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农业经济论文,基于研究结果,笔者做出如下政策建议:第一,关注耕地质量变化,因地制宜改善提升耕地质量。突出粮食主产区和主要农作物优势产区的耕地资源优势,同时关注非粮食主产区耕地质量。根据不同区域耕地情况,把脉问诊,因势利导,对症下药,推动全国耕地质量的保护与提升。第二,加强土地流转规范管理。鼓励签订规范化流转合同,防止“人情契约”和“口头协议”等降低农地使用权稳定性的行为。完善农地经营权交易平台和登记制度。通过开展培训讲座引导农民树立合同意识,加强乡村治理,营造诚实守信的乡村环境。
第一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1.1.1 研究背景
土地是农村最基础的生产要素,土地制度是我国农村的基础制度(韩长赋 2019),权属明晰的农地产权制度是是农业发展的重要基础。农地产权通过稳定经营者的预期(Eirik,1972),促进农地流转(程令国,2016),激励农业长期投资(黄季焜,2012;Feder,1991;Cao,2020)从而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保障农地产权稳定对于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实现生产要素有效配置、保障粮食安全和推进农业现代化具有重要的意义。
农地产权稳定的保障和提高早已引起了党中央和政府关注。自 2002 年土地承包法出台后,党中央出台一系列政策和法律法规,来保障农民的承包权和经营主体的使用权。之后,土地确权作为现代产权制度建立的重要一环还被写入“十三五”纲要,全国范围内全面开展承包地确权工作,截至 2018 年 6 月已有近 14 亿亩承包地完成确权。各项完善保护地权政策和农地确权颁证无疑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农地产权的稳定性。党的十九大报告则进一步提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土地承包期的延长不仅会稳定具有承包权的农户对未来的预期,还会提高流转土地的农户和多种经营主体的预期,有利于提高农地使用权稳定性,从而扩大土地流转规模,推进现代农业建设。2019 年,中央“一号文件”继续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要求为土地承包第二轮到期后的续包事宜和放活土地使用权提供政策保障和法律支持,土地使用权可以作为融资担保。同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改进征地制度进一步稳定农村土地的产权。由此可见,党中央和国家通过稳定承包关系,提供制度保障等有力措施来保护农村土地产权安全和提升农地使用权稳定性。
与此同时,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推进和农村劳动人口大量向城市转移,使得我国的农地流转规模不断扩大,农地流转成为现阶段农村的常态。2018 年初,我国已有 7000 多万户农民将土地进行流转,流转面积占承包地总面积的 37%。然而,我国农地的产权稳定性仍有很大提升空间。目前,流转农地的产权稳定性较差,主要表现为流转期限短(郜亮亮,2011)、合同缺乏约束等问题(刘润秋,2012)。这种产权的不稳定及耕地质量的外部性,可能会抑制农户投资,导致粗放经营(黄祖辉,2017),部分农户为追求经营期间内的利润最大化,会存在多施肥、广施肥、滥用农膜等导致耕地质量下降的短视行为(李成龙,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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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研究目标与研究内容
1.2.1 研究目标
本研究的总体目标是:在现有土地制度下,以农村改革不断推进,农业规模经营和农业现代化为背景,利用农户、农地、土肥、投资和土地使用权等数据,通过实证分析农地使用权稳定性对耕地质量的影响,总结农地使用权稳定性影响耕地质量的内在机理。系统评估农地使用权稳定性对耕地质量可能造成的影响。试图最终从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角度,提出有利于促进农地有序流转、加强农地投资管理、提高耕地质量的策略和措施。 按照分文的研究层次,将文本的研究目标细化为以下三个子目标:
第一,构建农地使用权稳定性影响耕地质量的理论框架。分析耕地质量变化的原因,分析农地使用权稳定性对耕地质量的变化可能产生的影响,总结农地使用权稳定性影响耕地质量的理论基础;
第二,揭示农地使用权现状及耕地质量的时空变化特征。利用农户、农地、土肥、投资和农地使用权等数据,研究耕地质量的时空特征及其演变规律和耕地质量的农地使用权差异特征,从统计角度分析农地使用权稳定性对耕地质量的影响;
第三,实证检验农地使用权稳定性对耕地质量的影响。根据理论框架和已有文献,创建模型,选择估计方法,通过科学严谨的计量方法验证农地使用权稳定性对耕地质量的影响,为我国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提出合理有效的提供决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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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献综述
2.1 农地产权相关研究
土地制度是农村的基础制度(韩长赋 2019),权属明晰的农地产权制度是是农业发展的基石。土地是农民在中进行生产经营、财富储备积累和代际流动转移的基本路径。农地产权是一个包含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等土地权利的权力束(FAO,2004)。学术界关于农地产权稳定性的概念还尚未达成统一。部分学者认为农地产权的完整与否决定权利的稳定性(Sjastad et al.,1997;Amot et al.,2011);部分学者认为地权稳定性主要由时间持续性与权利保障性构成(武剑,2009:吉登艳,2014)。
中国农地产权制度探索历程是中国农业的发展史中浓墨重彩的一笔。农地产权制度的探索与改革为中国农业生产率增长做出了巨大贡献(林毅夫,1994;黄季焜等,2012),为我国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冀县卿等,2019;乔榛等,2006)。
中国农地产权制度从 1949 年至今为适应中国国情和农业发展需要不断变革,在不断的革新中,中国的农地产权制度不断完善,农民的农地使用权越来越稳定。建国后土地改革使得农村土地归农民所有,到人民公社时期,虽然土地国家所有为中国发展获得第一桶金,但削弱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造成生产效率低下(钱忠好,1999)。由 1978 年小岗村包干到户开始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创新的将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开,农地所有权属于集体,农地使用权属于农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充分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提高生产力,同时兼顾集体的优越性。这种农地产权的改革与创新为中国生产力发展和农业生产率提高做出巨大贡献(黄季焜,2008;Gong,2018)。
然而,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是一个特定时代背景的产物,虽然在当时具有一定的先进性,但伴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便突显出制度的不足。主要表现为:农地承包期短并频繁调整,集体所有无法清晰界定,农户拥有的土地产权残缺(马贤磊等,2015),土地流转交易受限(朱民等,1997;姚洋,1998;陈锡文,2002),导致土地细碎化(常明明等,2007),土地资源无法达到高效配置(杨德才,2002),无法形成规模经济.
图 3-1 农地使用权稳定性影响耕地质量的分析框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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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农地产权与耕地保护性投资
稳定的农地产权可以刺激农地经营者对土地进行长期投资,这已经成为学者们的共识(Alchian et al.,1973;Feder et al.,1991)。稳定的土地产权能够激励投资主要是因为以下三个原因:第一,担保效应(assurance effect)。当土地产权可以得到保障并且预期经营期限较长时,经营者会对未来持有较高预期,从而激励经营者进行保护和提升耕地质量的长期投资(姚洋,2000)。第二,可实现性效应(realizability effect)。当农地流转市场活跃,农地可以自由流转交易时,根据地租理论,优良肥沃的土地具有更好的市场和更高的地租,那么就会激励经营者进行土地投资从而提高土地价值(Besley,1995,Platteau,1996)。第三,抵押效应(collateralization effect)。农地作为一种重要的固定资产又称为抵押物的天然条件,抵押效应就非常重要。完善的土地制度和稳定的地权环境使得农地可以成为良好的抵押物品,稳定的农地使用权有助于经营者获得贷款从而增加对土地的投资(Jacoby et al.,2002)。
已有研究表明,稳定的地权对土地投资具有显著正向影响(许庆等,2005)。较长的土地流转期限(马贤磊等,2015),规范的流转合同规范(杨柳等,2017),经营户与转出户良好的关系,都会增强农地使用权的稳定性,从而激励经营主体增加投资(Feder et al.,1993),采取耕地保护性措施(郜亮亮等,2011),达到增加农业收入的目的(Feder,1993;何凌云等,2001)。稳定的土地产权有利于规模经营,从而增加集约化投资(Li et al.,2000)。
然而,部分研究发现农地产权稳定性对耕地保护型投资无显著影响(钟甫宁,2009;Brasselle,2002;Otsuka,2001),特别是产权环境较差的国家,农地产权稳定性对投资的激励作用很小(Feder et al.,1992;Yao et al.,1996;Johnson,1995)。相似的,有的学者发现农地产权仅对几项土地投资有影响,且遍及影响很微小(许庆等,2005;Li et al.,1998)。综上可得,农地产权稳定对投资及耕地保护型投资的影响并没有明确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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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理论框架、模型与数据 .................................. 11
3.1 理论框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