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风险管理论文,本文对碳资产的定义进行了界定,分析了电力企业碳资产的风险,并进一步通过模糊综合评价法对电力企业的碳资产风险进行了评估,以 A 电力企业为例,构造了碳资产风险的评价指标,对各类风险进行了综合评估,最后提出了碳资产风险管理策略。
第 1 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1.1.1 国内外节能减排背景
随着全球经济快速发展,环境污染、气候变暖等问题日益严峻,对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甚至人类的生存产生着巨大的威胁。世界各国都开始重视环境污染和气候变暖的问题,国际社会对包括二氧化碳在内的温室气体减排问题重点关注。1992 年,在联合国环境发展会议上,150 个成员国对于温室气体需要控制排放达成共识,订立《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这是第一个应对全球变暖的国际性公约,旨在降低二氧化碳的排放。1997 年,通过了京都议定书(Tokyo Protocol),其中对部分发达国家温室气体减排量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并提出了包括碳排放权交易在内的三种减排机制,第一种是国际排放贸易机制(IET),它是指强制减排国家可以将减排目标转移给未完成任务的其他发达国家;第二种是联合履约机制(JI),是指发达国家之间可以通过项目合作将减排单位进行转让;第三种是清洁发展机制(CDM),是指被强制进行减排的国家可以将资金和技术输出给发展中国家与其开展技术合作,通过 CDM 项目来得到“经核证的减排量”(CER),从而共同完成减排任务,三种机制旨在鼓励国家之间相互合作,共同实现减排目标,使温室气体排放的成本最小化。在 2009 年的气候大会上,各国针对长期减排目标达成统一。2015 年的气候大会提出的全球性减排目标是能够被量化的,会议 196 个缔约方一致同意将本世纪全球升温控制在 2 摄氏度之内。在全球一致完成减排任务的背景下,各个国家的碳交易市场相继建立,将会为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缓解暂时的环境问题提供有效的方法。
“议定书”中只规定了实现工业化的国家具有强制减排的义务,而我国不需要履行强制减排义务,但是随着经济快速发展,我国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逐渐增多,作为碳排放比较大的国家,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积极承担减排责任。2009 年政府宣布中国在 2020 年碳排放强度将比 2005 年下降 40%-45%,在《巴黎协定》的框架之下,我国提出了自己的减排目标:到 2030 年二氧化碳的排放要达到峰值,单位 GDP 的二氧化碳排放,要比 2005 下降 60%-65%。2013 年以来,已经在深圳、上海、北京、湖北、广东、重庆、天津和福建建立了 8 个交易试点,逐步构建中国的碳交易机制,各试点积极开展在碳交易市场建设、减排纳入行业规范、碳排查等方面的探索,目前已取得了关于碳市场建设较为成熟的建设经验。在 2017 年年底,我国宣布启动中国的统一碳市场,即将展开面向全国的碳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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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趋势
1.2.1 关于碳资产的研究
要全面认识碳资产,就要对碳资产的概念有所了解。当前,许多专家虽然提出了碳资产这个概念,但对其本质的理解并不清楚,从文献研究来看,学术界并没有对碳资产有一个统一的定义。
世界银行碳金融年度报告 [1]指出:当项目排放量不大于基准线情景下的排放量时,所产生的二氧化碳等气体减排量就是碳资产,基准线情景是指没有项目情况下的假设情景。也就是说这里的碳资产指的是项目所产生的二氧化碳等气体的减排量。若减排量是正的,就表明项目为企业创造出了碳资产,并能够为其带来收益;若减排量是负的,则表示形成了负的资产,也就是碳负债,企业需要通过购买或者其他方式获得碳配额来对抵消这部分负债,从而避免环保等管理部门对企业超额排放的罚款。
万林葳等(2010)[2]根据议定书的内容,认为碳资产是企业由于实施具有温室气体减排效果项目向大气排放的温室气体的量低于政府规定的基准量而获得的给企业带来经济收益的能源。
蔡博峰(2010) [3]提出“碳货币”概念,他认为排放权可以作为一类特殊商品来实现货币化,也就是说环境保护日渐货币化,虽然距离真正的“碳货币”的落地成型和后期推广还需很长时间,但排放权在碳交易方面已经凸显出了其资产的特性。
仲永安和邓玉琴(2011) [4]认为当碳排放权可与金融和财务相挂钩,在作为一种商品可以在市场上交易之后,碳排放权就被视为一种有价产权,从而演变为一种与现有资产不同的特殊形态资产,也就是碳资产。
张鹏(2011)[5]认为碳资产是人们赖以生存的地球能接受的有限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它是被人为划分被一种环境资源,他认为企业排放出二氧化碳与企业碳资产消耗是同时进行的,认为碳资产有三大主要特征,分别是稀缺性、消耗性和投资性。目前,我国将其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配额碳资产,另一类是减排碳资产。配额这部分资产是企业通过政府分配或通过进行交易获取,一般是免费获得的;减排碳资产是一种政府承认,一般由企业通过自愿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得到的资产,除此之外,减排碳资产还能通过 CDM 项目在国际碳市场通过交易来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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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章 碳资产及其相关概述
2.1 碳资产基本概念与理论
2.1.1 碳排放权
在国际财报中,碳排放权官方解释为:对二氧化碳等气体设定排放总量,对其发放允许分配指标值,且可作为商品被允许在市场上交易,碳排放企业可通过政府免费发放方式获得,也可以从政府手中购买获得,还可以向其他排放企业购买获得。目前,国内碳排放权有四种存在形态:一是碳配额,政府按一种确定的分配方式发放给企业,发放方式以免费发放为主,拍卖或固定价格出售方式为辅;二是核证减排量(CER),是指要完成碳减排任务的国家为合作家提供资金以及技术方面的支持,让合作方国家为其完成碳减排的任务,以达成其减排目标,主要是通过CDM产生的,目前我国是世界上公认的最大的CDM项目的提供方,经统计注册成功的项目数、产生的预期年减排量和获得签发的CER稳据世界第一;三是我国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是指依据国家发改革委的规定,经备案进行登记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量,CCER可以抵消减排企业的实际排放量,作为清缴配额用来履约;四是自愿减排量(VER),是经过非官方第三方机构认证的非CDM项目减排量。
在碳排放总量的限制下,碳排放权可以作为一种特别的商品可以在市场上进行交易,它是企业在低碳经济下的一种有价值的特定资产。在生产过程企业会产生二氧化碳等气体,因此会消耗拥有的碳排放权,也就等同于将它作为一种生产要素投入企业的生产过程中。企业所拥有的初始值,一般是从政府手里无偿分配所得,也有部分是通过拍卖所得,被称为碳配额。当企业的实际碳排放大于企业拥有的碳配额时,为避免受到处罚,则需通过碳交易市场向有多余碳配的企业购买;若企业实际碳排放小于碳配额,就会有剩余的碳配,可以将其在交易市场上进行交易,这是企业通过碳排放权获利的一种方法。
各地区金融服务机构为帮助企业开发碳相关项目,推出了许多金融业务,如民生银行、中国银行等推出了将碳配额、CER及CDM项目未来收益权进行质押贷款等的服务项目。有专家指出,CDM项目未来收益是指通过项目减少了二氧化碳等气体的排放,也就间接增加了企业的碳排放权。由此可知,碳排放权、CDM未来收益权都是低碳经济的产物,只有在低碳经济下,才具有资产特性,能够为企业带来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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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碳资产管理基本概念
2.2.1 碳资产管理
碳资产管理是一门新兴的正在发展中的跨学科学科,其中包括三种类型的管理。其一是基础综合管理,包括对企业的制度规划、碳管理的流程设计、可能存在的碳风险识别、企业重点碳信息披露、以及咨询等方面的管理,它是碳资产管理的基础,必须要完善好在能继续进行后续的管理;其二是技术管理,包括对企业碳信息的统计核证、减排和能效技术的综合、探寻碳足迹、设计低碳解决方案等,它为企业将碳资源转变为碳资产进行技术上的支持;其三为碳价值管理,包括CDM和CCER项目申请注册、碳交易和碳市场的完善发展管理、以及碳债券、碳信用、碳保险等碳金融衍生品的管理,碳价值管理的目的是实现碳资产的价值增值。
碳资产管理的目的是控制企业二氧化碳的排放量,淘汰某些企业低下落后的产能、适当调整企业的产业结构、改善能源结构,发展低碳环保清洁能源,通过技术的改造来提高节能减排效率,通过实施对二氧化碳等气体的捕集和利用CDM项目以及增加碳汇等都是减排的主要措施。碳资源,积极进行管理就能变成企业的资产,放任不管就只能是企业的负债。管理好碳资产,抢占未来碳产业发展的制高点,为企业创造更好的经济收益,为社会创造更优的环境效益。
表 2.1 我国碳试点纳入行业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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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章 电力企业碳资产风险识别 .......................... 18
3.1 电力企业碳资产分析 ........................................ 18
3.1.1 电力企业碳资产现状 ......................... 18
3.1.2 电力企业碳资产开发 .......................... 18
第 4 章 电力企业碳资产风险评估 ........................... 23
4.1 基于模糊综合评价法的电力企业碳资产风险评价指标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