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农业经济论文,本文基于关联交易、声誉效应的视角,对合作社产业合作与信用合作的耦合机理进行了理论分析。同时,采用演化博弈的分析范式分别对纯信用合作模式下社员行为的变化、产业合作与信用合作耦合模式下社员行为变化进行了理论分析,并且借鉴已有文献,对两种模式的演化博弈进行了仿真分析,将理论模型参数化,得出了相关仿真结果,并且文章中引用一个成功案例来简述合作社信用合作的具体实践。
第一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1.1.1 研究背景
自建国开始,合作金融制度一直在我国农村土地上跃跃欲试,但由于经营机制不成熟、发展环境受限等问题,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合作基金会等农村合作金融组织都陷入转型或取缔困境。2007 年银监会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条件,积极推动农村资金互助社试点工作,由银监会审批的 49 家农村资金互助社陆续开门营业,经过十多年的探索,期间多次踩雷、负面新闻频发,目前已有四家农村资金互助社倒闭。有学者认为农村资金互助社风险频发的原因是内部控制不成熟、缺乏外部监管(王曙光,2014;何广文,2016),但就实施监管的力度还需谨慎考虑(吴东立,2017)。相比之下,在中央一号文件等政策指导下衍生的农民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似乎与我国农村金融土壤更加契合,就调研情况来看,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相对风险可控,更受农民青睐。
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遵循的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主持工作时的指导——构建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的“三位一体”新型农村合作经济体系。在生产合作、供销合作的发展基础之上,嵌入信用合作,通过资金与产品生产、销售的互动关系,实现资金服务产业、产业回馈资金。农民合作社内生的信用合作将农村闲散资金聚集起来,为产业发展提供庞大的资金支持;同时一方面合作社通过组织农户进行统一生产、统一销售等产生的产业合作关系,积累了农户的合作信息,合作社可通过这样的合作信息识别农户的合作类型,从而为信用合作的开展提供信息优势。另一方面通过声誉的传导,产业合作可作为信用合作道德风险的制约因素。而银监会体系下的农村资金互助社,信用合作关系与生产、供销合作脱离,资金用途不明,抵押担保欠缺,道德风险难抑制,纯粹的依靠社员与合作社之间的信任是很难维系长久的合作关系,因此风险事件频发,导致农民利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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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研究目的及研究内容
1.2.1 研究目的
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的探索之路较为坎坷,各种模式试点验收后,效果差异明显。以农村资金互助社为典型的纯信用合作模式弊端渐显,而自发组建的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成效明显。本文中通过理论与案例结合,探究纯信用合作模式风险频发的归因,在此基础上,构建 KMRW 声誉模型、关联博弈模型,探究农民合作社信用合作与产业合作耦合发展的机理。在理论研究的基础上运用案例比较分析法,探索国内几种模式的实践,对我国农民合作社信用合作与产业合作耦合发展提出相关合理建议。
1.2.2 研究内容
本文主要运用演化博弈分析范式,对纯信用合作模式下博弈双方的策略选择变化进行分析;随后,基于声誉效应理论,构建 KMRW 声誉模型以及关联博弈模型,阐述了合作社产业合作与信用合作耦合机理,并再次用演化博弈对产业合作与信用合作耦合模式下博弈双方的策略选择变化进行分析,运用雅可比矩阵,分析了两种模式下的均衡稳定策略,两种模式都运用了仿真技术,分析了影响策略选择的因素;在理论分析和数值模拟的基础上,文章中运用案例分析的方法进一步描述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在中国土地上的具体实践;最后,对研究结论进行总结,根据研究结论和实际调研情况,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最后探讨了可能的进一步研究切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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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理论基础与文献回顾
2.1 相关概念界定
2.1.1 农村资金互助社
农村资金互助社是指由银监会审批允许开办的农村信用合作组织。农村互助社也可以说是一种社区互助性的组织,由公民自愿出资入股成立,开办银行的基础业务。互助社以独立法人的形式存在,内部管理由社员民主决策,同时又为社员服务,谋求全体社员的利益。但互助社的加入门槛较低,成员类型也不设限制。为加以区分,本文中提到的农村资金互助社主要是指只开展信用合作业务的农村信用合作组织。
2.1.2 农民合作社产业合作
一般来讲,社员加入合作社后,享受的福利包括优惠价格购买种子、化肥等生产物资,及时获取市场行情、生产技术支持,以及产后的收购、加工、销售服务,本文为了阐述方便,将上述服务统称为农民合作社产业合作,合作社与社员之间的产业合作关系包含了生产前、生产中以及生产后的全部合作关系。
2.1.3 农民合作社信用合作
农民合作社信用合作是在合作社的基础之上内生的信用合作模式,由合作社内的全体成员或部分有意愿参与成员自愿出资设立,以成员之间的信任要素为纽带,以推动产业发展为导向,为扩大合作社成员的农业生产规模注入资金。信用合作也可称为资金互助,具备合作金融的特性,以民主管理的形式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最终目标是解决农民在正规金额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促进农业产业发展,实现农民增收。
2.1.4 声誉效应
在重复博弈中会产生声誉,这个声誉是交易一方对另一方的行为信息的综合评价。声誉能够在所有交易者中传递、交换,声誉的存在使得交易信息对称变得可行。在声誉的作用下,交易双方的合作关系能够持续存在,这是因为声誉可作为一种制约条件,如果交易一方在当期博弈中选择了机会主义行为,那么理智的交易对方就会变换策略,使得合作关系终止。合作社中的声誉效应主要作用是能够减少社员与合作社之间的交易成本、降低交易过程的监督成本以及抑制道德风险。如果社员在当期采取不合作行为,那么合作社就会将下一期的不合作行为作为对社员的报复,而社员出于长期利益的考虑,更倾向于采取合作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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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相关理论
2.2.1 合作金融理论
合作金融指经济活动范围内,以改善劳动者个人生产与生活为目标,以合作为原则,以劳动者个人自愿出资入股的形式、实行民主管理的信用活动与组织形式。在现今农业经济领域,合作金融是农村金融活动的重要部分,且在日本、韩国和台湾等国家和地区,合作金融已较大程度地融入到农村经济体系当中去。
作金融已较大程度地融入到农村经济体系当中去。究其发展历史,其理论基础源自于德国,德国的合作金融组织发展较为迅速,且已具有一定规模,在当时德国的信用合作活动中,其有较为明确的原则与宗旨,并逐渐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合作金融理论。其中,当以雷发巽所提倡的邻里主义思想最具有代表性,他提出在农村范围内组建信用合作社,并在经济与道德标准方面提出严格要求,且要求合作社成员需要对经济与道德标准较为熟悉,才许其入社;入社成员间以相互信任为基础,实行民主管理,且要求入社成员需对合作社承担一定责任。舒尔茨提出的个人主义的合作金融思想,其认为所有社员入社前只需保证经济方面的信用,且务必缴纳一定数量的股金,在分得股息之外还能够参与红利发放,退出合作社或者合作社解散时所有社员有权利按所缴股份分取。同时,合作金融理论也逐渐地发展和完善,其从最初的创建范围、成立主体、成员规模、人际关系、信用成本等方面的研究,逐渐扩大到对组织结构管理、内控制度、风险管理以及利益分配等方面进行探讨和研究。
合作金融在中国也取得了一定的发展,也为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组织的组建提供了理论基础,在此指导下,组织模式多种多样,有纯信用合作模式、扶贫资金互助模式、村社内置金融模式、合作社内生信用合作模式等,但是,随着金融合作实践的不断尝试,各种模式的优势与局限性也逐渐显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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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农村资金互助模式下的双方演化博弈与仿真分析............................16
3. 1 演化博弈问题描述.........................16
3. 2 演化博弈模型构建............................16
第四章 信用合作与产业合作耦合机理与博弈仿真分析..................25
4.1 农民合作社信用合作与产业合作耦合机理..................25
4.1.1 农民合作社产业合作声誉的形成............................25
4.1.2 农民合作社产业合作声誉信息传递................................26
第五章 合作社信用合作与产业合作耦合:案例比较分析............................35
5.1 案例简介.....................35
5.1.1 FM 农村资金互助社.................35
5.1.2 QS 粮食专业合作社.........................35
第五章 合作社信用合作与产业合作耦合:案例比较分析
5.1 案例简介
5.1.1 FM 农村资金互助社
FM 农村资金互助社是在乡镇范围内成立的纯信用合作模式的资金互助社,服务范围主要面向整个乡镇,信用合作资金来源于社员股金,该资金互助社位于辽宁省,成立于 2016 年 9 月,现有 226 名社员,存款余额 214 万元,存款利息约 4.2%,其中包含 10名大股东的资金共 100 万元,截止到 2017 年 1 月,该资金互助社共向 30 户社员放款 42万元,开展信用合作的流程为:由社员申请,理事会审批、监事会负责监督,贷款金额在 5000 元以下的无需担保,贷款金额超过 5000 元的,需要夫妻双方签字,并找一位担保人到场担保。除了信用合作业务之外,FM