道德的灯塔,引领他人,还能成为新文化、新观念、新思想和新技术传播的使者。他们的角色不仅限于调解乡村邻里间的纠纷,还包括引导社会舆论,区分对错,凝聚人心,树立正直的风气,并推动乡村的振兴,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中国梦贡献力量。
2.2理论基础
2.2.1治理理论
治理理论是当下国内外学者讨论颇多、使用广泛、日趋成熟的理论范式。“治理”(governance)这一术语有着悠久的历史渊源,如拉丁文中的“gubernare”、希腊文中的“kubernetes”,用来表示的是“古代的船长或舵手”。“治理”最初的含义是操纵或控制。在20世纪90年代,“治理”一词开始强调公共行政与管理在非政府方面的特性,随着社会团体、志愿组织、民间自愿互助组织的发展而被提出,并广泛应用在政治领域以及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但由于分析的角度不同,学者对治理理论内涵有着不同的见解。在罗兹看来治理可用于指代任何活动的协调方式,无论是从哪个角度看待治理问题,学者们最终将治理定义在是管理的过程而非结果,是协调方式,管理过程。
本文研究主题是新乡贤参与农村治理,本文的目的是阐述新乡贤参与农村治理是基于理论完备性和现实需求的理性决策。在确认农村有效治理有助于缓解中国当前社会主要矛盾,并且新乡贤作为在农村治理各领域取得显著成就的精英群体这两个前提下,本文将集中讨论两个主要问题:一是新乡贤如何能够调解供需之间的矛盾,从而实现有效的参与;二是新乡贤参与农村治理在理论上是否具有可行性。为此,本文将从新乡贤的能力和乡村的实际需求之间的匹配度,以及乡村的资源禀赋与新乡贤个人发展需求的关系进行分析。
第三章 L区新乡贤参与农村治理现状分析 ....................... 14
3.1 L区及新乡贤基本情况 .......................... 14
3.1.1 L区基本情况 ................................. 14
3.1.2 L区新乡贤的构成 ............................... 14
第四章 L区新乡贤参与农村治理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26
4.1 L区新乡贤参与农村治理存在的问题 ...................... 26
4.1.1 新乡贤组织制度不够完善 ........................... 26
4.1.2 新乡贤参与程度不高 ................................... 27
第五章 新乡贤参与农村治理的机制优化路径 .......................... 33
5.1 加强新乡贤参与农村治理的制度保障机制 ....................... 33
5.1.1 加强党建引领的核心领导力 ............................ 33
5.1.2 强化选拔考核机制 ............................ 34
第五章新乡贤参与农村治理的机制优化路径
5.1加强新乡贤参与农村治理的制度保障机制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新乡贤在农村治理中的角色日益凸显。为有效发挥其作用,加强制度保障不可或缺。在加强新乡贤参与治理保障机制的建设中,我们可以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来探讨。在宏观层面上,新乡贤的治理过程需要得到有识之士的正确引领。在这一环节中,党的建设的导向作用显得非常关键。自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行以来,党的建设已在各个领域的建设中发挥了不可或缺的引领作用。因此,在组织保障机制中,我们应着重强化党建引领的核心领导地位,确保其在新乡贤治理中的决定性作用。从微观层面而言,保障机制应以积极支持为主轴。这意味着我们需要将考核机制始终贯穿于保障工作的全过程,从而确保新乡贤的管理才能得到有效发挥。同时,我们还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偏差,以确保新乡贤参与治理的各项工作能够得到优质、高效的服务。
总之,加强制度保障是推动新乡贤参与农村治理健康发展的至关重要。通过强化党建引领、完善制度、加强监督等措施的实施,可充分发挥新乡贤在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结论
本文在深入研究和分析L区新乡贤参与农村治理的模式后,揭示了L区新乡贤在农村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及其面临的一系列挑战。针对这些问题,进行原因分析,提出了一系列具有创新性和实践价值的优化机制,旨在推动L区新乡贤在农村治理中的有效参与,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
L区新乡贤作为农村治理的新兴力量,其参与农村治理的模式已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